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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编制说明

来源:融水县文档组

发布日期: 2020-02-12 08:15    |  作者: 融水县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专户支出表

十一、上年结余支出表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基本职能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法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的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县委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是全面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二是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三是积极打造市级、自治区级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实现校园法治教育常态化;四是加大综治平安建设和反邪教工作的宣传力度,完成年度宣传工作目标任务;五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六是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内设办公室、维稳指导股、综治督导股、反邪教协调股、执法监督股、政工股等6个职能科室)。

中国共产党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二层机构。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行政后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8人,其中行政在职9人,事业在职0人,行政后勤编制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

(一)机关本级

人员编制总数为1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行政后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8人,其中行政在职9人,事业在职0人,行政后勤编制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专户支出表

十一、上年结余支出表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1240.09万元,同比减少81.05万元,同比减少6.1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0.09万元,同比增加718.95万元,同比增加138%。增加原因:(1)增加“雪亮工程”系统管理使用和运行维护经费(市级)(2)“雪亮工程”租赁服务经费(县级);(3)维稳基金。

3.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124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26%,同比减少12.27万元,同比减少4.9%;项目支出100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74%,同比减少68.78万元,同比减少6.4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167.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15%,同比增加715.45万元,同比增长158.23%。增长原因:增加“雪亮工程”系统管理使用和运行维护经费(市级)“雪亮工程”租赁服务经费(县级);维稳基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4.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4%,同比增加4.07万元,同比增长13.59%。增加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调资增加,缴费基数调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21.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4%,同比增加0.4万元,同比增长1.88%。增加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调资增加、医疗保险费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6.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6%,同比减少0.96万元,同比减少5.38%。减少原因:退休二人。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38.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26%,同比减少12.27万元,同比减少4.8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59%,同比减少21.53万元,同比减少9.95%。增加原因:退休二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67%,同比增加3.59万元,同比增加10.61%。增加原因:标准提高。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74%,同比增加5.67万元,同比增加644.32%。增加原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新增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001.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74%,同比减少68.78万元,同比减少6.43%。减少原因:减少综治e通信息化建设经费减少反邪工作经费③减少双百经费④减少道路处纠经费⑤减少铁路护路经费

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8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40.09万元,同比减少81.05万元,同比减少6.13%。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综治e通信息化建设经费减少反邪工作经费③减少双百经费④减少道路处纠经费⑤减少铁路护路经费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24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240.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三)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24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0.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24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89万元,项目支出1001.2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16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0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1.20万元。主要用于综治(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雪亮工程租赁费、执法监督、涉法涉诉救助、见义勇为奖励等工作经费,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领独生子女证的退休人员工资提高5%的退休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三、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0万元,比2019年(上一年)预算0.43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同比下降7%。下降主要原因是: 按在职人员预算,本年比上年减少2人 。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0.40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同比下降7%,下降主要原因是: 按在职人员预算,本年比上年减少2人 。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与上年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 年本级中国共产党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44万元,比 2019年预算增加 3.59万元,同比增长10.61%。增加原因:物价上涨,标准调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中国共产党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中国共产党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9年 12 月31日,中国共产党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账面价值共计129.074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0 辆,实用车辆0辆;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 年本单位项目绩效目标“综治(平安融水建设)”,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01.2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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