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定落实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落实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⑵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⑶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有关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县外人员来融就业管理政策。
⑷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自治区、市关于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及标准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并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⑸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制度,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上报和实施。
⑺拟订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创建人才小高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吸引县外人才来融工作或定居政策。
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⑼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⑽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⑾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5个股室,即局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股、政策法规股等5个股室;三个二层机构: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30人,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人,其中:局长1人,书记1人,副局长2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人,参公事业编制15人,聘用人员控制数1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1人,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1944.65万元,支出总计1944.6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各减少442.41万元,减少18.53%。原因是本年减少了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服务惠民专项活动县级配套资金等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度收入总计1039.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9.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合计99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23万元,占总支出的75.09%;项目支出246.95万元,占总支出的24.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44.65万元、支出总计 1944.65万元。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减少442.41万元,减少18.53%。原因是本年减少了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服务惠民专项活动县级配套资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1.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97%。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90.41万元,同比减少33.1%。原因是本年减少了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服务惠民专项活动县级配套资金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1.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11.15万元,占总支出的91.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83万元,占总支出的4.22%、住房保障支出(类)38.2万元,占总支出的3.8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7.76万元,支出决算为99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45%。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64.7万元,支出决算为62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69.5万元。原因是自治区配套的“美丽广西,宜居乡村”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54万元,支出决算为5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0.66万元,支出决算为2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和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费不在年初预算内。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3万元。原因是此项支出是上级下达的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困难生活补助,不在年初预算内。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09.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市级配套的“美丽广西,宜居乡村”专项资金、上年度结转上级下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5.18万元,支出决算为2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减少。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0.75万元,支出决算为2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9.93万元,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44.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8.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8.16万元、 奖金234.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46万元、住房公积金3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13万元、抚恤金15.52万元、生活补助49.47万元、奖励金0.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1万元;
公用经费45.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32万元、印刷费2.68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3.13万元、邮电费4.36万元、差旅费9.37万元、维修(护)费1.6万元、培训费0.83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工会经费3.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15万元,决算支出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5万元。2019 年共公务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5个、来宾90人次。
八、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94万元,比2018年增加3万元,增加6.99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