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政发〔2024〕16号关于印发《同练瑶族乡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同练瑶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同练瑶族乡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现将《同练瑶族乡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同练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练瑶族乡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融农办发〔2024〕9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覆盖全乡所有农村人口,按照自治区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综合考虑农户收入、合规自付支出、突出困难问题和自主应对能力进行综合研判,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
1. 关注重点区域。重点关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的乡镇、去年以来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乡镇、今年无新增监测对象或新增监测对象明显偏少的行政村。
2. 关注重点群体。尤其是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波动和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特别是对受活牛羊价格下行影响的脱贫养殖户(含监测对象,下同)进行全面摸排。对2023年度低收入组脱贫人口、收入降幅较大的脱贫人口,2024年以来家中有新增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获得大额临时救助人员、重度残疾人、大病患者、精神障碍患者的农户,以及2024年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政策但审批未通过的农户,要列入排查的重点户名单,逐一开展入户排查。
3. 确保应纳尽纳。按照《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操作指南》有关规定,坚持识别标准,严格识别程序,有效防止“一兜了之”“应纳未纳”,搞“体外循环”。
(二)排查精准帮扶效能。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应扶尽扶,提高帮扶效能。
1. 重点排查内容。重点排查是否对收入明显较低、“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出现问题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帮扶措施,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等突出问题,确保“动态清零”;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帮扶计划落地见效;是否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条件的监测户至少落实一项开发式帮扶措施,对弱劳力或半劳力的监测户创造条件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
2. 重点关注对象。结合开展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攻坚专项行动,重点关注纳入后长时间未消除风险尤其是2年以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逐户梳理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有针对性地强化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切实提升精准帮扶效能。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性。对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要坚持实事求是,强化稳定消除风险的工作要求,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盲目追求风险消除率,对不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的问题。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有重点地开展“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要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纳入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
(四)排查重大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排查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牛羊肉等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建筑业等重点行业用工需求或工资水平明显下降、脱贫劳动力返乡回流、季节性缺水等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带来的风险隐患。乡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制定防范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的工作预案,因地制宜做好排查预警,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对因灾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用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绿色通道”,先落实帮扶措施,后补充完善相关程序,切实增强帮扶时效。要特别关注和全面梳理今年以来活牛羊价格下行对脱贫养殖户的影响,积极采取加大资金支持、开展消费帮扶等方式应对,尽量减轻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五)排查数据质量问题。着力提升数据质量,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数据长期没有变化等异常现象和问题相对集中的行政村,各村要加强数据分析,并及时组织人员对疑似问题进行排查并更新有关数据信息。
上述五项工作任务依托广西防止返贫致贫促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及防止返贫APP(以下统称广西防止返贫大数据平台)开展,需要打印相应排查表的,可从广西防止返贫大数据平台PC端导出。
二、工作安排
为加强统筹协调,顺利推动我乡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特成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觉振 乡党委书记
赵远星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杨 秋 乡人大主席
吴苹苹 乡党委副书记
杨 宇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蒙文锋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谭嘉成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白伊廷 乡党委组织委员
李华忠 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覃志军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赵江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陈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董文姣 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吴云伟 乡党建办公室副主任
卢辉雷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梁 方 乡乡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盘 磊 乡便民中心主任
杨少仁 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郑凤娜 乡财政经济办主任
吴 超 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林 剑 乡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各村工作组组长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总联络员:蒙文锋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数据质量分析、信息答疑、后勤保障等4个工作组。
1. 综合协调组
组 长:蒙文锋 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
联络员:董文姣
成 员:廖俏、梁裕富、莫维涛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大排查各项工作,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做好与相关部门和乡镇的沟通、协调工作,9月20日前撰写好开展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汇报。
2. 数据质量分析组
组 长:蒙文锋 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
成 员:乡农服中心振兴工作办公室所有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集中排查中系统数据变化情况分析,对异常数据要及时提醒各村及时核实修正,监测排查工作进度情况并及时向组长报告。
3. 信息答疑组
组 长:蒙文锋 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
成 员:乡农服中心振兴工作办公室所有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大排查过程中各村工作组提出的疑难问题及时作出解答和反馈,对问题把握不准或解答不了的及时向融水自治县请求协助解答。
4. 后勤保障组
组 长:蒙文锋 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
联络员:董文姣
成 员:廖俏、梁裕富、莫维涛
主要职责:负责车辆、用餐经费等保障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全面部署培训(8月中旬前完成)
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培训范围覆盖到村。培训对象包括乡直有关部门领导,乡镇班子领导及全体干部、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员、防止返贫监测网格员、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等,确保参与集中排查工作的各级人员全覆盖培训。
(二)开展集中排查
1. 确定总“盘子”。本次集中排查,自治区事先已将各乡镇农户信息预置到广西防止返贫大数据平台,我乡要以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预置数据信息进行核对,及时修正农户重复、错漏等问题,确保集中排查时不漏一户、不错一户。
2. 确定3类农户名单。由村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牵头组织召开村“两委”工作会议集体讨论(乡镇包村干部视工作需要参与),确定3类农户名单。一是村级研判户。梳理本村基础信息准确完整并且家庭经济来源比较稳定、人均纯收入较高、刚性支出较少、明显无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形成以村级研判方式开展排查的农户(简称“村级研判户”)名单。二是重点户。在自治区已标记重点名单的基础上,乡级根据10类对象提供名单到各行政村标记,并收集汇总县级各行业部门提供的预警名单下发各行政村,由村级研判是否将此类对象列为重点户(不包括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下同),再由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员在广西防止返贫大数据平台中标记(主要是标记村一级研究增加的农户)。三是其他户。除重点户和村级研判户名单外,剩下的为其他户名单。
3. 开展排查核实。用好用足乡镇干部、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防止返贫监测网格员、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等基层力量,利用广西防止返贫大数据平台(2024年集中排查农户信息核实表),对不同类型农户同步开展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精准帮扶效能、风险消除稳定性、重点风险隐患、数据质量等排查核实工作。对重点户要择机实地入户逐户排查,确实不在家的才能通过线上通讯方式开展排查;对其他户能入户排查的尽量实地入户排查,不能入户的可采取线上通讯方式排查。排查期间,还要对本村所有监测对象基础数据进行核实更新。
(三)信息采集录入
信息采集录入要坚持贯彻“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原则,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 录入新纳入、风险消除信息。对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以及达到稳定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要严格按照《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操作指南》要求完成识别纳入、风险消除程序,及时将新纳入监测对象的基础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并对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进行标注。
2. 更新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排查人员在广西防止返贫大数据平台核实更新的监测对象数据信息,要及时核对录入到全国系统。
3. 提交“风险消除回退”名单。对排查发现风险消除错误,经村级申报、乡级审核、县级审定需要“风险消除回退”,上报给市审核汇总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向农业农村部申请“回退”操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直各有关部门、各村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刻领会长久、永久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政治要求,按照“乡负总责、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各村要不折不扣完成集中排查各项任务。
(二)加强督促指导。乡乡农服中心振兴工作办要加强对排查工作的调度,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帮助解决。同时加大督导力度,对在对象识别、精准帮扶和风险消除等方面,异常数据集中、工作问题突出和急于翻篇转段的行政村进行通报。
(三)防范风险隐患。各村集中排查原则上不安排帮扶干部参与。集中排查期间,如遇重大灾害不能如期完成的,各村及时上报到乡政府,以乡为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提前报备。各村要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规范管理敏感数据信息,防范失密泄密风险。要做好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及时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四)鼓励创新创造。各村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推动集中排查工作平稳有序高质量开展,有关经验做法及时报乡党政办公室提炼上报县级宣传推广,争取典型经验做法得到上级的肯定和表扬。
(五)其他要求
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谋划整个集中排查工作,确保在9月20日前完成线下排查和线上录入信息等全部工作,原则上乡村一级排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附件:2024年集中排查农户信息核实表
附件
2024年集中排查农户信息核实表
_____省(区、市)____县(市、区)_____乡(镇)_____村(社区)____自然村(屯)
排查方式(单选):¨线上通讯 ¨村级研判 ¨入户排查
若选择线上通讯,填写联系日期(年月日)、联系人(排查干部)姓名及电话
若选择村级研判,填写研判日期(年月日)、研判人员姓名1、研判人员姓名2、研判人员姓名3
若选择入户排查,生成农户GPS定位数据,否则无法提交
数据提取时间—系统预置 | ||||
基础信息 | ||||
户类型:¨脱贫户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已消除风险) ¨一般农户 —系统预置(不可修改) | ||||
户联系电话 | ||||
是否消除风险 | 消除风险时间 | |||
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劳动力 (分三类) | 增减 备注 |
张三 | 本人 | 123456789123456789 | 普通(技能)劳动力 | |
李四 | 弱或半劳动力 | |||
张小明 | 无/丧失劳动力 | |||
张小花 | ||||
脱贫户、监测对象牛羊养殖情况 注:如果待排查户为脱贫户、监测对象,则填写牛羊养殖情况(据实填写,若无可空) | ||||
1.肉牛(不含牦牛,含小牛犊): 存栏数量 (头) 年度出栏数量(去年10月1日至当前) (头) 2.羊:存栏数量 (只) 年度出栏数量(去年10月1日至当前) (只) 3.2023年度户生产经营净收入中牛羊(不含牦牛)售卖净收入为 元 | ||||
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倒推连续12个月的家庭纯收入) | ||||
1.家庭人均纯收入 (1)经初步研判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8000元,则按如下收入区间分段勾选: ¨8000元—1万元(含) ¨1万元—1.2万元(含) ¨1.2万元—1.6万元(含) ¨1.6万元—2万元(含) ¨2万元—3万元(含) ¨>3万元 (2)经初步研判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或等于8000元,则填写家庭整户收入支出信息如下: A.生产经营性收入 B.工资性收入 C.转移性收入 D.财产性收入 E.生产经营性支出 2.是否存在合规自付支出 ¨是 ¨否 3.是否存在理赔收入 ¨是 ¨否 | ||||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巩固情况 | ||||
是否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是/¨否 是否有家庭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是/¨否 是否住房出现安全问题 ¨是/¨否 是否饮水出现安全问题 ¨是/¨否 | ||||
综合上述情况研判,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预置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类型,可修改) | ||||
¨否 ¨是[¨因病/¨因学/¨因安全住房/¨因安全饮水/¨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价格下降/¨其他)/¨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力/¨其他] |
注:对排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启动监测对象认定程序。
排查对象若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则跳转至排查“精准帮扶效能” |
1.是否有劳动力(含弱或半劳动力)但未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 ¨是 ¨否【已预置电子帮扶手册对应信息】(需要排查人核对确认) 2.识别2年以上的监测对象,目前所落实的帮扶措施是否管用够用 ¨是 ¨否 |
注:对存在帮扶措施不管用不够用的,逐户研究完善落实帮扶措施。
排查对象若为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且目前排查出有风险,则跳转至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性” |
1.是否“风险消除不精准” ¨是 ¨否 2.是否出现新增风险 ¨是 ¨否。 |
注:对“风险消除不精准”的,申请“风险消除回退”;对出现新增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纳入监测。
排查人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同练瑶族乡党政办公室 2024年8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