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文件

洞政发〔2024〕2号 关于印发《洞头镇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洞头乡

发布日期: 2024-02-29 11:30    |  作者:

洞政发〔20242

关于印发《洞头镇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安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政府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洞头镇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并遵照执行。

洞头镇人民政府       

2024227      


洞头镇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政府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预防溺水教育的各项制度,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措施,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护和防范能力,着力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确保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全覆盖,进一步增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的能力全面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学生溺水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洞头镇成立防范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彭震华党委委员、副镇长

梁贞亮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管飘飘  党委组织委员

孔令婷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罗成信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滚育莲  副镇长

吴韦嘉  副镇长

徐少平镇中心小学校长

蔡周平  洞头派出所所长

石文辉  洞头司法所所长

韦碧云 洞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吴玉玲镇党政办主任

龙保仙镇民政办主任

廖俊恒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梁梦媛  镇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贾旭辉镇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

韦健新洞头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冯文正六进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健成高安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贾新桥甲烈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潘林辉滚岑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韦立江甲朵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卜文成一心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防范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指挥我镇开展防范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镇防范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洞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彭震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上传下达,确保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安全工作有关文件材料的报送;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各村各部门落实工作措施,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风险

、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1. 学校方面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长期性,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做到常抓不懈,抓紧抓好。切实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针对学生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完善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落实承包责任制。学校将学生预防溺水教育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位领导、落实到每一个年级、落实到每一位教师,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做到有活动、有措施、有落实。将预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做到有教育计划,有教育记录,有学生反馈作业。

落实监护人责任。学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大家访、致家长—封信、家长会、签订《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法定监护责任承诺书》等措施,将防溺水教育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落实家长家庭教育和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做到有家访宣传、联系记录,有家长反馈承诺。

2. 村委方面

1)向村民发放《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宣传材料,提高全体村民的安全意识,并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并通过各村的广播,向村民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2)落实“防溺水”村委领导负责制,强化三月至十月的每天值班制。

3)继续落实水域巡查员,加强巡查力度。

(二)全面落实安全提醒制度

学校电子屏要滚动播出预防溺水宣传教育的标语,重要部位张贴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提示语,学校门前设立固定的预防溺水教育提示标牌,开辟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各班级举办预防溺水知识黑板报,营造浓厚的校园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

学校要坚持每天放学前进行一分钟安全提醒教育,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让学生时时刻刻把“防溺水安全”牢记在心。

对重要时段和重要场所进行针对性预防和提醒教育,杜绝管理上的盲点。学校重点做好双休日、暑假以及发放成绩单、考试结束日、返校日等重要时段的溺水事故防范工作,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的学生,要重点提醒,并向家长发出通知,提醒家长落实教育监管责任。

(三)强化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1. 学校全面开展“六个一”教育宣传活动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节日、暑假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工作家长专访活动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

2. 全面开展“六不准”教育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上下学途中、节假日不到江、水库、池塘等地戏水玩耍。

3. 召开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让学生讲述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点,讲述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发动学生自我分析应如何避免溺水现象的发生,通过自我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4. 强化假期、双休日、节日的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延伸到节日、假期,做到学生放假,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放假”。通过开展安全家访行动、让学生签订预防溺水安全承诺书等多种形式,把学校预防学生溺水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身上做到节日、假期学生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

5. 强化重点对象教育。学校对爱好游泳、玩水的学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登记,落实好教育和监管的措施,特别要关注低年级学生、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内容,对学生多做思想工作,多讲擅自游泳的严重后果,用事故实例予以警示,使学生知晓、警惕擅自玩水的危害性。

(四)进一步落实防范工作措施

1. 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学校立即组织力量,对我镇区域内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处。学校校园内池塘、小溪、河道、沟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必须设立防溺水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校园内桥梁、亭台等水面建筑必须坚固,对校园内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地段要安排人员开展安全巡查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2. 全面开展学生安全大家访活动,活动要覆盖到每位学生家长。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上门家访、电话联系、签订履行责任书等多种方式,将相关法律法规、学生安全教育知识和要求送到家长手上。每年暑假期间开展两次以上的安全家访活动。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学生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对青少年学生的安全监管。要建立家长联系台账,家访活动要有记录,有反馈。

3. 建立学生校外安全防护小组制度。各个班级根据学生的居住地情况,成立校外安全防护小组,并选取其中一名学生为组长,要求以小组为单位,集中按时上、放学,相互监督、共同防止学生擅自下水行为。一旦发现有同伴私自外出游泳、戏水玩耍等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及时向家长、班主任或学校报告,确保同伴安全。

4. 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一要加强对上下学途中安全管理,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要安排家长或有关人员护送等防护措施二要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住校生的管理,要及时清点人数,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住校生在午间休息时离校游泳三要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要求班主任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四要会同乡镇、村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爱心监护,组织有爱心、有热情、有能力的社会志愿者与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行动使留守儿童在节假日期间得到有效监管。

5. 完善落实学校周边协作机制。积极协调、配合相关责任部门或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排查,在江 边、湖边、水塘边等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设立安全警示牌,及时完善防溺水安全设施。积极安排水域巡查员到重点水域进行巡查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在事故多发地加强安全巡查,阻止学生在周围逗留,特别是在事故多发时段要安排专人值守,严防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

6. 加强水域巡查员的培训和指导。每年开展一次水域巡查员的岗前培训,确保水域巡查员了解巡查职责和制度,掌握救援工具的使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洞头镇党政办公室                                                  2024227日印发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融水镇拱城街17号
联系方式:rswg@163.com 联系电话:0772-5122412
网站标识码:45022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