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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发〔2024〕11号关于印发《永乐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永乐镇

发布日期: 2024-03-14 09:00    |  作者:

永政发〔202411

永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乐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

现将《永乐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执行。

                      融水苗族自治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2024314

(此件公开发布)


永乐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融安委〔2024〕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永乐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和柳州市六十六项重点任务,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开创新时代永乐建设新局面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各村、镇直各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二)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三)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根本杜绝。

三、重点任务

1.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重点组织木材加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医疗机构、幼儿园、超市、加油站、烟花爆竹售卖点、燃气存储点等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2.根据国家已出台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健全重点检查事项和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并针对新问题、新风险进行动态更新。通过培训视频、企业宣讲、集中培训、媒体宣传等方式,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等进行解读,切实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3.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内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4.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严肃追究问责;导致发生事故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督导检查、现场核查确认,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6.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7.积极配合上级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非法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做好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

8.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治理行动。

9.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加强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10.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强化应急演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11.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推动企业建立起全员负责、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提升的双重预防体系。

12.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创建,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13.公开镇级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举报方式,完善举报奖励、保密等制度,开展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办理、奖励等工作。鼓励企业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公告牌、举报微信小程序,激励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身边问题隐患。

14.推进专(兼)职消防队伍和消防工作站建设,综合统筹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15.提升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和执法辅助力量建设,加强对全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机制,对全国各地发生的重特大或社会影响大的事故,要立即响应,聚焦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精准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研判,落实有针对性安全防范工作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17.配合上级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评估。

18.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针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烟花爆竹、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9.对证照不全、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危险作业制度不落实、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弄虚作假、非法开展电气焊作业和盗采矿产资源、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车辆船舶非法营运、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加大部门联合打击力度,依法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执法措施。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20.加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学习安全知识,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村、进学校、进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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