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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政发〔2024〕5号 关于印发《良寨乡2024年耕地疑似流出整改恢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良寨乡

发布日期: 2024-08-05 15:10    |  作者:


良政发〔2024〕5号

关于印发《良寨乡2024年耕地疑似流出整改恢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良寨乡2024年耕地疑似流出整改恢复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组织落实。

                良寨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良寨乡2024年流出耕地整改恢复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稳妥有序、扎实有效地推进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长制办公室关于有序开展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 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的通知》(桂田长办〔202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指南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4〕78号),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工作要求,坚决扛牢耕地保护重大政治责任,清醒认识我乡耕地流出问题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抓好流出耕地整改恢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时间和力量,精准施策、分类处置恢复耕地流出问题。

二、目标任务

为稳住耕地总量,确保耕地保护红线决不突破,推进流出耕地整改恢复专项行动。通过将未依法依规流出导致实地已为“非耕地”的地块整改恢复为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增加实有耕地面积,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乡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  乡党委书记

            覃宇航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陈乡党委政法委员、副乡长

            莫建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王金刚  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潘媛媛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乡林业站站长

            陈杰佳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菠  良寨派出所所长

            李连生  乡财政所所长

            梁福山良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蒙新荣安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大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杨信锋苗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陈毅刚归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贾金学培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李  晖  塘苟村党支部副书记

 以及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金刚兼任,副主任由陈杰佳、潘媛媛兼任。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外业核查。以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由乡工作组配合各村委按照时间节点组织人员开展外业核查。

(二)制定整改方案。结合开展的外业核查情况,制定本乡2024年耕地疑似流出整改恢复工作方案及流出耕地整改恢复计划表。

(三)组织开展整改。根据本乡制定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恢复计划有序推进疑似流出耕地整改恢复,确保每月完成月定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2024年疑似流出耕地整改恢复任务。

五、责任分工

   (一)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是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本乡疑似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工作的具体实施。要研究制定本乡2024年度疑似耕地流出整改恢复方案,明确流出耕地整改恢复计划,有序推进流出耕地整改,并及时纳入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督促各村从严抓好耕地流出问题整改。

   (二)派出所要配合乡人民政府做好流出耕地整改恢复期间的社会维稳工作。

   (三)乡财政所要落实好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经费正常支付。

   (四)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严格耕地的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牵头做好耕地恢复工作,督促各地从严抓好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撂荒和农村乱占耕地住房类问题整改。

(六)乡林业站要按照林地管理边界要求,协调好耕地和林地的保护管理,牵头落实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等要求,指导做好林地复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分类梳理核实耕地流出情况

进一步梳理核实乡内耕地流出情况。其中,流出的一般耕地按生态退耕、是否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依法批准、违法建设占用进行分类梳理核实;流出的永久基本农田按划定不实、依法批准、违法建设占用进行分类梳理核实。

(二)有序推进流出耕地分类整改恢复

1.未经批准将一般耕地转为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原则上应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含25°以上坡耕地),要纳入耕地“进出平衡”。违法违规占用一般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符合条件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的,需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对不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应在2024年度内整改恢复为耕地。

2.未经批准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转为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的,应稳妥处置并原地整改恢复为耕地。

(三)及时开展调查认定

对于整改恢复并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地块,及时向县自然资源部门汇报,及时纳入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

六、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流出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成效,会直接影响我乡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考核结果。各村委务必高度重视,从党委、政府层面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聚焦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共同推进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

   (二)科学有序推进整改恢复工作。在整改恢复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整改,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整改恢复工作,不搞“简单化”“一刀切”,严禁不顾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实际,强行拔苗砍树、填坑平塘;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后,应通过农民个人或集体经济组织耕种、依法依规流转进行规模化经营等方式,提高耕地长期稳定利用的能力。

   (三)强化考核监督。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耕地“进出平衡”、耕地占补平衡、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将作为一票否决重要考核指标,纳入2024年乡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目标以及田长制考核,实行严格考核。

                                        良寨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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