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融水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融水县文档组

发布日期: 2020-09-05 13:20    |  作者: 融水县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贯彻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县情县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组织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招商引资、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6.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7.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9.依法审批(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进行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10. 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好统计助理;协助自治区统计局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监督管理上级统计部门和自治县财政局划拨的统计专项经费。

    12.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统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融水苗族自治县统计局、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局。 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融水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1.融水苗族自治县统计局。内设机构①办公室 、政策法规股 、综合核算股)、专业股。

2.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参公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8人;非在编人员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8人,其中行政在职10人,事业在职8人。其他人员有:编外在职实有人数3人,普查临时聘用人员3人,遗属人员1人。退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全部由社保局供养,其中行政4人,事业2人)。

人员情况具体如下

1.    统计局本级

人员编制总数为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1人。非在编人员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0人,其中行政在职10人。其他人员有:非在编人员3人,普查聘用临时人员3人。退休人员4人(上年5人,本年有1人病故。4人全部由社保局发退休金)。遗属人员1人。

2.所属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总数为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公事业编制8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8人,其中事业参公在职8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退休人员2人(全部由社保局发退休金)。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672.9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出各增加181.32万元;增长36 88%。增加原因说明:主要是增加工资、增加社保费;增加物业管理费;增加普查项目经费收入、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639.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3.67万元;占 97.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5.51万元,占 2.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64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73.91万元,占 57.78%;项目支出 273.18万元, 占42.22%;经营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4.21万元。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3.91万元,增长55.94%。增加原因:增加工资、社保费用、物业管理费用、经济普查等项目经费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623.7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9%。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23.96万元,同比增长56.02%。增加原因:增加工资、社保费用、物业管理费用、经济普查等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623.7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1.14万元, 占83.5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73万元,占 9.10%;卫生健康支出22.28 万元,占 3.57%; 住房保障(类)支出23.58万元,占 3.7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30.82万元,支出决算为623.7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54%。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5.17万元,支出决算为27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9.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社保费用、物业管理费用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2.71万元,支出决算为5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0.89倍。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统计工作经费支出52.93万元,增加办公室搬迁费用支出1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32.72万元,支出决算为3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业调查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数略大于实际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7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压缩项目经费年初预算,第四次全国普查项目经费没能纳入2019年年初预算,只能根据工作开展进程在年中追加经费142.72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年初预算为18.67万元,支出决算为1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建设领域统计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数略大于实际数0.27万元。财政收回年末结余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一次性春节慰问金和生活补助费没有纳入预算。年中追加预算。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79万元,支出决算为31.1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需要重算退休中人的养老金,需要补缴2位退休人员单位负责部分的职业年金0.32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74万元,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一位退休人员病故,需支付抚恤金19.56万元。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54万元,支出决算为12.2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1.47万元,支出决算为23.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3.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5.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2.14万元、津贴补贴45.28万元、 奖金89.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1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56万元、抚恤金19.56万元、生活补助6.29万元、奖励金0.02万元、住房公积金23.58万元。

公用经费48.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3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1.37万元、邮电费2.13万元、物业管理费10.66万元、差旅费4.66万元、维 修(护)费0.39万元、会议费0.14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委托业务费1.87万元、工会经费0.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3.40万元,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完成预算的89.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5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3.40万元,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1%,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检查、督查、指导、工作交流费用。同级其他地区、部门工作交流学习等级活动费用。2019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7个、来宾259人次。

   八、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249.8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本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乡一体化调查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城乡一体化调查按报表制度规定的质量要求上报,质量有待改进。存在的原因:一是调查户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影响记账质量。二是记账补贴较少,影响调查户记账的积极性。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调查户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随着物价水平上涨适当调整调查户的记账补贴,调动调查户记账积极性。

融水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019年度

填报单位:

融水县统计局行政




一级指标

融水县统计局行政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分值

得分

投入


目标的明确度

是否将目标细化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细化:3分;不够细化: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3

3

业务管理

其他配套资金到位率

其他配套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配套资金/计划到位配套资金×100%

到位率100%:3分;到位率90-100%:2.5分;到位率80-90%:2分;到位率70-80%:1.5分;到位率70%以下:1分;到位率70%—60%:1分;到位率60%以下:0分

3

2


资金到位及时性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3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2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3

3

过程

业务管理

组织管理制度健全

是否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是:4分;否:0分

4

4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健全项目管理制度:4分;不够健全: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制度执行有效性

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齐全并归档:4分;不够齐全或不归档: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项目质量可控性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须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采取了并有效:4分;采取了但效果不佳:2-1分;没采取:0分

4

4

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是:3;否:0分

3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等:3分;基本符合:2分;有违反现象:0分

3

3

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完整:3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无:0分

3

3

是否符合项目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支出与项目批复(合同)相符,3分;基本相符:2-1分;有较多不符合现象:0分

3

3

财政预算支出进度

财政预算支出进度=实际使用财政资金金额/财政预算资金金额×100%

财政预算支出进度95%以上:8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8

8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按报表制度规定时间内完成城乡一体化调查任务

按调查制度的要求是否按时上报城乡一体化调查资料

按时:10分;迟报:酌情扣分;漏报:0分

10.0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按报表制度质量要求完成城乡一体化调查任务。通过上级部门质量检查验收。

上报的城乡一体化调查资料是否符合报表制度规定的质量要求

符合要求:15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无:0分

15.0

13.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城乡一体化规定的户数的调查

是否完成对全县150个城乡居民住户的调查

完成:15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无:0分

15.0

15.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掌握城乡居民收支及结构,为党政提参谋决策依据

是否为党政提供城乡一体化调查资料 

提供统计资料:10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无:0分

10.0

9.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各级党政领导及社会公众满意度

统计服务对象是否满意。

满意率大于或等于90%得5分;每少于10%扣2分;扣完为止。

5.0

5.0








合计





100

9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46万元,比 2018年增加9.05万元,增长22.98 %,增加原因:2019年增加物业管理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 44.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4.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 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 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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