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政发〔2024〕13号 关于调整滚贝侗族乡2024年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滚政发〔2024〕13号
滚贝侗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滚贝侗族乡2024年精神卫生
综合管理小组和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为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管理任务,实现信息共享,适时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情况,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经研究决定,成立滚贝侗族乡2024年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各村民委成立关爱帮扶小组,现将各小组名单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名单
组 长:陈忠明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贾舒泽 乡党委政法委员、副乡长
成 员:吴 云 乡党政办主任
何绍珠 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李奕达 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何绍伟 乡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马鹏辉 滚贝派出所所长
蒙扬宁 滚贝司法所所长
贾 宝 滚贝卫生院院长
吴思平 乡残联专委
二、各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
(一)吉羊村
主任:石朝生 吉羊村民委主任
成员:李奕达 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马鹏辉 滚贝派出所所长
黄美琴 滚贝卫生院负责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何明远 吉羊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潘海珍 吉羊村民委副主任、妇联主席
韦志良 吉羊村民委副主任
石彩新 吉羊村村医
吉羊村各屯网格员
(二)滚贝村
主任:管福荣 滚贝村民委主任
成员:石 峥 乡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杨文学 滚贝派出所民警
黄美琴 滚贝卫生院负责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吴朝辉 滚贝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吴春兰 滚贝村民委副主任、妇联主席
管正红 滚贝村民委副主任
管雪萍 滚贝村村医
滚贝村各屯网格员
(三)尧贝村
主任:石光华 尧贝村民委主任
成员:石 峥 乡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黄美琴 滚贝卫生院负责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何 登 滚贝派出所协警
潘 林 尧贝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石秀月 尧贝村民委副主任、妇联主席
潘石路 尧贝村民委副主任
石思华 尧贝村村医
尧贝村各屯网格员
(四)尧佐村
主任:伍耀平 尧佐村民委主任
成员:张丽萍 乡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韦洪振 滚贝派出所协警
黄美琴 乡卫生院负责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李忠海 尧佐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李永富 尧佐村民委副主任
刘玉梅 尧佐村民委副主任、妇联主席
伍 云 尧佐村村医
尧佐村各屯网格员
(五)烈洞村
主任:何 维 烈洞村民委主任
成员:何连忆 乡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韦洪振 滚贝派出所协警
黄美琴 滚贝卫生院负责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管志兵 烈洞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石秀青 烈洞村民委副主任、妇联主席
何桂娟 烈洞村民委副主任
韦正尉 烈洞村村医
烈洞村各屯网格员
(六)支文村
主任:刘 振 支文村民委主任
成员:何连忆 乡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吴 涛 滚贝派出所协警
黄美琴 滚贝卫生院负责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林定柳 支文村民委副主任、妇联主席
韦志山 支文村民委副主任
龙 志 支文村村医
黄鹏泽 支文村村医
支文村各屯网格员
(七)同乐村
主任:杨春卫 同乐村民委主任
成员:石 峥 乡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马鹏辉 滚贝派出所所长
黄美琴 滚贝卫生院负责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吴应生 同乐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吴志英 同乐村民委副主任、妇联主席
杨冠由 同乐村民委副主任
伍盛求 同乐村村医
同乐村各屯网格员
(八)平等村
主任:贾梅菊 平等村村民委主任
成员:张丽萍 乡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韦洪振 滚贝派出所协警
黄美琴 滚贝卫生院负责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赵万宝 平等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赵丽春 平等村民委副主任、妇联主席
贺延峰 平等村民委副主任
韦鲜花 平等村村医
平等村各屯网格员
(九)平浪村
主任:林安碧 平浪村民委主任
成员:张丽萍 乡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何 登 滚贝派出所协警
黄美琴 滚贝卫生院负责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姚好花 平浪村民委副主任、妇联主席
姚宗正 平浪村民委副主任
石彩连 平浪村村医
平浪村各屯网格员
(十)同心村
主任:肖土福 同心村民委主任
成员:何连忆 乡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杨文学 滚贝派出所民警
黄美琴 滚贝卫生院负责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曾小贵 同心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龙开榴 同心村民委副主任、妇联主席
蔡静卓 同心村民委副主任
林玉琴 同心村村医
同心村各屯网格员
(十一)三团村
主任:陆 宣 三团村民委主任
成员:石 峥 乡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何 登 滚贝派出所协警
黄美琴 滚贝卫生院负责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卜玉球 三团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吴 英 三团村民委副主任、妇联主席
代发前 三团村民委副主任
李昌姣 三团村村医
三团村各屯网格员
二、工作职责
1.各小组成员间要加强协作,熟悉各自的联系方式,及时保持沟通,协同随访患者。
2.共同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和登记工作。
3.全面了解辖区内在册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
4.进行信息交换,其中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成员:乡卫生院、派出所、社会事务办、乡残联、综治中心至少每季度进行信息交换,并保留纸质材料。
5.保护患者隐私,避免将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患者信息尽量减少网络传输,防治泄密。
6.关爱帮扶小组重点关注对象:对不同意社区服务管理的患者,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的患者,关爱帮扶小组重点关注。
7.关爱帮扶小组参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队伍并开展演练,参与患者的应急处置工作。
滚贝侗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滚贝侗族乡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