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政发〔2024〕19号 关于印发《洞头镇迎接2024年国家卫生乡镇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洞政发〔2024〕19号
关于印发《洞头镇迎接2024年国家卫生乡镇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
《洞头镇迎接2024年国家卫生乡镇复审工作方案》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洞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洞头镇迎接2024年国家卫生乡镇
复审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及《自治区爱卫办关于做好2024年卫生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镇已进入复审周期,国家爱卫办将随时对我镇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复审工作,为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进一步推动巩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深入开展,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复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围绕全镇综合创建大局,全面落实《全国爱卫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全爱卫发〔2022〕5号)精神,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突出抓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要求,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阶段工作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突出重点、集中整治”的工作原则,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乡镇复审。
国家卫生乡镇复审迎检工作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洞头镇国家卫生乡镇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全力以赴做好相关迎检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迎接我镇2024年国家卫生乡镇复审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对镇国家卫生乡镇复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叶 萌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滚育莲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吴玉玲 镇党政办主任
廖俊恒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 雄 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杜新校 洞头财政所所长
贾旭辉 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龙保仙 镇民政办主任
蔡周平 洞头派出所所长
石文辉 洞头司法所所长
李尚谦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戴振升 镇林业站站长
杨军功 镇卫生院院长
梁梦媛 镇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吴永珍 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主任
潘青山 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韦碧云 洞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徐少平 洞头中心小学校长
韦健新 洞头村党总支部书记、村主任
韦立江 甲朵村党总支部书记、村主任
潘林辉 滚岑村党总支部书记、村主任
贾新桥 甲烈村党总支部书记、村主任
冯文正 六进村党总支部书记、村主任
卜文成 一心村党总支部书记、村主任
贾健成 高安村党总支部书记、村主任
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国家卫生乡镇复审工作,做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督查、考核各责任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自查自评等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爱卫会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人员、经费等有保障。积极开展巩固国家卫生乡镇成果、健康乡镇建设、卫生单位创建、无烟单位创建、病媒生物防制等爱国卫生工作,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逐步开展健康影响评估,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渠道,提高群众对国家卫生乡镇满意率。
(二)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健全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积极健康乡镇、健康细胞建设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加强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普及宣传,推广慢性病防控措施。倡导全民健身,打造15分钟健身圈,多举措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三)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十乱”现象,“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到位。辖区绿地养护良好,环境整洁有序。河道、湖泊等水体及岸坡整洁,无污水直排现象。建筑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围挡规范,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或持续改善。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水环境功能区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医疗废弃处置符合规范并满足需求,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达标。落实定期巡查、河道保洁责任,实现和巩固黑臭水体长治久清目标。
(五)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实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范开展卫生许可和卫生管理工作,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服务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杜绝无证经营现象。学校教学、生活等环境符合要求,传染病、常见病(包括近视、肥胖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按照规定设立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和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比率符合要求。
(六)加强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做到管理规范、亮证经营。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持续推行明厨亮灶、倡导公筷公勺、制止餐饮浪费和开展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的宣传及活动。
(七)加强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立重大突发新发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落实传染病防控“四早”和“四有”要求。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设置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免疫接种规范,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妇幼业务开展到位。做好重大事件心理应急预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医疗机构建设符合要求、管理规范,逐步形成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定期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科学开展病媒生物监测与评估,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根据季节特点,以专业防治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模式,组织部门、群众开展除“四害”消杀活动,将“四害”控制在国家卫生县标准范围之内。
五、工作步骤
(一)加强单位的培训和指导。
各部门持续学习国家卫生乡镇新标准、新要求,注重实践,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培训,要加强指导各部门做好国家卫生乡镇复审工作,查缺补漏、边查边改,不断完善、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抓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常态化开展)
各部门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各种宣传载体,多种方式深入宣传爱国卫生和巩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和健康知识科普宣传,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爱卫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常态化开展)
各部门单位整理完善2022—2024年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台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按照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巩固国家卫生乡镇复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形成统一领导、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监督到位的巩固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成果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二)对照标准,全面自查。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和本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指标按期达到国家卫生乡镇复审标准要求。
(三)强化协调,加强联动。各部门要完善信息互通渠道,加强与复审办、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及业务合作,提高问题处理能力和效率,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协同推进巩固国家卫生乡镇各项工作事项落实,实现整体联动。
(四)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各部门要倒排工作时限,量化工作、量化进度,确保不留盲区、不出纰漏。要围绕病媒生物防制、农贸市场、背街小巷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环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复审的宣传,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国家卫生乡镇复审迎检,营造良好的迎检氛围。
(五)注重长效,防止反弹。各部门要从“抓整改、促提升、防反弹、建长效”等方面入手,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以市容环境卫生、环卫基础设施、病媒生物防制、背街小巷等为重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提高我镇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洞头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