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9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城乡规划、建筑业,房地产业、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墙改、人防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公租房)建设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本县实际情况的住房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3)统筹管理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研究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和修缮、白蚁防治、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等有关工作。
(5)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全县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全县建筑企业对外交流合作。
(6)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建设、特色旅游名村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参与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7)研究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监管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燃气、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和建设档案等方面工作;负责监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和测量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查。
(8)负责指导城市节水工作,根据节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城市规划、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有关节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落实节水工作的要求。
(9)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规范和促进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10)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和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工作的责任。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承担融水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和审查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人民防空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负责全县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法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1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负责全县城乡建设规划的编制、修订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提出审查意见。负责依法实施规划许可制度;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指导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安排,组织开展城乡规划战略性研究和城市设计工作。负责在竣工验收前核实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并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负责对城乡建设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负责拟订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参与查处各种违法建设。归口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和勘察测绘的行业管理。
(14)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全额财政拨款;内设办公室、规划股、建管股、保障股、市政股、审批股、村镇股、财务室、档案室等9个股室;下辖房改办、城建办、质监站、房管所、市场中心等5个二层机构。
住建局人员编制总数为1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聘用人员控制数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0人,其中行政在职15人,行政工勤在职2人,事业在职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5人(含墙改办3人,人防办2人,燃气2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
第二部分: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3664.33万元与2018年比同比增加6833.11万元,同比上升25.47%,增加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23087.2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83.45万元;占99.98%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79万元,占0%。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2469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61万元,占1.48%;项目支出24327.46万元,占98.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654.6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831.45万元,上升25.47%。增加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增加。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804.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25%。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590.89万元,同比上升85.53%。增加原因主要是:预付农村改厨改厕、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截至2018年年底尚未报账部分仍挂其他应收款,未列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804.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91万元,占0.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5.33万元,占0.12%;节能环保(类)支出259.16万元,占1.25%;城乡社区(类)支出9335.85万元,占44.87%;农林水(类)支出4199.56万元,占20.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49.50万元,占33.4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938.9万元,支出决算为2080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公务员医疗补助、融水县风貌改造维修工程、市政设施维修费、融水县水东新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农村改厨改厕项目、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居房建设项目等;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算为0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住建局增加发放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的发放。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34.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2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调动,平均人数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增加了退休人员的退休补助和物业补贴的发放。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89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提高,支出相应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2.82万元,支出决算为1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减少安排公务员医疗补助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无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19.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网工程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 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无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2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重大行动。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86.26万元,支出决算为41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非编经费、绩效奖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经费支出增加。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增加。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融水县风貌改造维修工程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6970.10,支出决算为191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减少安排创特项目、市政设施维修费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0.04万元,支出决算为5204.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工程、项目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无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1758.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农村改厨改厕项目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无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1947.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乡镇便民公厕工程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无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2252.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其他扶贫工程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120万元,支出决算为5614.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追加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8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农村改造危、旧住房的工程。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无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2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安居房建设项目、老君洞云深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无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24.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困难家庭租金的补贴。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无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0.45万元,支出决算为2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调动,平均人数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六、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04.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2.65万元、津贴补贴9.06万元、奖金17.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5万元、退休费0.00万元、生活补助1.44万元、医疗费0.00万元、奖励金62.93万元、住房公积金22.17万元;
公用经费38.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74万元、印刷费0.02万元、手续费0.00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1.13万元、差旅费1.51万元、维修(护)费0.77万元、租赁费0.00万元、培训费0.9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
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12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的8.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5.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5.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3.1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52万元,减少76.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6万元,下降72.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5万元,下降81.1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柳州市人防办要求各县区提供车辆改装为人防应急指挥车,支付机关事务局所提供车辆的车辆维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89万元,占64.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35.97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89万元。主要用于油费以及过路费和车辆维修费用。2018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检查组到我县检查安全生产、人防、墙改相关工作及农村改厕改厨和村屯公共照明试点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传统村落保护等公务接待费用。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3个、来宾73人次。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88.7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3646.02万元,3122.22万元,下降52%,44.53%。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2250万元,支出决算3888.75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市政设施维修费、融水县城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老君洞云深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安居房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墙改工作经费等;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无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453.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市政设施维修费、融水县城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无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2614.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村镇项目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廉租住房支出(项)。年初无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0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年初无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598.76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支出(项)。年初无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221.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安居房建设项目、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九、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整体绩效评价,群众满意度良好。
(一)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载体,县城承载功能不断提升
一是规划编制逐步完善。完成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规划审批进一步规范,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加快推动乡村建设规划改革试点工作。三是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县城路网布局不断完善,城市框架不断拉大,完成五岔路口改扩建和县城主干道风貌改造翻新加固工程,县城美誉度不断提升;有序推进镇村集镇建设,实施自治区百镇建设示范工程、乡改镇及少数民族乡项目;加快推进洞头镇等四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城乡基础设施得到有效完善。
(二)着力改善民生,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
一是稳步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分配任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户,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农村危房改造维修加固试点经验得到上级领导肯定并在全区推广。二是扎实推进“宜居乡村”工作。完成改厨户,完成改厕户,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完善。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2万元,比2018年减少17.27万元,降低31.18%。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中差旅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柳州市住建委拨入2015年棚户改造奖励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