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融水县文档组

发布日期: 2020-09-05 14:10    |  作者: 融水县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属行政全额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工作;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县旅行社申办及经营旅游业务,维护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等。

旅游发展局设有办公室、项目规划股、财务股、市场开发股和政策法规股5个职能股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所属的二级预算单位有2个,其中:

1、融水县旅游执法大队(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主要受理本县旅游投诉案件及旅游质量监督部门交办的案件,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县旅游投诉及赔偿案件的受理;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和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依法对违反旅游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并监督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定期向县旅游局和上级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提交有关工作报告、意见和建议等。

2、融水苗族自治县元宝山景区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工作安排: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景区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牵头组织景区综合执法;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元宝山、贝江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制定并组织元宝山、贝江景区的具体保护和管理制度;组织元宝山、贝江景区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工作,开展对外形象策划和旅游促销;负责元宝山、贝江景区的景观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建设、维护、管理元宝山、贝江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游览条件,维护正常的游览秩序,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负责元宝山、贝江景区旅游安全、市场秩序、景区环境和卫生管理等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实施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类景区内建设项目和对外商投资类景区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元宝山、贝江景区内新建及改建项目的审批和对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县人民政府赋予或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委托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机关工勤1人),年末实有人数7人,其中:正职1人、副职2人、主任科员1人、科员2人,机关工勤1人;

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所属的二级预算单位:

1融水县旅游执法大队(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编制5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享受副科待遇2人、科员2人,中级工1人,属参公管理的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2融水苗族自治县元宝山景区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制12人,年末实有11人(其中:专技岗位人员6人,管理岗位5人),属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940.3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各增加102.27万元;增长1.75%。增加原因主要是建设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投入增加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4482.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31.63万元;占 98.8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万元;其他收入50.98万元,占 1.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29.9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71.81万元,占 8.39%;项目支出 4058.10万元, 占91.61%;经营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5642.92万元。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07.83万元,增长30.17%。增加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投入增加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73.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46.80%。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92.68 万元,同比增长75.63%。增加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投入增加所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73.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1382.12 万元,占66.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12万元,占 1.94%;卫生健康(类)支出 22.65万元, 占1.09%;城乡社区(类)支出400万元,占19.30%;农林水(类)支出144万元,占 6.95%; 住房保障(类)支出24.13万元,占 1.16%;其他支出60万元,占2.8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8.86万元,支出决算为2073.0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9.74%。其中: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06.96万元,支出决算为 257.5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所致。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4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外出开展旅游宣传推介活动次数增加所致。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8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投入增加所致。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5. 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所致。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38.03万元,支出决算为 3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9%。决算数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所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54 万元,支出决算为 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所致。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89万元,支出决算为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所致。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保障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82 万元,支出决算为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增长所致。

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社区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投入增加所致。

1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投入增加所致。

11. 住房保障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4.61万元,支出决算为2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2%。决算数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公积金基数影响所致。

12. 其他支出(类)其他(款)其他(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投入增加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1.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49.4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4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1.29万元、津贴补贴10.32万元、 奖金105.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3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9万元、住房公积金24.1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46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4.80万元、奖励金0.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64万元;

(二)、公用经费22.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5万元、印刷费0.02万元、电费0.49万元、邮电费1.19万元、差旅费10.31万元、维 修(护)费0.72万元、会议费1.36万元、培训费1.06万元、公务接待费0.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0.69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9 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

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69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 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来文来函的公务接待。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个、来宾42人次。

    八、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05.90万元。与 2018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2.45万元,增长18.65%。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230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城市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投入增加所致。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投入增加所致。

3.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旅游发展基金款(款)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投入增加所致。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0万元,比 2018年减少1.80万元,下降7.44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131.40万元,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专业技术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 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 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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