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镇

永政发〔2023〕5号关于印发《永乐镇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永乐镇

发布日期: 2023-02-06 10:00    |  作者:

永政发〔2023〕5号

永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乐镇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永乐镇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乐镇人民政府

202326

永乐镇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促进林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和谐林区、平安永乐,确保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安全。结合永乐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科学扑救、有效消灭”的森林消防方针,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实行森林防火分片包干负责制,加大宣传、严密监控,严防死守,快速反应,全面提高防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避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重点部位不发生森林火灾。务必实现永乐镇人民政府与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的《融水县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规定的各项指标,森林受害率低于0.6‰,森林火案查处率达100%。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辖原则

各场所、村委会的森林防火预防、监管、扑救,指挥等各项工作,实行“谁管辖、谁负责”的属地管辖原则。

(二)统一领导,分片包干,各负其责的原则

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村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实行森林防火分片包干负责制。分片包干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对包干区域的防火工作要全面负责。镇人民政府与8个行政村签订防火责任状。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确保重点部位不发生森林火灾。全镇森林防火重点区:1、兴隆村林区;2、北高村林区;3、洛西村林区;4、贝江林场永乐分场、木王分场。

(二)抓好接边联防联控。我镇洛西村与罗城县交会接边,接边村要联管联防联控,确保接连地区不发生森林火灾。

(三)高度重视重点时段。国家、区、市“两会”期间,春节、清明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在平时严格防控森林防火的基础上,高度戒备,严密监控。

(四)抓住重点环节。要抓好宣传教育、野外用火监管、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火灾发生后的快速反应、科学扑救、火案查处等重点环节。

(五)管住重点人群。对精神病人、中小学生、林区及周边进行生产、建设及农事活动的人员,要强化宣传、落实责任,确保监管到位。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

1、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明确划分森林防火片区,确定各片区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层层签订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状》,确保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人员。

2、各村相应成立森林防火小组。森林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农村野外生产用火,上坟烧香,烧纸等,由于粗心大意造成的。因此各村要相应地建立森林防火机构,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村组,山头地块,确保防火责任不留死角。防火小组组长及成员,利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知识。

3、林业站、林场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主要组织者之一,在森林防火期间,林业站、林场干部职工分片区划定责任片区,对责任片区经常巡护,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避免重大火灾发生,对火灾肇事者及时查处。在森林防火期内,护林员必须每天上山巡逻,严防死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赶赴现场,并向镇政府和林业站、林场报告,同时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二)建立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成立扑救森林火灾半专业队和义务扑火队伍。

做好半专业扑火队组建、培训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扑救。

(三)坚持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日常值守和信息汇总工作。

在戒严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明确专人轮流值班。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赶赴现场,并向镇政府报告,同时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的自觉性

1、要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2、要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防火规定及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向群众广泛宣传不准在野外烧荒、烧甘蔗叶、烧秸秆、烧垃圾等有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使广大干部群众懂得森林防火重要意义。

3、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要到村进屯;林区路口、林区村寨要竖立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碑);12119森林火警电话要在林区深入人心,镇规民约、防火案例要村村上墙;通过宣传,切实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中小学校要利用课前10分钟和板报的方式,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落实好“五个一”(即:一篇防火作文、一封写给家长的信、一期防火版报、一条防火标语、一节防火课)宣传教育工作。

(五)强化监督、严管火源、严防死守

1、强化督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经常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做到防火期不结束,检查工作不停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

2、严管火源,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行为。严格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对造成森林火灾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总结不放过”。

3、严防死守,严阵以待。兴隆村、北高村、洛西村是永乐镇高发山火区域,要重点加以防范,要执行责任区域的管护制度,逐一与林内林缘的住户、责任山、责任田、责任蔗地的承包者签订禁火责任书,实行联防联包,责任入户到人。依法惩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违法就抓”。加强管理,确保重点部位不发生森林火灾。

(六)森林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1、森林火灾(包括:火灾、火警、流火)都必须查明起火原因,区分人为还是不可抗拒原因,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汇报,逐级上报。如属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处置指挥不当,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火时机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3、发现森林火灾扑救迟缓,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4、对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并处以经济罚款。

5、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的,查明原因,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6、因学生引发森林火灾,视情况追究学校领导、学生所在班班主任的责任,未成年人、聋哑、痴呆、精神失常人引发森林火灾除追究监护人员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森林火灾虽然是一种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但是只要各部门高度重视,全民动员起来,积极参与防火,处处注意防火,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工作方针,工作到位,森林火灾易发不一定多发,有火不一定成灾,森林火灾发生次数以及因火灾造成的损失一定会大幅度下降。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融水镇拱城街17号
联系方式:rswg@163.com 联系电话:0772-5122412
网站标识码:45022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