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发〔2024〕16号 关于印发《永乐镇2024年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政发〔2024〕16号
永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乐镇2024年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融水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的工作部署要求,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永乐镇2024年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水苗族自治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乐镇2024年防范中小学生(幼儿)
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事故发生,保障中小学生(幼儿)生命安全,根据自治区、柳州市、融水县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融水县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工作要求,构建完善我镇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工作体系,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网络,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实现中小学生(幼儿)溺水起数和溺亡人数得到有效管控的工作目标,坚决遏制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事故发生。
二、工作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1月底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永乐镇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建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杭棉 镇党委副书记
龙柱勋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梁庆志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韦统定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唐海容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蓝旭丹 镇党政办主任
黄家煜 镇团委书记
杨建勋 镇综治办干事
王客香 镇妇联主席、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主任、宣传干事
杨晓强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莫鸿梅 镇民政办主任
蒙贤斌 镇初级中学校长
杨庭元 镇中心小学校长
蒙卫强 永乐派出所所长
石启玉 永乐司法所所长
韦鲜花 镇卫生院院长
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杭棉同志兼任。
三、职责分工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配合密切、落实有力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工作。
(一) 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我镇实际组织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统筹中小学生防溺水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巡查管理、督促指导、问责追责工作。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游泳安全、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在全镇营造预防溺水的浓厚氛围。整合派出所、卫生院、村级水域管理员、志愿服务队伍、民兵队伍等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二)中小学:负责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通过“广西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网址:https://guangxi.xueanquan.com/)采取课堂教学方式,定期开展以“珍爱生命 严防溺水”为主题的专题教育,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自救施救方法。加强再教育学生熟知和严格遵守“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确保全面覆盖所有学生;增强教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并通过开展暑期大家访、家校通及家长微信群等方式,延伸预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镇综治办:要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组织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工作,强化日常巡查,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定点监督和流动巡查,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
(四)永乐派出所: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民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五)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加强对学校周边水坑(池塘)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开展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将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督办、协调。
(六)镇卫生院: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
(七)镇妇联、镇民政办及镇团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各类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宣传教育。要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八)各行政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熟悉情况、直面群众的优势,组织对辖区内水域进行隐患排查,配合相关单位在可能溺水的河道、坑塘等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落实管理责任;对近年来有溺水事故发生的危险水域,配备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实行村干部包片制度;重点时期,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组建专职巡视、救生队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高密度防范学生溺水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班会课、校园广播、LED显示屏、横幅等形式宣传防水相关知识;各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横幅、LED显示屏等形式向居民群众宣传防范溺水知识,努力营造家喻户晓的防范氛围;通过“广西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网址:https://guangxi.xueanquan.com/)”,学习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高防溺水自救自护能力。。
(二)积极排查,严格管理。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人员对本行政区域内山塘、水库等重点区域进行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完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配置应急救护设施,原则上每个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排查,加强对易溺水时段、风险水域的巡逻蹲守管理。
(三)加强预警,精准发力。辖区内各中小学、教学点及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组织教师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危险水域,强化放学、假日前的防溺水教育,加强家校联系,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要特别强化出现溺水情况时的施救教育,防止盲目施救造成群死群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工到位,责任到人,并建立和完善督查机制,督促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防溺水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好网格员或水域巡查员,明确水域管理职责,加强日常重点时段巡查;发挥河长制工作平台,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河长制范畴。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围绕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各村、各单位要按照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迟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规范信息报送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桂教安稳〔2013〕4号)文件要求,填写《柳州市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表》,及时报告涉及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伤亡情况(联系电话:5129393;邮箱:rsjyajg@163.com)。
(五)专项工作材料报送
请有关部门于4月10日前报送《2024年融水苗族自治县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附件2);各村委各部门于6月28日前报送阶段工作情况汇报,10月28日前报送专项工作总结。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邮箱:ylx5808523@163.com,联系电话:5808523,书面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镇党政办再统一上报县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联席办。
附件:1.2024年永乐镇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工作网格化管理责任人
2.2024年融水苗族自治县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永乐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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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融水苗族自治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 |||||||||
填报单位: | |||||||||
行政村或社区 | 涉水自然屯 | 重点人员人数 | 监控员 | 联系电话 | 危险水域或风险点地名 | 危险区域图片 | 防控措施(是否有警示牌和救生器材) | 监督员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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