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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来源:融水县文档组

发布日期: 2020-02-12 08:25    |  作者: 融水县财政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专户支出表

十一、上年结余支出表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

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负责提出全县农业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

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

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

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检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

管理。指导全县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全县渔政管理。

(七)监督管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和自治区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组织协调拟订农业产业地方标准草案并提交自治区有关部门审核颁布后实施。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县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

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融水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协助管理外来物种。

(九)监督管理全县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动物诊疗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组织指导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

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按权限统计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

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全县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及柳州市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

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区划、发展规则,

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机抗险、救灾,农机扶贫作业。按规定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科技项目。负责对农业机械修理质量、商品质量的检查监督。负责农机机械化事业的统计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

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拟定全县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规划。承办农业涉外

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六)统筹管理全县糖料生产,指导制糖加工。协调和指

导全县糖料蔗基地建设工作。拟订糖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糖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糖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糖业发展和解决蔗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监测、分析全县糖业运行态势,按权限统计并发布糖业相关信息,协助做好食糖流通和实施食糖储备工作;负责糖业技术进步及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糖料蔗种植和糖业科技攻关。承担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和糖料蔗“保护区”划定、建设、管理工作。

(十七)归口管理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十八)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

信访、督办、宣传、应急、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车辆管理工作;负责绩效考评工作。

(二)人事党建股(农办秘书股)。提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

的政策建议。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及评价;负责机关和二层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局系统纪检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提出全县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

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协助开展局机关的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工作。

(四)产业项目综合股。主管农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指导农

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起草并牵头组织实施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质量安全与法规股。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

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协调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查工作;承担农作物内部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承担农作物品种审定、种子(苗)生产认证和种质资源管理。

(六)农村事业与生产股。协调推进“美丽柳州”乡村建设

及农业清洁生产建设;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在权限内发布农情信息;做好糖业产业化的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七)畜牧兽医与饲料股(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起草畜牧业、饲料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工作。指导畜牧业规模化与标准化生产;负责全县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及兽医医政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督和屠宰行业

管理和动物诊疗管理;负责动物疫情管理。

(八)渔业渔政股。拟订渔业发展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

导渔业生态健康养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监督和协调渔政工作,指导落实水域禁渔期制度;监督指导人工增殖放流和水生动植物保护。

(九)农机综合管理股。起草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

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编制22 名。设局长(县委农办主任)1 名,副局长4 名;县委农办副主任1 名(副科长级);股长(室主任)9 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2 名。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240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68人,事业编制172人,工勤编制0人。编内在职232人,其中:行政在职(含参公单位)74人,全额事业在职158人,工勤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补助113人。

(一)机关本级

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编制0人。编内在职37人,其中:行政在职35人,工勤编制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补助28人。

(二)(所属事业单位一)

参公编制44人,编内在职37人,退休人员32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补助32人。

(三)(所属事业单位二)

全额事业编制172人,编内在职158人,退休人员53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补助53人。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表1: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2: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3:融水苗族自治县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部门收入总预算3804.86万元,同比增加1604.08万元,同比增长72.89%。2020部门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1.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原融水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县糖办)人员经费增加等;2.人员工资调增(2019年年底自治县人民政府已经批准行业有毒有害津贴);3.五险一金基数调增。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04.86万元,同比增加1604.08万元,同比增长72.89%。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3.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政府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0%;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部门支出总预算380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1.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26%,同比增加1778.26万元,同比增长102.00%;项目支出283.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4%,同比减少174.32万元,同比下降38.12%2020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1.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原融水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县糖办)人员经费增加等;2.人员工资调增(2019年年底自治县人民政府已经批准行业有毒有害津贴);3.五险一金基数调增。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目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增加了100%,是因为机构改革单位合并职能所需经费(提升打造糖料蔗产业工作经费职能所需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508.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37%,同比增加286.72万元,同比增加129.10%。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221.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2%,同比增加107.17万元,同比增长93.84%。

(4)农林水支出类科目2813.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94%,同比增加1081.35万元,同比增长62.43%。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58.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9%,同比增加128.84万元,同比增长95.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521.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26%,同比增加1778.26万元,同比增长102.0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969.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32%,同比增加1452.79万元,同比增长95.7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62.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12%,同比增加243.7万元,同比增长111.5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90.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56%,同比增加81.76万元,同比增长987.4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83.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4%,同比减少174.32万元,同比下降38.1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4.6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89.93%,同比减少75.69万元,同比下降了22.91%。主要是县本级财力紧张总体压缩项目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8.51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10.07%,增长100%。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804.86万元,同比增加1604.08万元,同比增长72.89%。增加的主要原因:1.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原自治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县糖办)人员经费增加等;2.人员工资调增(2019年年底自治县人民政府已经批准行业有毒有害津贴);3.五险一金基数调增。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804.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804.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三)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拨款支出3804.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804.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80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1.72万元,项目支出283.14万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0.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8.3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62.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100.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58.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行政运行94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事业运行165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2.78万元,项目支出58.8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局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9.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9.6万元。主要用于提升打造食用菌产业、提升打造特色蔬菜产业和支农的其他支出。

病虫害控制2.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治、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等方面的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执法监管3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三品一标”品牌创建与农业标准化工作经费(质量兴农绿色发展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业支出156.2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56.2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258.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

三、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8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0.38万元,会议费支出预算13.35万元,培训费支出预算10.32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82万元,比2019年预算15.68万元,同比增加35.14万元,同比增加224.11%。增加主要原因是: 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原融水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县糖办)人员经费增加和财政增加了2020年单位实有车辆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6.78万元,同比增加3万元,同比增加79.37%。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0年预算20.38万元,同比增加8.48万元,同比增长71.26%。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20.38万元,同比增加8.48万元,同比增长71.26%。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6.82万元,同比增加153.01万元,同比增长163.11%。

另外,下属共有47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5.64万元,同比增加91.03万元,同比增长73.0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地2019年持平。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农业局资产账面价值11853.60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6辆,实有车辆6辆。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农业农村局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金额3804.86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04.86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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