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政发〔2024〕11号关于印发《白云乡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方案》的通知
白云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云乡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白云乡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白云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云乡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专项补助经费
管理方案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中医药局《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重大传染病防控专项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桂卫艾防发〔2024〕1号)、《关于规范使用全区农村艾滋病防治补助经费的通知》(桂卫艾防发〔2015〕3号)和《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柳财预追〔2024〕67号),融水苗族自治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融防艾办〔2024〕1号)文件精神,遵循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坚持客观、科学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原则,再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使用办法。
一、防艾经费管理小组
组 长:杜 钊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胡旌媚 乡党委宣统委员、人大副主席(兼)
成 员:吴丽红 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梁学旭 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嘉翠 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
荣明校 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乔菊花 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二、经费具体使用范围
(一)农村防艾综合防治经费
1. 农村艾滋病综合防治经费主要用于防艾宣传员入户宣传工作补助费、文艺演出、有奖知识问答等农村大型防艾宣传活动、培训会费、乡村两级督导考评、综合协调等工作经费。
2. 用于农村防艾宣传员宣传补助。根据不同人群、宣传难易程度和考核结果三方面综合考虑,我乡在《白云乡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将田里、枫木、帮阳三村列为“重点”村,其余为“普通”村,补助标准按照每有效宣传1个1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含外出务工人员,在校生除外),“重点”村按每有效宣传1人补助3~5元、“普通”村按每宣传1人补助2元进行补助,由乡防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结果发放每半年进行发放一次:考核达标即60分以上的,予以核发70%的宣传补助费,按比例类推,70~90分以上的核发80%~100%的宣传补助费,原则上实行谁宣传谁领取。
三、经费使用计划
(一)会议补助。考虑到我乡大部分村部离乡政府较远,防艾知识普及难度大,经研究决定每半年开展一次防艾工作会议听取工作进度布置及下一步工作部署。计划将2000元用于防艾工作会议(村干部)伙食补助。
(二)防艾工作综合性支出。为更好保留防艾宣传台账,使防艾工作在做实的同时看得见数据成效。计划将7000元用于防艾工作台账建立、宣传横幅、宣传品的购置。
(三)乡干部防艾下村补助。为保障乡干部下村进行防艾知识宣传、防艾成效验收的伙食补助参照现行差旅执行。
(四)防艾宣传员补助。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乡防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结果发放每半年进行发放一次:考核达标即60分以上的,予以核发70%的宣传补助费,按比例类推,70~90分以上的核发80%~100%的宣传补助费,原则上实行谁宣传谁领取。
四、经费保障与管理
乡人民政府将加强农村防艾专项经费管理,按照自治区“经费跟着任务走”的原则,与上年跨年度结余经费统筹安排,严格按照资金用途管好用好经费,切实做到经费及时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立防艾专项工作台账,定期将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报县防艾办,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五、附则
本方案由白云乡政府解释,其调整由白云乡政府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