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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政发〔2024〕8号 汪洞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汪洞乡2024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汪洞乡

发布日期: 2024-03-28 11:15    |  作者:


汪政发〔20248

汪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汪洞乡2024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汪洞乡2024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汪洞乡人民政府    

              2024328   

(此件公开发布)

汪洞乡党政办公室                          2024328日印发  

汪洞乡2024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在该在的年纪享受属于他们的权利,让孩子们个个有书读、个个读好书是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的必经之路,为确保顺利完成控辍保学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作为乡村教育振兴的基本方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目标

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性控辍保学指标任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汪洞乡控辍保学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汪洞乡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长:杨翠新乡党委书记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廖振根乡人大主席

副组长:覃贻辉乡党委副书记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石志毅乡党委政法委员、副乡长

潘丽芬乡党委组织委员

覃融苑  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兼人大副主席

韦必料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陆金同乡党委委员、汪洞派出所所长

韦胜索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梁志亮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员:王青华乡党政办主任

韦灵军  乡纪委副书记、监察专员

李思龙乡民政办主任

王荣辉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梁凤温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唐燕蕾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主任

廖炳亮乡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银享慈退役军人站站长

王荣刚乡党建办副主任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廖彦明乡林业站站长

罗羽晖乡财政所所长

龙焕侣汪洞司法所所长

贾雪英汪洞市场监管所所长

吴显明  中心小学校长

韦孟宣乡中心校普九办主任

脱贫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梁凤温同志担任。

四、工作职责

为扎实抓好全乡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调动各方面力量,建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形成控辍保学长效联动机制。

(一)乡人民政府职责。乡人民政府负责人是本乡控辍保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将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岗。要建立健全乡人口核查资料,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建档造册,实行动态管理,摸清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落实动员复学制度。大力宣传和贯彻《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把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要求变成家长或监护人的自觉行动;对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多次2次以上)开展劝返工作仍不回校就读的,由乡人民政府对辍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若《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后,辍学学生仍未回校就读,则由乡人民政府进行司法劝返。要建立起乡、村“两委”、村小组三级联动防护网络,严防未完成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从各渠道外出打工。结合本乡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控辍保学与劝返流失学生工作;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

(二)村“两委”及第一书记职责。村屯是控辍保学主阵地之一,村“两委”及第一书记要深入辍学学生家中,摸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入学情况,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未到校学生的调查摸底和劝返工作,协助配合学校、乡直有关单位做好各项控辍保学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派出所、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学校周边综合治理,严肃查处接纳未成年学生的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和宾馆,加大对违法使用未成年人务工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司法部门(公安、法院、司法)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和联合劝返,督促家长保证辍学学生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控辍工作顺利进行。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共青团、妇联、残联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作用。

(四)学校职责。乡中心学校负责对本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未到学校学生要及时查找原因,并督促其返校;未到学校超过一周的,经劝返无效的学生,要及时书面报县教育局和乡人民政府,并主动配合乡人民政府做好劝返工作。加强返校复学学生的教育管理,避免少数复学学生将不良风气带到学校,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劝返复学的学生,学校要形成合力,制定长效机制,进行责任分解,针对不同的学生分别在生活上要关心、行为上要引导、心理上要铺导,并派专人负责跟踪管理,预防辍学。要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学困、厌学”而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稳住“学困生”,使其学有所得;留住“易辍生”,使其安心学习;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继续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实施好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确保学生不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要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教师的关怀,用情感感化学生,留住学生。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扎实开展幼儿学会普通话工作。

(五)监护人职责。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对有辍学苗头或辍学的孩子要加强教育引导,促使其返校复学。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向所在乡政府书面申请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底,强化辍学生动态监管。人民政府、学校要对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与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核查建档立卡家庭义务教育学生的基本数据,保证相关数据一致,准确掌握每一名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和建档立卡户子女的就读情况。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以初中阶段学生为重点,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等重点地区,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等重点群体的监管。完善学生学籍管理监管机制,严格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不得强行或变相要求学生退学、休学、转学,对学生在就读学校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变动要实时跟踪、记录、汇报,掌握生源去向,为尽早发现辍学学生和做好劝导家长工作提供准确信息,要求做到情况清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盲点。

(二)落实学生劝返、登记和报告机制。各小学学校发现学生无故未到校,班主任或其他教师要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沟通。发现学生有辍学苗头的,学校要第一时间会同责任督学、村民委员会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及时书面报告乡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要按照“一个都不能少”、“一校一册”,“一生一案”、“双线四包”、“三级联动”的要求(“双线”即县、乡镇、村一条线,教育局、学校、班级一条线;“四包”即县领导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户,教育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三级联动”即乡人民政府、村会、村民小组联动),建立健全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控辍保学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压实政府、部门、学校、家庭控辍保学责任。建立辍学学生台账,切实做好学生劝返复学工作,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位。必要时要对适龄少年儿童父母或其他委托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督促教育无效的,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家长或其他委托监护人法律责任,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辍学学生尽早入校复学。学校要严格实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周查月报制度,每月20(遇双休日自行提前)将本月控辍保学月报表和控辍保学月工作情况上报到县教育局控辍保学办公室和乡村振兴局。

(三)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突出“以人为本”和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理念,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不得将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学生入学和升学依据。各学校要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务必全面开齐开足小学英语课程,落实学生从小学3年级开始学习英语的课程要求。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学生喜闻乐见的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注重培养学生体育、艺术的兴趣与特长,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在课堂教学中实行“面向全体、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在相对宽松的学习氛围中都有展示自我、发挥特长的机会,增加他们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要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探索科学多元的学生综合评价机制,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成绩评价学生的倾向,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严禁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倡导教师利用业佘时间无偿为学困生辅导。

(四)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要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的工作力度,大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生活条件,为城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供坚实保障,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计划,对学困生或易辍学学生提出有针对性的教学设计,合理调整教学难度、深度和进度,帮助学生找回对学习的兴趣和自信。应从学校育人环境、是否存在师生矛盾、同学矛盾、学生家庭负担等多个方面,分析学生辍学及不愿返校的原因,要积极主动地推动化解深入实施以集团化办学为主体的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开展学区联盟内的初中——小学衔接探索,扎实开展中小学结对帮扶,实现学区制管理改革全覆盖。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强化支教、轮岗管理。“在线同步课堂”试点乡小学学校,利用城市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弥补乡村学校不足,以解决我乡农村学校因师资不足无法开齐开足规定课程的问题,提升乡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使学生“进得来,学得好、留得住”。

五)全面落实困境学生关爱保障措施,提升关爱水平。进一步完善困境学生关爱保障工作体系,落实关爱措施,严防困境学生失学、辍学。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困生帮扶制度,针对困境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加大帮扶力度;消除因学习困难而厌学、辍学的现象。要切实关爱留守儿童,建立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各小学要依托电子学籍系统,定期核实更新,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标识。要加强外出务工人员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加强学校教师和其他监护人沟通记录,及时跟进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前后地址变更,学校及时记录变更信息。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教育和乡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要进一步完善助学工作机制,落实教育资助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加强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资助,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要加强残疾儿童关爱教育,通过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普通小学、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等方式,解决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问题,降低适龄残疾儿童辍学率。

(六)加强毕业年级学生管理工作,严格追踪学生去向。要按照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就读,切实加强对小学六年级学生的管理。

(七)引导部分辍学生进入职业技术学校接受职业启蒙教育。辍学的很大原因是厌学,因此尝试引导部分辍学生进入动手实践机会较多、培养就业技能的职业技工学校就读,以减少辍学现象。

六、保障措施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人民政府、民委员会要把控辍保学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面临的问题,加强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有效地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体、法律讲座、家长会议、相关课堂教学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各自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工作中的法律责任。把每年3月、9月作为全乡“控辍保学”活动各学校通过召开会议、家长会、走访、设专题专栏等形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转变群众接受教育的观念,真正让家长和学生认识到“富不学习,富不长远穷不学习,穷根不断”的道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利用春节、寒暑假期间对不稳定学生进行大家访和控辍保学的宣传工作,营造社会、学校、家庭共同控辍保学的机制和氛围。

(三)强化考核问责。将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对各行政村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对相关职能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考核学校和校长的重要指标。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未完成控辍保学目标任务,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将对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实行月报告制度。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实行月报制,主要内容为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建立情况,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五)健全控辍保学档案管理控辍保学档案必须分门别类归档,实行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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