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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镇政发〔2024〕18号 融水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5-06 18:10    |  作者:

融镇政发〔202418

融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融水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卫生院

现将《2024年融水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水镇人民政府        

202456       



2024年融水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服务理念,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各项医改工作在农村的落实,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我镇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中医药管理局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自治县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构建家庭医生与农村居民契约式服务关系为基础,以量化乡村医生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任务为核心,以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为重点,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切实为居民提供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通过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卫生管理服务,降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率,确保我镇医疗救助乡村振兴工程与全区全县同步,提升全镇医疗卫生水平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底,全镇家庭医生签约一般人群覆盖面达3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率达65%以上,脱贫户、监测户及农村低收入人口签约率达到100%,实现为每个家庭配备1名家庭医生或卫生院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目标。

三、实施步骤

签约服务准备阶段。借鉴全县各签约服务成功经验,通过培训,座谈,论证,制定符合我镇工作开展的方案。建立县村三级服务团队,明确工作职责,通过召开现场签约服务活动,营造签约服务宣传氛围,规范签约服务行为。

开展签约服务和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阶段。镇卫生院为签约服务的主要组织实施单位,要通过广播、板报橱窗、横幅标语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发动,使农民在充分了解和自愿的前提下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要突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惠民利民、便民的特点,提高社会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按照签约服务流程,通过多种签约服务方式,组成村镇两级服务团队,开展对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并按照签约服务协议书条款,为签约对象提供规范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验收总结,经验推广阶段。对签约服务工作先进组居民满意度高的团队给予奖励,并总结工作经验,进行全镇推广群众对家庭医生签约知晓率达85%以上,签约服务的满意度达85%以上,群众自愿签约率达85%以上。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融水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小组职责,以签约服务作为医疗卫生中心工作来抓,将签约服务工作与村委会工作打包宣传,提高签约服务的宣传面和群众的参与性。

明确签约服务工作内容,确保签约服务工作进度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指以家庭医生为服务主体,以农村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家庭为服务单位,以健康管理为目标,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安全、有效、连续、可及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1.签约主体。根据辖区内居民实际户数和人口数,以村卫生室为签约主体,由村卫生室确定具体的家庭医生作为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直接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我县成立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签约服务团队,由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临床医生、卫生院医务人员、村卫生室人员组成,其中县级单位临床医生组成服务团队主要负责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指导、医疗接诊、治疗镇卫生院负责医疗急救、转诊转治和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村卫生室负责入户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

2.签约方式。居民在充分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权利义务的前提下,自愿选择服务内容,签订服务协议建立相对固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家庭医生可以向居民提供集预防、保健、康复、健康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连续性服务。签约周期原则上一年一签,签约期满后可自动选择续约。

3.服务对象。村卫生室所辖区域的所有农户。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人群为重点服务对象,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

4. 服务内容。根据群众的服务需求,家庭医生在卫生院的指导和支持下,为签约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健康评估与咨询、特色便民等四项服务。

(1)基本医疗服务。由家庭医生为签约群众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展中医药服务帮助预约上级医院诊疗服务协助转诊及院前急救等,并履行转诊手续。基本医疗服务为有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一级卫生院收费标准收费。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应当给签约服务群众优先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即时结算付费和其他先看病后付费等优惠政策。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为签约群众免费提供完善、规范、优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家庭医生包户负责制。

(3)健康评估与咨询服务。全面掌握签约群众的健康信息根据他们的健康状况,每年进行一次健康状况评估,为其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建议。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及有需求的重点人群,家庭医生要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4)特色便民有偿服务。为确有需要的签约居民,提供便民特色有偿服务,服务产生的政策内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完善签约服务补偿与考核机制

1.补偿方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偿经费主要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医保基金补助组成。签约内容以及未签约村民诊疗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绩效核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镇卫生院每年将不低于4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年终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一般诊疗费和其他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核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每季度一次,以家庭医生的服务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考核内容,根据签约任务完成、服务工作情况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综合评定,核拨相应补助资金。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镇党政办公室                 20245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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