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政发〔2021〕24号关于做好2021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白政发〔2021〕24号
白云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
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将至。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安排,2021年“壮族三月三”假期即4月14日(农历三月初三)、15日(农历三月初四)放假、4月16日(星期五)调休、4月18日(星期日)上班。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4月5日,共3天时间。当前,正是企业集中复工复产的高峰期,也是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企业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来源广、流动性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多,疫情防控压力大,事故防范与疫情防控风险交织叠加。同时,“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是群众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时期,也是道路交通、农机、山林火灾、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事故易发、多发期。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安全防范工作,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确保“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平稳。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对“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
(一)继续做好涉疫场所和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开展隔离观察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确保逐一见底、不留盲区;要切实加强定点医院等涉疫场所安全防范,确保安全可靠;要全力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决防止事故反弹;要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全面开展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加强火灾防范工作。“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祭祖烧纸上香增多,是火灾易发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采取有力措施,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加大对祭祀扫墓活动集中场所的监管力度,制定“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做到严防死守。要加大森林巡护检查力度,从源头上管住火源,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严格管理野外用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区和仓库、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石油和燃气库区等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设施,完善防火隔离带,并加大对企业周边野外用火的检查监控力度,防止野外用火殃及企业的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做好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的运力安排和交通疏导工作,严禁超载、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摩托车、自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行为,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运输企业、客运站点要加强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强化运输工具安全技术检验,防止带“病”运行。尤其是要及时查纠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行为,要加强重要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防控,制止非法运营车进行祭祖、扫墓活动,确保“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四)加强烟花爆竹等危化物品的安全监管。“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各村、各单位要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店(点)“两关闭”“三严禁”措施,坚决杜绝批发企业向无证零售店(点)配送产品、零售店(点)“下店上宅”现象。要保持高压态势,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储存、经销和运输烟花爆竹活动,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五)各村加强河道隐患区域的巡查,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当前,气温升高,又值假期学生放假在家,是溺水事故发生的高发期。要加强对河道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隐患情况要进行风险分析,并加以防范。
(六)加强其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一些部门和单位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要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
“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发生突发事故灾害,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各级消防救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按照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大活动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前置救援力量,做好装备物资准备,发生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处置,把损失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白云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白云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