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草案)
融水苗族自治县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草案)
——2019年 7月31日在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韦树生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日程安排,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自治县2018年全县财政决算(草案),请予以审议。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全县组织财政收入完成75,931万元,同比增收5,826万元,增长8.31 %,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5,635万元,占财政收入比重73.27 %;非税收入完成20,296万元,占财政收入比重26.73 %。
征收部门收入完成情况:税务部门完成56,503万元,同比增长12.86%;财政部门完成19,428万元,同比下降3.05 %。
2. 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完成384,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1.09%,同比增支32,868万元,增长9.35%。
3.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96,383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95,455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928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构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9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1,985万元(包括返还性收入5,5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3,43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3,03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4,940万元,调入资金5,304万元,上年结余6,179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构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4,52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9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0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5,468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5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67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2,115万元,上年结余3,103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5,0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64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15万元,调出资金5,304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40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社保基金预算收入95,997万元,其中:当年社保基金收入69,614万元(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8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7,814万元); 上年结余26,383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75,14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5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6,592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20,850万元。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 债务限额情况
2018年底,自治区财政厅核定全县债务限额126,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8,500万元,专项债务37,5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18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17,57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4,479万元,专项债务33,097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2018年新增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自治区代发债务转贷的政府债务37,05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4,940万元,专项债务12,115万元。
(1)一般债务24,940万元。主要用于融水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项目10,750万元、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建设1,484万元、融水县乡镇公路5,506万元、融水县水东路网工程2,400万元、融水县乡镇建设300万元、融水县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土建工程及附属设施1,800万元、融水县南北广场旅游集散中心500万元、用于偿还2015年政府一般债券第九期到期还本1,200万元、偿还2013年一般债券第六期到期还本1,000万元。
(2)专项债务12,115万元。主要用于融水县土地储备中心10,000万元、融水县水东路网工程2,115万元。
(五)县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200万元,全年动用预备费2,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8万元,教育支出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8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32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成效
(一)倾力投入脱贫攻坚战,增进民生福祉。全年预算投入扶贫支出87,337万元,同比增支18,135万元,增长26.2%。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等建设(其中:产业扶贫资金含村集体经济投入11,800万元、金融扶贫1,680万元、教育培训及能力建设1,5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14,7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2,400万元、其它5,257万元。)。
2018年20个乡镇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涉及90个行政村115个自然屯,实施奖补项目170个,项目投资达2,647万元,已完工159个,完工率为93.53%。
(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意识,积极稳妥,统筹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综合施策,切实防范化解我县财政金融风险,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模,科学优化债务结构 ,逐步化解债务风险,确保不出现逾期债务。截至2018年,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17,576万元,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三)狠抓收入征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财税部门紧密配合,定期召开财税协调会议,落实征管责任,坚持做大收入规模和提高收入质量并重,同时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加强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定期研究解决收支执行中存在的问题。2018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75,931万元,同比增长8.31%,超额完成了年度收入预期目标。
(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民生支出。坚持以保障民生为重点,民生保障类支出持续增加。2018年,用于民生支出347,0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25 %,同比增支33,356万元,增长10.63 %,民生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其中,主要的支出项目有:教育发展支出71,457万元,农林水支出112,2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7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07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5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79万元等。
(五)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
1.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增强财政政策和支出安排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同时,逐步完善预决算公开规范程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2.推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改革,运用用友A++集中财务软件,统一平台使用,统一平台管理,实现预算编制、财政资金拨付与单位财务核算各个环节的无缝对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有效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该项改革得到了自治区财政厅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3.规范财政管理,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资金以及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专项检查,排查各类资金问题并要求被查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对各级各部门公开内容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存在的困难
(一)我县以传统产业为主的税源结构增收更为困难,新兴产业还没有形成有力的增收拉动能力,加之受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速预计将继续保持中低位运行,为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在税收收入回落的情况下,依赖非税收入入库,导致财政收入质量欠佳。
(二)人员经费、脱贫攻坚、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等刚性支出需求大幅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预算平衡的压力加大。
四、对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和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有待完善”问题
根据柳州市本级试行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对国有亏损和净利润不足30万元的企业及没有股利股息分配的国有控股参股的企业不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今后在测算我县国有企业净利润达30万元以上时,报县人民政府确定是否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1.一些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县关于对固定资产有偿使用的规定执行,在对外出租固定资产过程中没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批准、财政部门核定的程序报批。
2.加强对固定资产有偿使用情况监督管理。采取单位、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审计、财政、纪监部门联合督查的方法,逐步完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监管工作。
3.建议对严重违反有关固定资产有偿使用规定的单位及负责人进行追责,从源头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三)“县财政评审中心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1. 针对“融水县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NO5标段)中新增的永乐乡北高村覃村屯田间道路工程竣工结算按市政定额审核,未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定额编制依据进行重新审核”的问题。
已要求原审核单位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定额编制依据进行重新审核。
2.针对“融水县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NO5标段),新增永乐乡洛西村下林屯门口至蒙村路口田间道2#田间道、2#田间道连接5#田间道和永乐乡北高村覃村屯田间道工程无施工图纸、竣工图及相关计算式资料,工程量计取依据不够充分”的问题。
审核时有建设单位、监理、施工方签证认可工程量,原审核时审核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并经建设单位确认量计算。已要求建设单位补充变更增加量图纸、竣工图及工程量计算式,由评审中心责成原审核单位重新审核。
3.(1)针对“融水县康田园区经、纬二路延长线道路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时,中砂合同单价为120元/立方米,工程变更签证部分中砂单价为130元/立方米,工程合同外材料单价未按合同内单价执行”的问题。
工程变更签证部分中砂单价为130元/立方米的审核在合理价格之内,理由为:经二路合同约定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这里指的是单项工程而非材料价(合同内无中砂回填单项工程);合同内的材料价是工程招标时的材料价格,不适用与合同外项目,合同外中砂的材料价应按施工期间信息价计取。
合同外中砂材料价初审按签证日期2016年12月至竣工日期2017年1月的平均信息价135-120*5%=135-6=129元,工程变更签证部分中砂单价审核在合理价格之内。(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条第3款规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款,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
(2)针对“融水县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NO5标段)中新增的洛西村蒙村至下林桥梁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时,引桥部分与桥梁主体部分的主要材料单价不一致”的问题。
引桥部分与桥梁主体部分的主要材料单价确实不一致,审核时根据施工单位申请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单价进行了计算。已要求原审核单位对引桥部分与桥梁主体部分的主要材料单价重新审核。
4.针对“融水县康田园区经二路延长线道路建设工程,塑料管DN200工程量经审计现场核实量为24米,而竣工结算审核量为99米,多计75米;挡土墙工程量经审计现场核实量为75米,而竣工结算审核量为85米,多计10米;纬二路延长线道路建设工程树池工程量审计现场核实量为53个,而竣工结算审核量为56个,多计3个”的问题。
排水工程中塑料管DN200为现场不可实测项目,审核错把现场挡土墙出水口看成DN200塑料管,按设计图纸计量,导致工程量多算。挡土墙在审核看现场时经二路周边都为在建项目,现场挡土墙当时已被木头和土方覆盖,无法核实其实际长度,原现场复核记录表第四条中有说明毛石挡土墙被覆盖,只能按竣工图计取,导致工程量出现误差多算。纬二路树井是审核勘查时施工方当时解释是已经按图全部施工完毕,有些厂门较宽为多个树池被破坏,无法统计真实数量,现场也有被破坏树井的材料,故审核时按竣工图计取。
已要求原审核单位对多计的塑料管、挡土墙、树池工程量重新审核,对多算部分进行扣除,重新定案。
5.针对“融水县康田园区经、纬二路延长线道路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反映,工程检验试验费2.37万元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问题。
业主出具证明工程检验试验费是由施工方代付,施工方也提供了缴费发票,审核时将检验试验费列入了建安费中。已要求原审核单位将工程检验试验费从建安费中剔除,重新定案。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在县人大的指导和审计的监督下,我县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然十分艰巨,但我们坚信,有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县人大的支持和监督下,我们将扎实开展工作,努力开拓创新,争取财政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详见附件:2018年财政决算表(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