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26日组建成立,根据《自治县党委办公室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融办发﹝2019﹞3号)要求: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县卫健局、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成立县医疗保障局,作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卫健局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全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六)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和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做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机关本级内设科室为别为: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医药管理股、基金监管股。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编制0人。编内在职7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工勤编制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补助0人。全额事业编制4人,编内在职4人。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920.6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出增加3920.69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说明: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2月新成立。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2794.3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4.31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43.8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6.18万元,占3.64%;项目支出1487.63万元, 占96.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20.69万元,支出总计 3920.69万元。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20.69万元,增长100%;支出总计增加3920.69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说明: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2月新成立。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43.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43.81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原因说明: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2月新成立。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43.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类)支出1539.01万元, 占99.69%;住房保障(类)支出4.8万元,占0.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43.81万元,支出决算为1543.81 万元,完成年中预算的100%。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2662.58万元,支出决算为 142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医院未及时报账,结转一下年度使用.
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1.64万元,支出决算为81.6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5.29万元,支出决算为37.3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2.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成立单位,中央医疗保障能力建设资金未及时支付,结转一下年度使用.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项)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77万元、奖金7.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4万元、住房公积金4.8万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6万元。
公用经费0.68万元,主要 包括:邮电费0.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
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增加(减少)原因说明。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增加(减少)原因说明。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
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医疗保障事务的支出。2019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个、来宾27人次。
八、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0万元。与 2018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其中:0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个,涉及预算资金1194.6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9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自评得分为90 分。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救助对象覆盖20个乡镇,规模为10万低保,特困、建档立卡及低收入对象人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重50%。
(2)质量指标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85%。
1.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有效缓解。
(2)可持续影响: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成效明显,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成效明显。
2. 绩效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政策知晓率90%;工作满意度90%。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自评结果优秀,已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68万元,比 2018年增加0.68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2月新成立。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 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 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