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镇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融水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寿星北路6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5122493
负责人:李 锋
一、机构设置
乡镇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综合设置内设机构,结合实际设置5个综合性机构:即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和平安法治办公室,将乡镇财政所职能划由财政经济办公室承担,不再保留乡镇财政所。乡镇不设议事协调机构,现有议事协调机构均不再保留。除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明确要求外,不再加挂各类牌子。
乡镇事业单位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乡镇负责人事劳资、统筹安排、日常管理等,县直对应部门负责业务培训和行业指导。加强乡镇各事业单位职责整合和功能优化,精简设置为4个副科级综合机构:即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再保留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加挂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管理站、专职消防救援队牌子)、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加挂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牌子)、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林业站、退役军人服务站、财政所等8个事业单位。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机构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能如下:
①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日常事务、起草综合性文稿工作;
②负责文电、信息、调研、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党务政务公开、印章管理、会务、固定资产管理、接待、值班、后勤保障等工作;
③负责目标任务考核及督查落实;
④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⑤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日常工作及协调处理并反馈。
2.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能如下:
①负责统筹指导党的基层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相关工作,拟定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②负责组织党内政治理论武装工作,牵头开展党内主题教育;
③负责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等党内制度,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政治功能;
④负责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⑤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⑥负责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
⑦承担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以及党代会、人大会的组织工作;
⑧负责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村(社区)干部选聘和教育培训、待遇报酬、考核奖惩、离任审计等日常管理工作;
⑨组织协调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3.财政经济办公室
主要职能如下:
①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年度财政预决算;
②负责农村合同、农村财务管理及农民减负工作;
③负责代理村集体资金,对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④负责制定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规划,并组织实施;
⑤负责辖区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街接、市场监管、河长制、林长制、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乡村旅游、道路交通、社会经济指标统计等工作;
⑥承担重点项目开发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促进民营经济、供销合作经济发展;
⑦指导农村经济发展,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培育和促进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家庭农场(庭院经济)、种养大户等经济组织;
⑧负责保护耕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
⑨调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监管,按规定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4.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能如下:
①负责制定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②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通讯、卫生健康、就业(含劳务输出)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救济救助、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等社会公共事务工作;
③负责行使下放的行政许可及具有审批性质的行政权力事项的行政审批等工作;
④负责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政务公开;
⑤负责城乡社区建设管理、绿化美化、市政设施管理养护、人口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工作;
⑥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的申报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居)委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
5.平安法治办公室
主要职能如下:
①负责贯彻落实应急、安全、社会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拟订社会治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②负责依法治理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村(社区)自治法治工作;
③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特殊人群管控、邪教防范、基层平安创建、寄递物流监管、禁毒等工作的推进落实和监督指导,总结提炼推广社会治理经验做法;
④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⑤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推进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机制;
⑥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早、防灭火灾、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
⑦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队伍;
⑧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等工作;
⑨负责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报告、监控管理、督促整改和应急抢险救援处置等工作,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⑩负责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工作;
⑪指导辖区节能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⑫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问题的发现、上报等工作;
⑬负责统一组织和统筹协调指挥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
(二)事业单位设置
(二)事业单位设置
1.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如下:
①主要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②协助做好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安全生产、乡镇企业监督管理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抓好田长制等相关工作;
③负责应急管理、地质灾害、防汛抗旱、防火救灾等事务性工作;
④协助开展应急服务和相关协调工作;
⑤负责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事务性工作;
⑥协助解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协助做好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和工作平台的运行、数据录入、监测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⑦负责开展乡镇网格化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⑧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械斗,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2.农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如下:
①协助抓好辖区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街接、市场监管、林长制、河长制、乡村旅游、社会经济指标统计等工作;
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配合推进重点项目开发工作,协调促进民营经济、供销合作经济发展;
③指导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配合落实雨露计划、产业开发等各项业务工作;
④负责农业、农业机械化、甘蔗水果、水产畜牧兽医等应用技术推广及试验示范,培育和促进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家庭农场(庭院经济)、种养大户等经济组织;
⑤指导服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
⑥负责保护耕地、田长制、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等工作;
⑦配合开展林业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等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⑧协助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伐区作业监督和伐区验收。配合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⑨依法保护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做好防汛抗旱、河长制等服务性工作;
⑩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监管,协助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⑪协助调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助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⑫总结推广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典型经验。
3.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主要职责如下:
①主要负责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委托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以及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等便民服务工作;
②负责基层便民服务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困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残救助、就业创业、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服务性工作;
③负责文化、科技、体育、广播电视等事务性工作;
④负责为群众文体生活提供服务,组织群众文体活动;指导村文化室工作;
⑤协助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各项工作,建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阵地;
⑥负责文体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⑦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卫生健康相关事务性工作;
⑧负责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
⑨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息采集、优抚服务、培树典型、建档立卡、政策调研、政策宣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事务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职责如下:
①根据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政府授权,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乡镇本级、县直部门下放乡镇及县直部门委托乡镇的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卫生监督、农业农村、林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民族宗教等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处罚工作;
②协助县直部门在本乡镇进行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与县直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③负责本乡镇执法工作的日常巡查监管、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
三、对外公开办公方式
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政务大厅上班时间:8:30-12:0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纪委监察办公室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四楼406室
负责人:潘健(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员)
联系电话:0772-5122058
(二)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205室
负责人:贾 鹏(镇党政办主任)
传真电话:0772-5125011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一楼103室
负责人:廖 群(镇党建办主任)
联系电话:0772-5121513
(四)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206室
负责人:戴文同(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772-5862212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负责人:廖宏星(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772-5136100
(六)平安法治办公室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人民政府司法综合楼三楼
负责人:侯佳福(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电话:0772-5133226
(七)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园林路36号之一
负责人:梁平(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772-5136915
(八)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玉仙路4号旁
负责人:潘雪民(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772-5135261
(九)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寿星北路64号
负责人:王伟(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772-5132267
(十)就业社保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铁西路16号
负责人:赵敏(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772-5128823
(十一)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园林路36号之二
负责人:董理(镇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十二)林业站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寿星南路26号
负责人:蓝海军(镇林业站站长)
联系电话:0772-5123664
(十三)退役军人服务站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铁西路16号
负责人:王建文(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联系电话:0772-5123002
现处于机构改革过渡期,待部门负责人明确后,再调整负责人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