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政发〔2024〕18号 关于成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滚政发〔2024〕18号
滚贝侗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等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法律监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积极作用,化解单位内部矛盾,切实维护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内部关系和谐,结合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滚贝侗族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一、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构成
主 任:梁 腾 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覃丽丹 乡党委组织委员、工会会员
吴 云 乡党政办主任、工会副主席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负责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日常事务。吴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责
(一)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情况;
(二)聘任和管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
(三)参与劳动争议的调查处理;
(四)依法向用人单位发出“一函两书”;
(五)参与研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
(六)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
(七)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归档;
(八)其他与劳动法律监督相关的工作。
滚贝侗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滚贝侗族乡党政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