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发〔2023〕7号关于印发《永乐镇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政发〔2023〕7号
永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乐镇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现将《永乐镇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融水苗族自治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永乐镇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超过保质期、“三无”等问题食品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等行为,进一步清除农村食品安全隐患,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切实保障农村地区食品消费安全,自2023年3月15至2023年5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综合整治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党政同责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组织架构,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推动包保机制和监管机制、属地管理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的衔接互补、贯通协同,实现食品安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扎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通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扣查一批假冒伪劣食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效震慑氛围,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进一步消除。
二、治理范围
全镇辖区内,以街道、村、屯及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涵盖食品批发部、超市、小商店、餐饮店、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生产经营单位。
三、工作任务
(一)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料)、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超过保质期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二)查处以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的侵权“山寨”食品,误导消费者;以次充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
(三)以街道、村、屯及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批发部、超市、小商店、餐饮店、小作坊、食品摊贩等为重点单位,集中整治无照无证经营和不按要求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经营管理制度行为,督促业主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关口,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依法诚信经营。
四、组织机构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镇人民政府牵头,各村“两委”、市场监管所、派出所、镇综治办等单位和部门共同参与。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如下领导小组。
组 长:龙柱勋 永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陈 陈 永乐市场监管所所长
蒙卫强 永乐派出所所长
杨建勋 永乐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
成 员: 张卫明 永乐市场监管所副所长
黎日良 永乐派出所副教导员
龚 力 永乐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
韦绍平 东阳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蒙梦萍 四莫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蒙承珊 下覃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杨意坚 兴隆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吴家全 荣山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黎海良 北高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胡息铭 洛西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毛红坤 毛潭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所,由陈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张卫明同志任联络员,负责办公室工作联络。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引导阶段(2023年3月15 日至 3 月25 日)。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及时动员部署。以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监管底数为基础,充分发挥村“两委”干部和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基层网格作用,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查清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布及食品安全状况,结合日常监管实际,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步骤合理、责任到位。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召开经营户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登门、短信、村屯广播等形式告知业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觉下架过期食品,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 3 月 26 日至4月30日)。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工作中排查出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深入开展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强我镇各部门的横纵向联合,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一片,规范一片。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5月 1 日至 5月10 日)。各部门对在开展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职能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解决,不留隐患。
(二)加强统筹协作。镇食品安全办要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构建信息互通渠道,整合监管资源,组织联合执法,发挥协同整治的作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社会共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假冒伪劣食品鉴别、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知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强化社会共治。要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教育管理,提升诚实守信意识。要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和成果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及时报送信息。请各部门、各村委会于 2023年 5月 10 日前,将小结、工作开展相片报到镇食安办。联系人及电话:陈陈,0772-5865520。电子邮箱:ylzscjd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