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政发〔2024〕12号关于印发《同练瑶族乡2024年度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同练瑶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同练瑶族乡2024年度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有关单位:
现将《同练瑶族乡2024年度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同练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练瑶族乡2024年度耕地流出整改恢复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工作部署,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非粮化”现象。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根据今年8月2日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耕地保护重点任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为扎实有效推进同练乡202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工作要求。坚决扛牢耕地保护重大政治责任,清醒认识我乡耕地流出问题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抓好流出耕地整改恢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时间和力量,精准施策、分类处置恢复耕地流出问题。
二、目标任务
根据历年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结合2024年度自然资源综合监测、土地卫片执法、自然资源督察、巡田等发现乡耕地流出情况,组织各村对2020年以来流出耕地按照一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类制定整改恢复计划,于2024年12月前完成2020—2023年度流出耕地整改恢复任务(全乡共计?个图斑、面积?亩。)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觉振 乡党委书记
赵远星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覃志军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黄栋林 乡党委委员、乡派出所所长
赵江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 组 长:吴 超 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董文姣 乡党政办主任
成 员:卢辉雷 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林 剑 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董 吉 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田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乡田长制办公室主任吴超、许文强兼任,副主任由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成员聂家和、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卢辉雷兼任。办公室下设“非农化”整改小组、“非粮化”整改小组。
(一)“非农化”整改小组
组 长:吴 超 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副组长:许文强 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聂家和 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
成 员:曹 斌 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
梁 颖 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
李子宁 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
秦美婷 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村开展“非农化”整治恢复工作,并及时纳入日常变更调查。
(二)“非粮化”整改小组
组 长:卢辉雷 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伍仕永 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成 员:李先斌 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组织、指导、督促乡镇开展“非粮化”整治恢复工作,并协助做好纳入日常变更调查。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外业核查(7月底前完成)。以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由乡工作组配合各村委按照时间节点组织人员开展外业核查。
(二)制定整改方案(8月上旬前完成)。结合开展的外业核查情况,制定本乡2024年度耕地流出整改恢复方案及流出耕地整改恢复计划表,报县田长制办公室。
(三)组织开展整改(9月上旬至12月底前)。根据本乡制定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恢复计划有序推进流出耕地整改恢复,确保每月完成月定计划。十月底前,(完成?亩就地恢复面积;十二月底前,完成?个图斑?亩整改面积。)
五、责任分工
(一)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是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本乡镇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的具体实施。要研究制定本乡耕地流出整改恢复方案,明确流出耕地整改恢复计划,有序推进流出耕地整改,并及时纳入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督促各村从严抓好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改。
(二)乡派出所要配合乡人民政府做好流出耕地整改恢复期间的社会维稳工作。
(三)乡财政经济办公室要落实好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经费保障。
(四)乡农业服务中心要严格耕地的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牵头做好耕地恢复工作,督促各地从严抓好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撂荒和农村乱占耕地住房类问题整改。
(六)乡农业服务中心要按照林地管理边界要求,协调好耕地和林地的保护管理,牵头落实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等要求,指导做好林地复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分类梳理核实耕地流出情况
进一步梳理核实乡内耕地流出情况。其中,流出的一般耕地按生态退耕、是否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依法批准、违法建设占用进行分类梳理核实;流出的永久基本农田按划定不实、依法批准、违法建设占用进行分类梳理核实。
(二)有序推进流出耕地分类整改恢复
1.未经批准将一般耕地转为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原则上应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含25°以上坡耕地),要纳入耕地“进出平衡”。违法违规占用一般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符合条件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的,需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对不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应在2024年度内整改恢复为耕地。
2.未经批准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转为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的,应稳妥处置并原地整改恢复为耕地。
(三)及时开展调查认定
对于整改恢复并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地块,及时向县自然资源部门汇报,及时纳入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
七、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流出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成效,会直接影响我乡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考核结果。党委、政府层面要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聚焦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共同推进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
(二)科学有序推进整改恢复工作。在整改恢复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整改,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整改恢复工作;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后,应通过农民个人或集体经济组织耕种、依法依规流转进行规模化经营等方式,提高耕地长期稳定利用的能力。
(三)强化考核监督。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耕地“进出平衡”、耕地占补平衡、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将作为一票否决重要考核指标,纳入2024年我乡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目标以及田长制考核,实行严格考核。
同练瑶族乡党政办公室 2024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