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文件

同政发〔2023〕2 号关于印发《同练瑶族乡2023年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同练瑶族乡

发布日期: 2023-03-23 17:30    |  作者:

村民委、乡直防艾成员单位

现将同练瑶族乡2023年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同练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3323


同练瑶族乡2023年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印发2023广西重大传染病防控专项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桂卫艾防发〔20232号)《关于规范使用全区农村艾滋病防治补助经费的通知》(桂卫艾防发〔20153号)柳州市财政关于下达 2023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柳财预追〔202367号)融水苗族自治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防治艾滋病基层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融防艾办〔20231文件精神推动我乡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2023年全乡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重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实施目的

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贯彻落实防艾重心下沉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和发挥基层人员网底作用,做到入户宣传、随访干预到位,不断提高与健全我基层艾滋病综合防治机制,到2023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农村居民、流动人员和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90%以上。

二、工作实施范围

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覆盖至全所有行政村所有农户家庭。重点对辖区内文化水平低的中老年人、流动人员以及有高危行为的人群每年至少接受2次防艾知识面对面宣传教育,外出务工人员接受1次防艾信息(微信、短信等)宣传。

三、工作管理职责

(一)乡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乡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动员各村委会及辖区内各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入户宣传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负责人的防艾领导小组,将防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完善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落实乡村两级防艾专(兼)职人员,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负责组、管理和培训农村防艾入户宣传工作队,人员包括乡工作人员、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村医、村屯长、村公益岗人员等。农村防艾入户宣传工作队人员每年接受上级业务培训1次,培训比例达100%

2.落实乡防艾工作人员每年进村委会宣传覆盖100%村委会防艾工作人员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农村居民、流动人员和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3.每个村委会年内结合各村文化活动组织完成1次以上大型防艾宣传活动,

4.完成辖区内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宣传干预、病例随访和检测工作任务。

5.每半年对农村入户宣传工作考评验收1次,并根据验收结果,及时发放宣传员入户宣传补助费。

(二)乡卫生院工作职责

1.乡卫生院设置独立防艾组,配备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负责对辖区内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辖区内潜在艾滋病高危人群的场所业主及工作人员进行防艾宣传,对暗娼、吸毒、嫖客等高危人群造册登记,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心理辅导和宣传干预。

2.负责上级部门下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管理、CD4检测、配偶检测、抗病毒治疗,更新、修订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基本信息,并按要求报告疫情。

3.开展HIV扩大筛查。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为老年人体检和就诊者开展HIV咨询检测服务,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达90%以上。

4.制定本单位艾滋病筛查阳性者告知、登记、核查制度,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疫情管理,积极引导其配合确证检测并动员治疗。配合当地派出所做好违法人员的艾滋病快速检测工作,检测率达100%

5.每年对本院医务人员、村医及村级防艾工作人员进行1次业务培训和职业暴露教育。

6.卫生院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每个行政村组织65岁(含)以上老年人和离异、丧偶、大龄未婚青年等农村重点人群进行23场防艾知识讲座,讲座覆盖率达100%老年人和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7.配合乡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对农村防艾入户宣传工作的考评验收。

8.负责辖区内安全套自取箱的投放和管理。

(三)乡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设置独立防艾工作组,负责组织、管理和培训农村防艾工作人员,指导农村防艾宣传员完成上级下达的入户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2.落实每年乡防艾工作人员进村宣传覆盖100%,村委会防艾工作人员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农村居民、流动人员和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3.结合各村文化活动组织每个村委会年内完成1次以上大型防艾宣传活动,组织居民观看1次防艾专题宣传片。

4.组织农村防艾工作人员(包括村“两委”干部、村医、村屯长、村公益岗人员)接受上级业务培训1次,培训比例达100%

5.组织指导各行政村防艾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展防艾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

(四)村委会工作职责

1.各村委会成立农村防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村委会成员负责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将防艾工作纳入村委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村委会组织农村防艾工作人员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农村居民、流动人员和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3.年内组织本村委会完成1次以上大型防艾宣传活动。

(五)村委会农村艾滋病防治负责人工作职责

1.组织指导宣传员收集辖区内重点人员(离异、丧偶、大龄未婚青年和有高危行为等)信息并及时上报卫生院。

2.组织指导宣传员开展入户宣传和痕迹资料采集工作。

3.每半年对本辖区内所有防艾宣传员入户宣传工作考评验收1次。并配合上级督查组完成督导考评工作。

4.负责辖区内安全套自取箱的投放和管理工作。

5.负责本行政村艾滋病防治工作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

(六)农村宣传员工作职责

1.年内通过广播、电话、微信、宣传讲座、入户面对面宣传等形式对本辖区15—65岁农村居民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并收集相关宣传佐证资料。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辖区居民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2.每季度收集1次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并通过微信、短信或打电话等形式进行防艾宣传,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3.每季度对辖区内大龄未婚青年、长期两地分居、离异、丧偶等重点人群造册登记并开展宣传,同时上报乡卫生院

4.每季度开展本辖区暗娼、吸毒、嫖客等高危场所和人群的摸底调查1次,造册登记并上报乡卫生院

5.配合村委会领导组织开展本辖区大型防艾宣传活动。

、经费分配与使用

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坚持客观、科学和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农村艾滋病防治宣传补助经费从中央下拨农村艾滋病防治专项补助经费中支出,老年人和重点人群宣传经费从自治区或县本级专项经费支出。

(一)综合防治经费。农村艾滋病综合防治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防艾宣传、培训乡村两级督导考评,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农村防艾宣传专项补助费。

1.中央补助农村防艾宣专项助补标准按照每宣传115岁以上农村居民(含外出务工人员,在校生除外)补助2元的标准进行核算,原则上实行谁宣传谁领取,根据考核结果每半年发放1次。考核达标即60分以上的,予以核发70%的宣传补助费,按比例类推,7090分以上的核发80%100%的宣传补助费,对考评结果达到优秀等次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考核不达标的,少发或不予发放宣传补助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

2.组织开展本行政村大型宣传活动村“两委”领导误工补助25//天。

3.用于村委会艾滋病防治工作负责人考评验收、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补助。按每行政村每月100元标准补助,以上、下半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发放。

(三)老年人和重点人群宣传经费。按每宣传干预1人补助2元进行核算。老年人和重点人群宣传补助费从自治区或县本级财政下拨专项经费中支出,用于乡卫生院对辖区65岁(含)以上老年人,暗娼、吸毒、嫖客等高危人群和大龄未婚青年、长期两地分居、离异、丧偶等重点人群进行艾滋病宣传干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心里铺到等工作补助费。

()乡卫生院工作经费。用于对辖区65岁(含)以上老年人、高危人群(暗娼、吸毒、嫖客等)和重点人群(大龄未婚青年、长期两地分居、离异、丧偶等农村居民)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心里铺导和行为干预等工作补助,以及HIV扩大筛查经费(另行下达)。

、工作要求

(一)农村防艾工作人员选定标准

1.行政村防治艾滋病工作负责人。乡人民政府根据各行政村实际,指定1名行政村干部负责本行政村艾滋病防治工作。

2.防治艾滋病宣传员。各行政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负责人负责选定各村屯宣传员,报乡人民政府批准。

3.卫生院负责落实各行政村村医防艾工作任务。

(二)资料收集管理。乡人民政府加强资料收集整理,统一使用各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做好确认签名等记录,实行统一档案目录归档管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同练瑶族乡党政办公室                                                           2023323日印发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融水镇拱城街17号
联系方式:rswg@163.com 联系电话:0772-5122412
网站标识码:45022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