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上级法院监督和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2、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3、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
4、指导辖区内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5、指导辖区内法院的财务、装备、技术、鉴定等工作,并负责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的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7、承办其他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院设有13个部门及融水法庭、大浪法庭、四荣法庭、汪洞法庭等四个基层法庭。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02人,其中行政编制99人,行政工勤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99人,其中行政在职97人,行政工勤在职2人,离退休人员46人。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2.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7087.1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556.56万元;增长100.73%。2019年度支出总计7087.1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556.56万元,增长100.73%,原因是本年有发改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6153.3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53.33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5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1.89万元,占53.43%;项目支出1980.46万元,占46.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87.19万元。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56.56万元,增长100.73%。增长原因是本年有发改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52.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55.59万元,同比增长63.76%。增长原因是本年有发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52.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3811.57万元,占89.6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13万元,占4.66%;卫生健康(类) 支出117.83万元,占2.7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24.82万元,占2.9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78.35万元,支出决算为425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39%。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79.42万元,支出决算为1910.8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干警工资、绩效增长。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 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9.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列入年初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使用完成。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年初 预算为8.52万元,支出决算为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2.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年中追加的两庭建设补助经费和发改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8.61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退休人员。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职业年金的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1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9.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一位退休干警去世。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2.67万元,支出决算为6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干警退休。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5.85万元,支出决算为55.85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1.17万元,支出决算为12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干警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1.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57.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6.47万元、津贴补贴318.74万元、奖金582.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3.8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1万元、住房公积金124.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6.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76万元;抚恤金19.74万元、生活补助35.8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万元。
公用经费314.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54万元、水费2.38万元、电费16.31万元、邮电费11.49万元、物业管理费47.70万元、差旅费19.67万元、维 修(护)费6.16万元、培训费5.49万元、公务接待费1.64万元、专用材料费0.12万元、劳务费11.10万元、工会经费1.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8.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5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0.4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63万元,完成预算的98.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6.99万元,占98.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4万元,占1.5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10.4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5%,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0.47万元。本年新购5辆执勤执法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6.52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
2.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3.46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0%,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2019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60个、来宾362人次。
八、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98万元。支出情况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涉及预算资金3880.6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80%。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30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4.54万元,比 2018年增加42.45万元,增长15.60 %,增长原因是本年追加的补助办案经费比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1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 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 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