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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草案)

来源:融水县文档组

发布日期: 2021-08-12 09:05    |  作者: 融水县财政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草案)


——2021730日在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韦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日程安排,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自治县2020年全县财政决算(草案),请予以审议。

一、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全县组织财政收入完成88,876万元,同比增收6,846万元,增长8.3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6,501万元,占财政收入比重63.57 %;非税收入完成32,375万元,占财政收入比重36.43 %

征收部门收入完成情况:税务部门完成57,473万元,同比增长8.03%;财政部门完成31,403万元,同比增长8.94%。

2. 财政支出完成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完成541,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5.56%,同比增支78,990万元,增长17.09%

3.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52,226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51,174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052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构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9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54,273万元(包括返还性收入5,5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42,23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6,52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748万元,调入资金26,14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12万元,上年结余3,864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构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1,09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0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7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30,23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6,08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802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200万元,上年结余146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30,0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3,935万元,调出资金26,143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5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3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社保基金预算收入69,016万元,其中:当年社保基金收入44,480万元(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9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9,580万元);上年结结余24,536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38,94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7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219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0,073万元。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 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0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51,61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1,314万元,专项债务40,297万元。上级下达政府债务限额154,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3,200万元,专项债务41,500万元;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2. 政府债券转贷情况。2020年自治区代发债券转贷的政府债券12,94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748万元,用于农村基础项目建设;专项债券7,200万元,用于医疗卫生6,800万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400万元。

(六)县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全年动用预备费3,000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0万元。

二、 2020年度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成效

(一)加强收入征管,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加强对税收政策和收入形势的研判,加大部门协作,强化征管措施,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2020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88,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2.21%,同比增长8.35%,超额完成了年度收入预期目标。

(二)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加力,企业负担明显下降。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形成积极的社会预期。2020年新增减税降费政策减免税费3400万元。

(三)认真研判政策导向,提前做好谋划。

用活中央和自治区对地方政府的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政府债券资金。2020年共向上争取12,948万元债券资金支持县域重点项目建设。

(四)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扶持。

2020年,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42,235万元,同比增加62,526万元,增长22.35%,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五)不断保障和完善民生体系。

坚持以保障民生为重点,民生保障类支出持续增加。2020年,用于民生支出485,5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73%,同比增支70,743万元,增长17.06 %。其中,主要的支出项目有:教育发展支出85,507万元,农林水支出197,0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5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237万元,交通运输支22,2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22万元等,民生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六)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增加扶贫投入。

2020年筹措扶贫资金115,478万元,支出112,815万元,支出进度达97.69%;按上级“因需而整”和“因整尽整”精神,我县列入“整合方案”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5,813万元,支出45,666万元,支出进度达99.68%;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各项指标超额完成上级考核任务。

(七)财政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

继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增强财政政策和支出安排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规范程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改革,运用集中财务软件,统一平台,统一管理,实现预算编制、资金拨付与单位财务核算的无缝对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

财政管理改革取得的成绩:财政部对全国1862个县2019年度“进行加大预决算公开”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进行单项考核,融水苗族自治与全区64个县市并列全国第一名;融水县财政局在2019年度全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目标考核中,被评为县级先进集体;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20162019年连续4年获A等;融水县财政局在2020年度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考核中,在15个获得激励县中排名第三,得到自治区财政厅三重激励政策;2019年在柳州市财政总决算和县区部门决算工作考评中均获优秀等次。

三、对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和说明

(一)关于“未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预算”问题。

财政局收到上级转移支付预算指标资金文件后,对于已明确项目的预算指标,基本上都在规定的时限内下达至预算单位。对于需二次分配的预算指标,因主管部门未及时向财政局提供资金分配方案,导致预算指标滞留在财政局归口管理股室。今后我局将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督促其加快预算指标分配方案,以便及时下达各项预算指标,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关于“部门决算报表编制不够完善”问题。

我县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年龄结构老化,甚至一些单位的财务人员根本不具有财务相关知识,随着单位财务知识的不断更新,部分单位财务人员已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导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不够完善,今后我局将加强对部门决算的审核及预算单位的指导,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强会计机构岗位人员配置和管理,以确保部门决算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

(三)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系统记录金额与决算报表存在差异”问题。

经核查全县有43家预算单位存在此类差异,经与审计局沟通协商后,我局于2021621日通过办公OA下发通知,要求涉及的单位、部门及时查实差异原因并作账务调整,同时将处理结果报财政局、审计局备案。截至2021721日,已有14家预算单位查出原因并进行整改。

(四)关于“全县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问题。

一直以来我县是国定贫困县,自身财力非常有限,主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才能保障人员工资发放及基本运转支出,因此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我县一般性支出预算已控制在很低的水平,基本没有压减空间,再加上2020年为实现整县脱贫摘帽目标,全县干部职工齐心奋战,导致一般性支出相应提高。今后我局严格按有关文件要求,加大一般性支出的压减力度。

(五)关于“部分部门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

经审计抽查,截至2021430日,县自然规划局等5家单位非税收入应缴未缴9291万元。审计指出该问题后,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截至2021719日,5个单位已上缴962万元。我局将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督促相关部门按规定及时上缴非税收入。

(六)关于“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经审计抽查,县林业局实有资金账户结存超过3年以上的原育林基金235万元。审计指出该问题后,林业局立即整改,已于202161日将结存的235万元上缴国库。对类似问题相关部门应进行清查,财政局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将沉淀资金上缴县国库,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关于“县财政评审中心部分工程结算审核结果不准确”问题。

审计组指出2018年‘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项目永乐镇毛潭村东毛潭片区工程”和“红水乡垃圾处理站工程”等两个项目存在变更事项但财政评审中心结算仍按原设计进行评审的问题后,我中心高度重视,一是责成建设单位补充完善相关设计变更和竣工图纸等送审资料,二是要求财政评审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积极对接第三方审核单位后立即重新审核,做到评审结果的真实可靠。2021610日,财政评审中心已经收到双高项目的相关送审资料,并责成第三方尽快完成评审,目前已经完成该项目的重新审核工作;2021722日,财政评审中心已经收到红水乡垃圾处理站的相关送审资料,并责成第三方于2021730日前完成重新审核工作。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在县人大的监督下,我县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然十分艰巨,但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县人大的支持和监督下,我们将扎实开展工作,努力开拓创新,争取财政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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