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政发〔2024〕11号 关于印发《洞头镇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洞政发〔2024〕11号
关于印发《洞头镇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
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镇中心小学、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四个最严”要求,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关于印发<融水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和<融水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融食安办〔2024〕4号)精神,现将《洞头镇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洞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0日
洞头镇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专班
一、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梁贞亮 镇党委政法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蔡周平 洞头派出所所长
韦碧云 洞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管志绍 党政办副主任
钟仲义 洞头中心小学副校长
杨军功 洞头卫生院院长
成 员: 潘正奇 洞头中心小学后勤主任
梁 颖 洞头中心幼儿园园长
吴老荣 洞头卫生院副院长
韦柳青 洞头幼儿园后勤副主任
韦树丰 洞头派出所辅警
孔祥利 一心村小学校长
工作专班在镇食安委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及成员单位对照《融水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融食安办〔2024〕3号)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负责全镇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专班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由洞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建立完善专班工作机制,调度校园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定期向融水县食安办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此件公开发布)
洞头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