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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政发〔2024〕21号大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浪镇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大浪镇

发布日期: 2024-05-13 11:25    |  作者:

关于印发《大浪镇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

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防艾成员单位:

现将《大浪镇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专补助经费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大浪镇人民政府

2024510

(此件公开发布)

大浪镇党政办公室                                        2024510日印

大浪镇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专项补助

经费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印发2024广西重大传染病防控专项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桂卫艾防发〔20241号)《关于规范使用全区农村艾滋病防治补助经费的通知》(桂卫艾防发〔20153号)柳州市财政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柳财预追〔202467号)的文件精神充分利用中央补助农村防艾专项补助资金推动我镇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县防艾办《融水苗族自治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融防艾办〔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2024年艾滋病防治工作重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防艾经费管理小组

长:贾翠琴   镇党委书记

廖克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忠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员:王国强   镇财政所所长

杨孟龙   镇卫生院院长

罗丽梅   镇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镇卫生院副院长

荣思科   镇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二、项目实施目的

贯彻落实广西农村防治艾滋病工作策略,加大我镇农村地区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力度,提高农村居民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有效控制艾滋病在农村地区传播。

三、项目实施范围

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覆盖至全镇所有行政村所有农户家庭。重点对辖区内文化水平低的中老年人、流动人员以及有高危行为的人群每年至少接受2次防艾知识面对面宣传教育,外出务工人员接受1次防艾信息(微信、短信等)宣传。

四、项目工作目标

调动基层人员防艾工作积极性,保证艾滋病防治知识入户宣传到位、随访干预到位。充分利用农村防艾宣传员、村医等人员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入户宣传工作,至202412月底,全乡所有行政村完成本年度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入户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村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农村居民、流动人员和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五、经费支持及管理

镇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要加强农村防艾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按照自治区经费跟着任务走的原则,与上年跨年度结余经费统筹安排,严格按照资金用途管好用好经费,切实做到经费及时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立工作台账,保证每项数据及经费补助都有台账可查,资料齐全。

(一)综合防治工作经费

支持用于我镇召开各类协调会,整合资源,完善当地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开展农村大型防艾宣传活动、艾滋病宣传教育、农村防艾宣传员培训、部门协调、社会动员、技术培训、交流学习、督导考核等工作的开支。支持用于防艾宣传海报,镇、村级防艾宣传栏的制作与维护等防艾宣传阵地建设的开支。支持本镇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宣传、随访、干预、治疗、培训、监督等各类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注:参加镇级防艾协调会、技术培训等会议培训类的村级防艾工作人员可申报每人25/人次的差旅补贴;镇级防艾工作人员到村开展防艾相关工作可申报25/人次差旅补贴;村级防艾工作人员到县参加防艾工作会议、培训等会议培训类可申报50/人次差旅)。

(二)扩大检测、入户宣传工作经费

支持用于免费HIV扩大筛查补助,以及对辖区老年人、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等工作补助。

今年我镇重点村为桐里村、高培村,根据不同人群和宣传难易程度实行如下宣传补助标准给予防艾宣传员补助,重点村实地对老年人、重点人群面对面入户宣传为每人3元、对外出务工人员接受(微信、短信等)宣传为每人1元、微信群转发调查问卷(扫码答题)每份问卷1元;其余非重点村实地对老年人、重点人群面对面入户宣传为每人2元、外出务工人员接受(微信、短信等)防艾信息宣传为每人0.5元,微信群转发调查问卷(扫码答题)每份问卷1元。农村宣传员宣传补助根据村委考评结果发放:考核达标即70分以上的,予以核发对应比率的宣传补助费,按比例类推,7090分的核发70%90%对应比率的宣传补助费,90分以上(含90分)的核发100%宣传补助费,原则上实行谁宣传谁领取。

(三)农村防艾村委会负责人工作补助经费

支持用于村委会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负责人考评验收、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补助。

对村委防艾工作负责人工作考核达90分以上发放100%的工作补助,7089分的按相应比例发放工作补助费,对考核不达70分的不予发放工作经费。对接受上级督导考评,不被扣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县级100/次,市级200/次,自治区级300/次,国家级400/次;被扣分的则扣除相应工作补助,并追究相应行政责任。

(四)大型防艾宣传活动工作经费

支持用于我镇开展大型防艾宣传活动、艾滋病宣传教育所需制作的横幅、宣传手册、宣传口袋、宣传员服装等相关宣传资料开支;支持用于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知识有奖问答宣传活动中所需的奖品、小礼品等物资开支。

六、附则

    本办法由镇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解释,其调整由镇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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