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政发〔2022〕4号关于切实抓好拱洞乡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拱政发〔2022〕4号
拱洞乡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抓好拱洞乡2022年粮食
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及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坚决扛起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确保完成我乡2022年粮食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粮食生产的重要性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保障好初级产品供给是一个重要战略性问题,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保障粮食安全,每个人都有责任,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粮食面积,大力扩大大豆和油料生产,确保2022年粮食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要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加快提高大豆和食用植物油自给率,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我乡党委政府、各部门和各村民委要共同扛稳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动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地见效,全力以赴保面积、保产量,防范化解粮食领域风险挑战,落实抓好耕地保护、粮食稳产保供、扩种大豆油料等各项责任,夯实全乡粮食安全基础。
二、加强春耕备耕,坚决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
2022年,融水苗族自治县下达我乡粮食播种面积目标任务10207亩。其中,中稻7022亩;玉米1270亩;红薯1915亩。各村民委要压实粮食生产责任,将我乡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户、到地块。早谋划早部署,坚决落实7022亩中稻面积,因地制宜发展玉米红薯间套种等模式,多措并举扩大粮食面积、提高产量,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详见附表)。
三、加强耕地保护,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实行村级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络化监管,从源头采取措施,坚决杜绝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切实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持耕地应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的原则。严格保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确保每年至少生产一季粮食。分类推进撂荒地综合治理、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防止耕地抛荒责任相挂钩,对弃耕抛荒耕地超过1年(含1年)的,暂停发放该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其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大力推进粮食节约行动
加强农业生产环节节约减损,合理配置种子,推进节约用种。着力推进粮食精细收获,加快智能绿色高效收获机械和高效机收作业规程的推广应用,减少收获损耗。推进粮食储存环节减损,改善产后烘干条件,推动仓储设施升级改造,引导农户科学储粮。提高运输环节减损水平,完善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粮食运输网络,构建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倡导爱粮节粮新风尚,在全社会营造“爱粮节粮保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重农扶粮政策,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生产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双季稻轮作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等强农惠农扶粮政策。整合资金支持粮食生产,重点对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化种粮、撂荒耕地复耕种粮、非粮作物改种粮食作物等予以补贴奖励,着力保护和调动粮食生产者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的种粮积极性。各村民委要宣传落实好重农扶粮政策,确保种粮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
六、强化考核机制
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属地责任,压实工作责任,出台有力举措,抓好目标任务落实。我乡将把粮食生产完成情况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将农业相关扶持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与各村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附件:拱洞乡2022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拱洞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拱洞乡党政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