融水苗族自治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8日在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韦冲
各位代表: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融水苗族自治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在“三保”的基础上,重点保障乡村振兴等民生支出和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国内经济下行等多重考验,房地产市场(含土地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地方财政收入大幅下滑,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度减少,严重冲击地方可用财力,使财政运行困难重重、举步维艰,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总体偏慢,基本完成了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61,1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72,285万元的84.18%,同比下降15.87%。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14,2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27,947万元的78.94%,同比下降14.21%。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46,829万元(结转专款146,829万元)。
1.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构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84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8,857万元、非税收入41,9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1,51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4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10,46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58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2,663万元(其中,结转专款52,66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2,468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67,268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5,200万元),调入资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637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构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8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60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1,13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73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主要原因: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累计退税、减税、缓税12,144.49万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3,800.48万元,新增减税降费3,762.54万元,缓税缓费4,581.4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偏低的原因:一是上级库款资金调度不到位;二是地方财政收入大幅下降,库款保障能力弱,无法按时支付相关款项。
(二)预备费执行情况。
年初整块预留预备费3,000万元,已分配使用3,000万元,其中,用于“三保”支出2,198万元(其中,疫情防控经费1,334万元,抚恤金854万元)、桂惠贷财政补贴361万元、林农粮差补贴418万元、其他2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3,41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81,700万元的23.61%,同比下降64.44%;上级补助收入5,40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52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70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5,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4,700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8,29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4,440万元的54.63%,同比下降39.79%;债务还本支出4,916万元;调出资金3,637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11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8万元的161.11%,同比增长45%、转移支付收入13万元、上年结余43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5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5,819万元。其中,上年结余2,600万元,本年收入33,219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7,38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5,658万元,利息收入25万元,转移收入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4,029万元的97.6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33,206万元。本年支出33,206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33,176万元,转移支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4,029万元的97.58%。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613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50,268万元。其中,上年结余35,535万元,本年收入14,733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3,17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0,638万元,利息收入78万元,委托投资收益844万元,转移收入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6,278万元的90.5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10,355万元。本年支出10,355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9,803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381万元,丧葬补助金支出165万元,转移支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98.04%。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9,913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上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5,87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5,57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0,297万元。年内收到自治区财政厅转贷债券92,168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9,900万元,新增债券72,268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67,268万元,新增专项债券5,000万元)。偿还债务本金21,13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5,900万元,专项债券4,916万元,国际组织借款320万元。年末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256,90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91,82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5,08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01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5,707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307万元。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树牢底线思维,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不发生系统性政府债务风险,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政府债券本息均能按时偿付,未发生政府债务风险事件。
六、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措施及效果
(一)强化财政收支管理。
加大部门协作,强化征管措施,依法依规征收,确保应收尽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当年新增转移支付收入77,982万元和转贷债券收入92,168万元,有力支持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持续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统筹使用存量资金15,967万元。
(二)集中财力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全县民生支出303,282万元,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8.03%,筹措各级财政资金68,487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扎实推进“桂惠贷”政策落地。“桂惠贷”投放14.02亿元,共惠及1003户市场主体,财政贴息2,398万元。积极落实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减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972户,减免租金565.95万元。通过保障基本民生,积极为企业解难纾困,保持市场主体活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三)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程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工作上线运行。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改革工作,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自治县经济工作会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强化部门单位收支预算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三保”支出,有效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编审机制,着力提高预算编审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从严管控政府性债务,积极防范化解风险。
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原则。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既要充分考虑全县经济发展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又要考虑各项增收的积极因素,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二是遵守“量入为出,量财办事”的原则。各预算单位2023年公用经费按上年预算定额标准压减5%,车辆运行经费按上年预算定额标准压减2%。三是强化资金统筹。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统筹上级和本级资金,积极整合资金和调整支出结构,部门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优先使用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安排部门支出预算。四是保基本和突出重点。重点在“三保”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重点投向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治理、民生改善、文化发展、社会治理、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更好发挥财政调控保障作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强化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编制。持续推进零基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结合财力水平、轻重缓急、实际需求、绩效情况、项目储备情况等,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安排预算,提高支出效率和资金绩效,坚持对本级项目支出预算年终不结转的原则。六是盘活和用好财政存量资金。及时清理存量资金,对当年上级专款结余指标予以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外,其余指标视情况分别予以调减、消化部分历年暂付款、存量资金收回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66,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260万元,控制在同比下降12.71%以内。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66,849万元,收支平衡。
(一)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260万元,上年结余146,8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6,16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6,5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26,5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1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6,22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918万元,上解自治区支出3,70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用于民生支出435,396万元,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1.20%,比上年提高5.91个百分点。用于三保支出为270,341万元,其余265,887万元重点用于保障教育、科技、农业、社保、医疗和乡村振兴等项目支出,以及落实中央、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增支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
(三)总预备费情况。
安排预备费3,3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支出和预计自治区下达的2023年转移支付支出)比重1.23%,主要用于2023年预算执行中突发自然灾害等事件处理的支出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开支。
(四)“三公”经费情况。
坚决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2023年“三公”经费比2022年略有下降。
(五)政府债券转贷情况。
2023年转贷发行的政府新增债券安排情况。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按相关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1,08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7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9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7,900万元),上年结余5,115万元。
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1,08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48,152万元(含上年结转专款支出5,11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936万元。
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5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9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152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009万元,农林水支出931万元,其他支出1,25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92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8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上年结余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118万元。
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92,98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57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5,40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46,29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96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333万元。
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6,68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61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44,073万元。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578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7,69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7,092万元,利息收入25万元,转移收入155万元,上年结余2,61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入34,965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34,935万元,转移支出3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613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5,406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3,28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1,270万元,利息收入90万元,委托投资收益844万元,转移收入3万元,上年结余39,913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333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10,757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390万元,丧葬补助金支出180万元,转移支出6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4,073万元。
五、完成2023年财政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2023年,坚持财政发展新理念,加强财政管理,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收入征管。
完善组织财政收入工作机制,加强执收部门协作,做好收入运行分析,精准研判收入走势,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确保应收尽收。
(二)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利用好国家重点帮扶县和民族地区等利好政策,着力在均衡性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以及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科技创新、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大争取力度,支持融水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全面落实惠民生政策资金。
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集中财力补齐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民生事业短板。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深化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改革。
(四)持续深化财政改革。
积极推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全面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开展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和财政性投资评审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公务卡管理,增强财政资金管理透明度,强化源头防治腐败;持续推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推进零基预算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
(五)注重优化管理,提升依法理财。
一是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提高财政统筹能力。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发挥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建设作用。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加强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坚持做好防风险各项任务。严格按照相关债务管理办法,做好债券执行工作,持续优化政府债务结构和期限。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有信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增收节支、强化管理,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收支目标和各项财政改革任务,凝心聚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融水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