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水苗族自治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调整)》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桂扶领发﹝2018﹞20号)文件精神,经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调整)》事项进行公告:
一、整合资金范围: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自治区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详情参考附件)
二、计划整合资金额度:2019全县计划统筹财政涉农资金规模39997.3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467.86万元,自治区资金14529.46万元。(详情参考附件)
三、统筹整合资金实际投向: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坚持与我县脱贫攻坚项目规划紧密挂钩,从县级扶贫项目库中选择脱贫攻坚重点项目,精确瞄准预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着力增强预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改善预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2019年我县实施具体项目建设内容为:农业生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其他等。(详情参考附件)
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80号)、《融水苗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融政规﹝2018﹞7 号)执行,以上内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融水扶贫开发办公室投诉监督电话:0772-5122658
邮箱:rsxfpb123@163.com
地址:融水县民族大道振城大厦4楼
电话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调整)》的通知(融扶领发〔2019〕28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