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融水苗族自治县 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5-02-10 15:55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

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报      告

──2015年2月5日在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韦树生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动力,按照县委提出的“以资源换产业,以‘三化’促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财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发挥财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集中财力支持“八大重点工作”,依法理财,增收节支,财政保持平稳良好运行态势,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全县财政收入完成54500万元,比2013年增收3547万元,增长6.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540万元,增长8.71%;上划中央“两税”收入8346万元,增长0.07%;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5071万元,增长3.22%;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5543万元,增长10.71%。

(二)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总收入256317万元,财政总支出246442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9875万元。

财政总收入构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5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3276万元(包括返还性收入462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87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990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3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37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25万元。

财政总支出构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45813万元,上解支出629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构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42万元,下降12.64%;国防支出178万元,增长30.88%;公共安全支出7354万元,增长6.64%;教育支出56945万元,增长25.1%;科学技术支出2205万元,增长33.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88万元,下降21.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77万元,增长37.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280万元,增长25.58%;节能环保支出7472万元,增长60%;城乡社区支出4454万元,下降12.27%;农林水支出41499万元,增长23.38%;交通运输支出20400万元,增长56.5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99万元,下降53.4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08万元,增长15.27%;金融支出17万元,下降66.6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774万元,增长14.45%;住房保障支出9728万元,下降38.7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88万元,增长2.44%;债务付息支出113万元,下降75.8%;其他支出(类)192万元,下降52.36%。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5784万元,其中,当年收入32152万元,上级基金补助收入949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139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8617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7167万元。

当年收入构成: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53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405万元,育林基金收入1301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269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7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7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29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831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40万元。

支出构成: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25万元,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368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967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9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支出46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9981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695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346万元,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258万元,育林基金支出1890万元,中央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7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48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392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9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29万元。

(四)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795万元,其中,当年收入727万元,上年结余6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594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01万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主要成效

(一)强化收入组织工作,税收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

针对2014年以来的经济下行压力,坚持强化税收征管,合理分解财政收入目标,落实财政收入责任,支持协调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全县财政收入完成54500万元,同比增长6.96%;非税收入占收入总量的18.3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8.13%,低于全区平均水平3.07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结构明显优化,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

二)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扶持,转移支付工作成效明显

认真学习研究自治区财政厅《2014年自治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和《关于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政策,积极向上反映融水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取得较好成效。自治区下达我县转移支付108750万元,增长7.66%,其中,全年新增可用财力7743万元。下达专项补助资金89901万元,增长37.14%,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三)稳增长调结构持续加力,有序保障重点支出

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利用好财政杠杆功能,切实发挥财政投入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投资支持力度。支持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7468万元,加大对以交通为重点的重大项目投资支持力度;二是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支持力度。全年共安排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11668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760万元、城乡风貌改造资金1379万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1620万元、“美丽融水清洁乡村”专项资金2704万元,加大对全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支持力度;三是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力度。支持夯实农业发展基础。2014年全县农林水支出41499万元,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农村农业保险政策,支持林权改革等财政支农改革工作;全年投入现代农业发展资金4546万元(其中本级安排资金1800万元),现代农业发展不断提升,“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结构模式全面推广,“三养”、“三香”、“三林”、“三农”等农业增收基地和特色产业实现提质量增效。四是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特色旅游名县建设,创建特色旅游名县成效明显。本级投入创建特色旅游名县建设资金达6000多万元,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乡村旅游接待能力进一步提高,旅游产业发展不断提速,融水旅游名片知名度进一步提升。

(四)民生支出持续增长,法定支出得到保障。

2014年,财政投入民生领域资金达204501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83.19%,较上年增支39641万元,切实保障民生重点支出需要。一是加大对教育发展投入。认真落实教育发展大会精神,全年投入教育56944万元,积极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二是加强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计生工作,投入34026万元,同比增长37.05%,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计生改革得到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大支持推进农村工作。全年投入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781万元,扶贫资金4832万元,支持农村事业加快发展;四是加大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4367万元,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资金保障工作;五是落实十大民生改善工程项目资金200万元,有力推进了项目实施。同时,教育、科技、农业三项法定支出增长分别达到5.12%、18.29%、16.93%,均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2014年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为4.54%)。各项法定支出、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五)落实重点生态建设资金,支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

生态建设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全年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支出7573万元,其中:环境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3677万元,生态建设支出449万元,环境保护支出743万元,美丽乡村建设支出2704万元。

2014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财政改革稳步推进,财政收入实现增长,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能力逐步增强。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财政运行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基础薄弱,经济总量小,缺乏稳固支柱财源;财力增长满足不了支出增长的刚性需要;自身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偏小,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升等等。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以资源换产业,以‘三化’促发展”的经济发展思路,坚持“增收节支、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的指导方针,把保增长、保民生、促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培植壮大财源,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支持重点项目,深化财政改革,集中财力支持“六大重点工作”,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5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区经济工作、全区财政工作、柳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十三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全力支持“六大重点工作”;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需要;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一、全县预算草案

(一)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根据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分析,2015年全县组织的财政收入预期完成60000万元,增长10.09%,比上年完成数增加55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安排49003万元,占总收入比重81.67%;非税收入安排10997万元,占总收入比重18.33%。

按收入级次划分: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144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604万元,增长10.14%;上划中央“两税”收入918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835万元,增长10%;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5579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507万元,增长10%;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6097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554万元,增长10%。

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收入安排16457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496万元,增长10%;地税部门收入安排3329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072万元,增长10.16%;财政部门收入安排10247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932万元,增长10%。

财政总收入安排185941万(不含尚未确定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财政总支出安排185764万(不含尚未确定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77万元。

财政总收入构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391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13692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62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86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36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875万元。

财政总支出构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6431万元,上年专款结余支出870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2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62167万元,其中,当年收入45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7167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48174万元,其中,当年支出47098万元,上年结转专款支出1076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3993万元。

当年收入构成:政府住房基金收入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3041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73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78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0万元。

总支出构成: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5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支出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5105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1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73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78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85万元,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5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27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5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4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90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4万元。

(三)财政专户资金收支草案

财政专户资金收入安排1070万元(其中,当年收入869万元,上年结余201万元),支出安排853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17万元。财政专户资金收支主要为教育部门的收支。

二、2015年本级财力安排保障的重点

(一)优先保障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需要

1.2015年列入部门基本支出安排76137万元,同比增支13437万元,增长21.43%。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8168万元,增长21.02%,主要是提高津补贴标准增支12280万元;公共履职经费支出7969万元,增长25.04%,主要是提高差旅费标准和“九义”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增加的支出。

2.列入整块预留的人员经费支出12000万元,主要是预留2015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含增资、五险)。

(二)确保落实民生政策

安排12956万元用于民生支出。安排教育发展专项支出5700万元,卫生计生专项支出730万元,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配套资金832万元,扶贫项目配套等资金200万元,垃圾村收镇运运行资金66万元,污水处理资金420万元,城乡绿化亮化支出224万元,创建卫生城建设资金170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登记启动经费100万元,为民办实事支出175万元,老干部一次性住房补贴1500万元,新农合配套资金985万元,医疗补助费1040万元,新农保县级配套资金643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61万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资金20万元,政策性保险配套经费90万元。

(三)集中财力支持“六大重点工作”

全年安排25330万元用于“六大重点工作”支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2100万元,工业化专项资金1500万元,创建特色旅游名县专项资金5000万元,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933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6900万元,“美丽融水·生态乡村”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

(四)确保法定支出需求

全年本级安排教育支出33651万元,科技支出1393万元,农业支出18430万元,三项法定支出增长均高于预计的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

(五)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支出

全年安排用于支持社会事业经济发展支出1.5亿元以上。

三、完成2015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一是加强税源调查,掌握重点税源,做到心中有数,掌控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增加财政收入;二是加强与各收入征管部门的配合协作,充分挖掘税收潜能,加强税收稽查,组织财政收入;三是加强与部门协作,加快推进全县各大重点建设项目的支出进度,确保税款及时入库;四是从规范票据管理、清理整顿部门收费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入库

(二)积极争取上级更大扶持

积极向上级反映我县财政困难情况,争取上级财政财力和项目资金支持。认真研究和运用国家、自治区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优惠的财政体制和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向上反映汇报,争取上级给予我县在财政政策和资金上的更多支持,多渠道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三)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强化财政管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追加支出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当年预算收支平衡。集中财力确保人员经费、重点支出、民生支出以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资金需要。

(四)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等改革工作

全面推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和增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逐步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逐步推动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财政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制度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积极推进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中期财政规划,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逐步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等财政改革各项任务。

(五)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全面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按规定可以收回的一律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重点投向民生、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化解债务等领域。健全预算编制与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相结合机制,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落实部门支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规定的时限及时分配和下达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有效控制新增结余结转资金。

(六)建立政府债务管理机制,防范债务风险

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加强对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和动态监控,完善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债务统计分析工作,加强债务资金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政府性债务实行规模控制,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逐步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降低政府性债务风险。

(七)继续深化和完善财政管理改革

一是全面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开展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厉行勤俭节约,改进预算管理,不断提高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的透明度,促进财政管理科学规范运作;二是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和财政性投资评审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全面推行公务卡管理改革,增强财政资金管理透明度,强化源头防治腐败;四是积极推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各位代表,完成2015年财税改革任务,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十分重要。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改革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融水镇拱城街17号
联系方式:rswg@163.com 联系电话:0772-5122412
网站标识码:45022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