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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件

四政发〔2024〕14号关于印发《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四荣乡

发布日期: 2024-05-29 17:25    |  作者:

             

                 

关于印发《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四荣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荣乡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主题教育为总抓手,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

2024年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三、全乡“安全生产月”活动

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开展,各村委、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采用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召开“安全生产月”工作布置会

适时召开四荣乡2024年“安全生产月”工作布置会,部署全乡“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课堂培训辅导等形式,向县、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延伸,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三)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督促企业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安全生产法纳入党校重要培训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门教育培训,督促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强化意识,落实责任,提高能力。

(四)扎实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开展集中宣传咨询。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现场咨询活动。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

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广播、公众号等各类媒体以及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摆设展板等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守法意识。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等,利用各种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

组织开展以“防汛抢险救灾”为模拟背景的全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时效性。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并将应急救援预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综合平台备案。要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粉尘防爆、劳动密集型企业、汛期和校园等行业领域、城镇建设运行中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意义,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实效,全面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活动任务。

(二)认真谋划,突出重点

各单位和生产企业要认真策划,创新形式和载体,在保证活动开展的数量的同时,要在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要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和企业员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将“安全生产月”做深、做实、做细。各单位要认真借鉴上级以往推出的一些重点突出、受众面广、特色鲜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示范活动,确保活动开展的质量和效果。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采取传统宣传方式和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力度,积极推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乡直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与部门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0772-5828031;电子邮箱:srd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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