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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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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2-06 16:09    |  作者: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融水县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专户支出表 

十一、上年结余支出表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基本职能 

县住建局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城乡规划、建筑业,房地产业、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墙改、人防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公租房)建设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本县实际情况的住房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3.统筹管理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研究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和修缮、白蚁防治、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等有关工作。 

5.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全县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全县建筑企业对外交流合作。 

6.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建设、特色旅游名村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参与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7.研究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监管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燃气、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和建设档案等方面工作;负责监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和测量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查。 

8.负责指导城市节水工作,根据节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城市规划、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有关节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落实节水工作的要求。 

9.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规范和促进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10.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和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工作的责任。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承担融水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和审查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人民防空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负责全县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法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1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负责全县城乡建设规划的编制、修订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提出审查意见。负责依法实施规划许可制度;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指导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安排,组织开展城乡规划战略性研究和城市设计工作。负责在竣工验收前核实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并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负责对城乡建设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负责拟订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参与查处各种违法建设。归口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和勘察测绘的行业管理。 

14.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建设,规范规划审批制度,提升规划审批服务效率。重点跟进城镇化项目建设全面推进,水东新区城市功能逐步完善。 

2.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3.继续完善市政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程等项目的建设,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 

4.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继续抓好供水设施项目建设的工作,稳步发展。 

5.扎实推进“宜居乡村”工作,继续推进自治区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乡改镇建设项目、少数民族乡建设项目和基础便民“改厨改厕”工作。 

6.建立健全家庭轮候调房需求库,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制度。 

7.继续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扎实加快推进危房改造。 

8.进一步加大行业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保持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开展全县建筑市场整治管理,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9.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规范机关内部管理,为推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为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全额财政拨款;内设办公室、规划股、建管股、保障股、市政股、燃气管理站、审批股、村镇股、财务室、档案室等9个股室;下辖房改办、城建办、人防指挥信息中心、质监站、房管所等5个二层机构。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2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制2人,非编编制8人。编内在职15人,其中:行政在职13人,工勤编制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补助10人。政府购买服务7人。 

  

第二部分:融水县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0188.9万元,同比增加9821.79万元,同比上升260.75%。2020部门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有城镇化建设资金5684.59万元(包含2019年预拨第一届旅游节道路提升改造白改黑工程和2019年预拨市民广场项目)、为民办事“光亮工程”配套资金400万元、计提保障性住房资金13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以及污水处理费950万元等费用的下达,2019年年初并没有大型项目资金预算下达。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38.9万元,同比增加7571.79万元,同比上升206.25%。 

2.政府性基金拨款2250万元,同比同比增加2250万元,同比增长100%。 

3.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01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88%,同比减少10.15万元,同比下降3.23%;项目支出9884.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01%,同比增加9831.94万元,同比上升187.28%2020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有城镇化建设资金5684.59万元(包含2019年预拨第一届旅游节道路提升改造白改黑工程和2019年预拨市民广场项目)、为民办事“光亮工程”配套资金400万元、计提保障性住房资金13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以及污水处理费950万元等费用的下达,2019年年初并没有大型项目资金预算支出下达。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4%,同比减少2.9万元,同比下降7.8%。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25.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5%,同比减少1.13万元,同比下降4.21%。 

(3)城乡社区类科目支出997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92%,同比增加9609.79万元,同比上升261.77%,2020年有城镇化建设资金5684.59万元(包含2019年预拨第一届旅游节道路提升改造白改黑工程和2019年预拨市民广场项目)、为民办事“光亮工程”配套资金400万元、计提保障性住房资金1300万元、以及污水处理费950万元等费用的下达,2019年年初并没有大型项目资金预算支出下达。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140.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8%,同比增加98.26万元,同比上升232.9%,2020年有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下达,2019年年初并没有大型项目资金预算支出下达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113%,同比增加11.54万元,同比上升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04.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9%,减少10.15万元,同比下降3.2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4.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45%同比减少16.84万元,同比下降6.2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4.7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69%,同比增加1.29万元,同比上升2.9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7%,同比增加5.39万元,同比上升185.8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9884.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01%,同比增加9831.94万元,同比上升187.2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1.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32%同比增加23.41万元,同比增长292.9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8.3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79%,同比增加70.33万元,同比上升880.23% 

资本性支出预算8824.7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9.28%,同比增加8815.46万元,同比上升951.99%。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188.9万元,同比增加9821.79万元,同比上升260.75%。2020部门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有城镇化建设资金5684.59万元(包含2019年预拨第一届旅游节道路提升改造白改黑工程和2019年预拨市民广场项目)、为民办事“光亮工程”配套资金400万元、计提保障性住房资金13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以及污水处理费950万元等费用的下达,2019年年初并没有大型项目资金预算下达。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1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93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22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三)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拨款支出101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93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22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9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46万元,项目支出7634.44万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1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柳州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1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行政运行28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46万元,项目支出7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工程建设管理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工作日常运转发生的报刊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燃气管理工作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9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970.1万元。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3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30.04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项目资金等经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2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5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三、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1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2万元,会议费3.17万元,培训费3.41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54万元,比2019年(上一年)预算4.31万元,同比增加5.23万元,同比上升121.35%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6.34万元,同比增加5.23万元,同比上升471.18%,增加的原因是:单位人员和2020年检查项目的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0年预算3.2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增加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3.2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3.04万元,同比增加79.62万元,同比上升183.3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预算123.04万元,同比增加79.6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0.39万元,同比增加4.63万元,上升80.3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单位报废办公用品增加,采购需求增加。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10.3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0.39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同比增加4.63万元,上升80.38%;分散采购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住建局资产账面价值共计955988.41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实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整体绩效,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38.9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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