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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和睦镇人民政府

来源:融水县和睦镇

发布日期: 2023-08-24 16:25    |  作者: 和睦镇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和睦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和睦镇政和路54号政府办公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5818031

电子邮箱:hmdzb@163.com

负责人:杨勇宽


主要职责:

1.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委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统筹协调功能,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执行。

2.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管理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3.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细化镇级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增强服务能力,重点强化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等服务职能。强化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建立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加强对各类服务提供主体的统筹协调和有效监督。

4.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乡村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城乡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平安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5.强化公共安全职能。落实公共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6.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坚持执法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全面理清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集中执法职权、整合执法力量,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提高基层法治水平。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行政执法权,镇本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建立健全与县直派驻机构之间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7.优化审批服务效能。着力构建基层新型政务服务体系,整合决策、管理、监督职能,完善政务服务管理机制,强化党委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信息化应用,构建实体大厅与“互联网+政务服务”联动互补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实现线上、线下服务功能全覆盖。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党政机关文电、文秘、机要、保密、信息、会务、调查研究、档案、党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共节能、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政机关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专项工作督办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负责人:韦明月

联系电话:0772-5818031

二、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组织协调本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

负责人:蔡媛

联系电话:0772-5818020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以及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招商引资、乡村规划建设、道路交通、自然资源管理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和各类普查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银敏晨

联系电话:0772-5818029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民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卫生计生和健康、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社会事务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负责统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王开春

联系电话:0772-5818051

五、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要负责综治、信访、维稳、禁毒、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普法宣传、平安创建、公共安全、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食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消防救援(防火、防汛、防疫、气象灾害防御等)工作,依法开展辖区内联合行政执法。

负责人:曾凡益

联系电话:0772-5818022

事业单位

一、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管理站、专职消防救援队)。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危房改造、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村寨防火以及交通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以及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开展消防日常巡查、器材维护和应急救援工作,依法履行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责,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覃超林

联系电话:0772-5888750

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机、水产畜牧等应用技术推广及试验示范;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治、良种繁殖、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机械、土地承包经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安全饮水、水利水土保持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做好防汛抗旱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产业发展、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展防止返贫和监测等工作;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雪芬

联系电话:0772-5818345

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委托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以及证照办理、信息咨询等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韦腾阳

联系电话:0772-5818710

四、就业社保服务中心。负责劳动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障、民政、残联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人龙

联系电话:0772-5866089

五、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负责科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政策宣传、新闻宣传、网络舆情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覃靖

联系电话:0772-5878129

六、林业站。负责辖区内林草资源、珍稀濒危动植物等森林资源的管护,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负责组织国土绿化任务负责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落实涉及林业的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唐莎莎

联系电话:0772-5818050

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信息采集统计等工作负责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等事务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瑞

联系电话:0772-5818082

八、财政所。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统筹分配财政性资金负责监督管理本镇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以及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负责惠农惠民产业资金及各项财政性资金监管工作,落实各项财政补贴政策负责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承担县直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莫继宁

联系电话:0772-5818010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融水镇拱城街17号
联系方式:rswg@163.com 联系电话:0772-512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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