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洞乡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 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乡对照考核内容认真开展普法工作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有力抓好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
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通报制度,在乡务会上组室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汇报与其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乡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要求各组室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普法工作务实推进,进一步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有力新格局。
(二)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司法所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三)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
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持续抓好《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落实,全面压实普法责任,确保普法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普法办等部门单位安排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四)切实保障普法工作经费
法律学习培训、法制宣传、执法设备采购、聘请法律顾问等各方面所需要的普法经费都能得到保障,做到专款专用,不打折扣,以确保普法的交流培训、普法有关新媒体的正常运营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认真抓实部门学法用法
(一)落实党支部带头学法制度
乡领导班子和业务骨干坚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党支部会议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组织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增强公职人员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二)落实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
认真落实区普法办民法典专题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和法律学法考试、学法计划等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年度学法考法工作,全所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学分达标率100%、应考人员报考率100%、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三)落实法治文化建设
利用基础阵地加强法治宣传,在各村法治宣传专栏、政府宣传栏张贴各类宣传画、宣传海报;在门户网站刊登有关法治文化典型案例内容;在单位党支部活动室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文化元素设施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三、切实做好管理和服务对象普法
(一)注重做好边执法边普法
建立完善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普法制度,把普法工作贯穿执法全过程。注重在执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全过程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及时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开
严格按照司法部门要求,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入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办案。按照相关工作规范对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公开公示,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情形外,所有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处罚决定一律依法公开,方便社会监督,提高我乡行政处罚的透明度、公信度。
四、扎实推进社会面普法
(一)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建立执法案例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制度。我乡执法人员在每次行政执法过程中,都会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
(二) 积极开展宪法日法治宣传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定“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着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举行宪法学习活动,积极组织全乡工作人员通过网络视频学习宪法内容和精神。二是在我乡各个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三是利用各村宣传栏张贴法治宣传海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学法、守法的法治宣传热潮,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
下一步,我乡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健全生态环境普法工作机制,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推动生态环境普法工作取得切切实实的成效。
拱洞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