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政发〔2024〕8号关于印发《同练瑶族乡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 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方案》的通知
同练瑶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同练瑶族乡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
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会、乡直各单位:
现将《同练瑶族乡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专补助经费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同练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练瑶族乡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专项补助
经费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中医药局《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重大传染病防控专项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桂卫艾防发〔2024〕1号)、《关于规范使用全区农村艾滋病防治补助经费的通知》(桂卫艾防发〔2015〕3号)和《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柳财预追〔2024〕67号)文件精神和融水苗族自治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防治艾滋病基层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融防艾办〔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2024年全乡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重点,特制定本乡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目的
贯彻落实广西农村防治艾滋病工作策略,加大我乡农村地区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力度,提高农村居民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有效控制艾滋病在农村地区传播。
二、项目实施范围
项目工作共分为综合防治、农村防艾专项补助两个项目领域。
三、项目工作目标
调动基层人员防艾工作积极性,保证艾滋病防治知识入户宣传到位、随访干预到位。充分利用农村防艾宣传工作队(人员包括乡工作人员、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村两委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医等)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入户宣传工作,按照《融水县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同练瑶族乡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工作,至2024年12月底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农村居民、流动人员和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四、经费支持及管理
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坚持客观、科学和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农村艾滋病防治宣传补助经费从中央下拨农村艾滋病防治专项补助经费中支出,老年人和重点人群宣传经费从自治区或县本级专项经费支出。
(一)综合防治经费。农村艾滋病综合防治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防艾宣传、培训、有奖问答,乡村两级督导考评,综合协调等工作,适当补助村“两委”办公经费,组织开展本行政村大型宣传活动村两委领导误工补助等。
(二)农村防艾宣传专项补助费。中央补助农村防艾宣专项助补标准按照每入户宣传1个15岁以上农村居民(含外出务工人员,在校生除外)补助2元、线上(QQ、微信)组织群众填写调查问卷每宣传1个补助1元的标准进行核算的标准进行核算,原则上实行谁宣传谁领取,根据考核结果每半年发放1次。考核达标即60分以上的,予以核发70%的宣传补助费,按比例类推,70~90分以上的核发80%~100%的宣传补助费,对考评结果达到优秀等次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考核不达标的,少发或不予发放宣传补助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
(三)老年人和重点人群宣传经费。按每宣传干预1人补助2元进行核算。老年人和重点人群宣传补助费从自治区或县本级财政下拨专项经费中支出,用于乡卫生院对辖区65岁(含)以上老年人,暗娼、吸毒、嫖客等高危人群和大龄未婚青年、长期两地分居、离异、丧偶等重点人群进行艾滋病宣传干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心里铺到等工作补助费。
五、工作要求
我乡人民政府加强对农村防艾专项经费管理,按照自治区“经费跟着任务走”的原则,与上年垮年度结余经费统筹安排,严格按照资金用途管好用好经费,切实做到经费及时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立防艾专项工作台账,定期将资金使用情况报县防艾办,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同练瑶族乡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