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政发〔2024〕9号关于印发《白云乡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云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云乡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白云乡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白云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云乡2024年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我乡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的深入开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目的
进一步完善乡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贯彻落实防艾“重心下沉”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和发挥基层人员网底作用,做到入户宣传、随访干预到位,不断提高与健全我乡基层艾滋病综合防治机制,2024年底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农村居民、流动人员和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二、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范围
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覆盖至全乡所有行政村所有农户家庭。重点对辖区内文化水平低的中老年人、流动人员以及有高危行为的人群每年至少接受2次防艾知识面对面宣传教育,外出务工人员接受1次防艾信息(微信、短信、电话等)宣传。
三、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管理职责
(一)乡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乡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农村入户宣传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负责人的防艾领导小组,将防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乡村两级防艾专(兼)职工作队员,确定辖区内三个防艾工作开展难、防艾知晓率低的村为重点村着重开展入户宣传,并通过可量化的考评手段进行工作验收,对工作考核验收合格者发放专项农村防艾补助资金。
1. 负责组建、管理和培训农村防艾入户宣传工作队,人员可包括乡防艾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村医、村屯长。农村防艾入户宣传工作队人员每年接受上级业务培训1次,培训比例达100%。
2. 指导农村防艾宣传员完成上级下达的入户宣传教育工作任务:乡防艾工作人员每年进村宣传覆盖100%,防艾入户宣传工作人员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农村居民、流动人员和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3. 结合基层文化活动,组织每个村委会年内完成1次以上大型防艾宣传活动,结合电影下乡活动,组织居民观看1次防艾专题宣传片。
4. 组织指导行政村负责人组织开展防艾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
(二)乡卫生院工作职责
1. 乡卫生院设置独立防艾组,配备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负责对辖区内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辖区内潜在艾滋病高危人群的场所业主及工作人员进行防艾宣传,对暗娼、吸毒、嫖客等高危人群造册登记并宣传,必要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心理辅导和干预。
2. 开展HIV扩大筛查。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为就诊者和健康体检人员开展HIV咨询检测服务,完成上级下达的检测任务。
3. 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疫情管理,完善HIV检测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初筛阳性及时上送确证检测。更新、修订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基本信息,并按要求报告疫情。完成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管理、CD4检测、配偶检测,积极动员抗病毒治疗。
4. 每年对本院医务人员、村医及村级防艾工作人员进行1次业务培训和职业暴露教育。
5. 督促村医对辖区内安全套自取箱的投放和管理。
6. 配合乡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入户宣传工作,尤其对老年人、和离异、丧偶、大龄未婚青年等农村重点人群进防艾知识宣传教育,老年人和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三)防艾入户宣传工作队职责
乡防艾入户宣传工作队由乡党委、政府领导,乡分管领导具体指导,其职责在于对辖区内重点村(由乡防艾工作领导小组确认2-3个行政村为重点村)进行100%入户宣传,且保障做到宣传真实、效果显著。工作队成员由乡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全体人员、乡卫生院防艾专(兼)职人员2人、及重点村防艾负责人、驻村工作队、屯队长组成。
1. 防艾入户工作队就屯级防艾宣传员所收集到的各屯信息(农村居民、流动人员、高危重点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群),进行入户宣传。
2. 入户采取一乡级人员+一村或屯级人员的模式,二人结对入户,宣传完毕后,被宣传对象签字确认,方算完成入户宣传。
3. 宣传采取抛出问题-答案纠错-讲解分析方式,内容为《柳州市2024年防艾知识问卷调查表》及扫码答题共十题。
4. 经费保障,每有效宣传一人,入户小组可享受2-5元宣传补贴(具体见2024年防艾宣传经费管理办法)。
5. 所采集到的入户宣传确认表,统一交由村级防艾负责人妥善保管备查。
(四)农村宣传队员工作职责
由村委选定班子成员中的一名担任村级防艾工作负责人,负责领导及指导各屯防艾宣传员完成各类防艾宣传、信息收集及指标考核。
1. 组织村屯级防艾宣传工作人员完成15岁及以上(在校生除外)农村居民、流动人员、高危重点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群,信息采集,收集率达100%。
2. 年内通过广播、宣传讲座、入户面对面宣传和打电话、发微信等形式对本辖区内农村居民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指导辖区内15岁以上居民进行手机扫码答题1次以上。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辖区居民(包括60岁以上老年人和60岁以上人群、流动人员、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3. 每季度收集1次外出务工人员信息。
4. 每季度开展本辖区涉黄涉毒等高危场所和人群的摸底调查1次,造册登记并上报乡政府及乡卫生院。
5. 配合乡业务单位组织开展本辖区大型防艾宣传活动。
四、考核内容与结果运用
(一)、考核评估内容
1. 乡人民政府根据柳州市《落实广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考核评估方案》及《融水苗族自治县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评估方案》,作为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2. 乡人民政府根据本实施方案落实各业务单位行政村和宣传员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并制定考核评估标准。
(二)考核频次和方法
乡人民政府每半年对各行政村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考评验收1次。入户宣传验收时每个行政村至少抽查2个自然屯调查防艾知识知晓率和宣传覆盖率,抽查人员结构如下:60岁以下农村居民20名、60岁以上农村居民10名、流动人员和重点人群各10名(不足10名的全部抽查)。分别在6月底和12月底前完成。
(三)考评结果运用
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坚持客观、科学和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对考评结果达到优秀等次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考核不达标的,少发或不予发放宣传补助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
1. 乡人民政府将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乡绩效考评体系,对各行政村完成考核指标情况予以绩效加(减)分。
2. 农村宣传员常规宣传补助(具体见2024年防艾宣传经费管理办法)根据乡人民政府考评结果发放:考核达标即60分以上的,予以核发70%的宣传补助费,按比例类推,70~90分以上的核发80%~100%的宣传补助费,原则上实行谁宣传谁领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要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成立村级防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村级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一名村“两委”领导为村防艾工作负责人,并组织村委选配各屯防艾宣传员,切实把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一直以来是我乡党委、政府工作中的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乡直各防艾成员单位、各行政村在工作中要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要充分发挥部门协同作用,营造一个和谐的乡村宜居健康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