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政发〔2024〕38号关于印发《安太乡2024年耕地保护重点任务“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
安太乡人民政府文件
安政发〔2024〕38号
安太乡人民政府
各村民委、乡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太乡2024年耕地保护重点任务“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太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太乡2024年耕地保护重点任务
“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区耕地保护暨总田长工作会议和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耕地保护重点任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部署会的部署要求,坚持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推进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步推进耕地恢复、耕地占补平衡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全面完成2024年耕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耕地恢复、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守护、违法占用耕地等四项耕地保护专项攻坚行动,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积极稳妥恢复流出的优质耕地,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消除考核“一票否决”风险。
二、基本原则
(一)量质并重。在保持耕地数量总体稳定前提下,全力提升耕地质量,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田水利建设相结合,真正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切实做到数量平衡、质量平衡、产能平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整补散。
(二)严格执法。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分级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整合监管执法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三)系统推进。统筹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把耕地保护放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中考量,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形成耕地保护合力。
(四)永续利用。因地制宜布局农业生产空间,持续优化耕地布局,促进耕地集中连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粮棉油糖菜等农作物种植比较收益,强化补充耕地后期管护,确保补充耕地可长期稳定利用。
三、实施耕地保护重点任务“百日攻坚”行动
(一)全力攻坚耕地整治恢复。
2024年我乡恢复耕地任务为670亩。
一是加快排查指引图斑(8月15日前)。乡田长办已下发耕地恢复指引图斑,要于8月15日前组织人员逐一排查,并对图斑现状、种植类型、种植作物已生长年限、光热水土条件、交通便利情况、群众意愿等情况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排查台账。
二是制定耕地恢复方案(8月15日至8月18日)。结合图斑排查情况和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恢复耕地实施方案,报乡田长制办公室备案。原则上优先选取坡度25度以下、土层较厚、土壤相对肥沃、水源条件好、与现状耕地相邻、集中边片的地块纳入恢复范围,尤其是在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中标注“预调出待整改”属性的图斑应全部纳入恢复耕地计划。
三是有序开展耕地恢复(8月18日至12月31日)。各村要按照制定的恢复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原则,有序稳步推进耕地恢复。对于群众同意恢复的地块,各村要立即组织开展恢复,防止事后生变;对于群众意愿相对摇摆不定的地块,各村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力争获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整改标准:需清除地面附着物,种植粮、棉、油、糖、菜及饲料饲草等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农作物,且农作物必须出土长苗,还需纳入日常更变调查方可完成整改。
四是及时开展日常变更调查(年度变更调查结束前)。要加强与技术单位的沟通对接,按照“恢复一宗、变更一宗”的原则,及时开展日常变更调查,对符合变更要求的,立即进行日常变更;对于不符合变更要求的,及时进行继续整改,直至符合标准再进行变更。
五是自主发现新增耕地(年度变更调查结束前)。2024年变更调查结束前,要加大实地巡查力度,发现国土变更调查非耕地块的实地是耕地的,立即向乡田长制办公室报备,及时纳入日常变更调查,实现新增耕地流入。
(二)全力攻坚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非耕整改。
县田长办下发我乡图斑818个2528.77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非耕面积2277.20亩,2024年仅能通过就地恢复方式进行整改,整改难度非常大。各村务必要加以重视,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8月8日前)。各村要于8月5日前完成流出图斑排查,8月8日前根据排查情况,在充分评估整改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基础上,按照“先永久基本农田,后一般耕地”顺序,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并报乡田长制办公室备案。原则上优先实施集中连片、地势平坦、施工容易、投入资金少、土地权属清晰的地块,再逐步扩大至恢复难度相对较大,需投入资金较多的地块。
二是组织实地整改(8月8日至11月30日)。各村要根据整改实施方案,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情况下,加快推进实地整改工作,并同步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在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和乡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的指导下尽可能为群众解决土地流转、复耕复种、涉农补贴等各环节中的困难,解除群众后顾之忧,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严禁不顾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实际,为完成任务,简单粗暴开展工作。整改标准: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属耕地的,需清除地面附着物,翻耕起垄即可。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属非耕地的,需种植粮、棉、油、糖、菜及饲料饲草等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农作物,且农作物必须出土长苗,还需纳入日常更变调查方可完成整改。
三是组织检查验收(8月8日至11月30日)。乡田长办按照“整改一宗、验收一宗、销号一宗”原则,对各村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符合验收标准的,直接进行销号。不符合要求的,现场反馈村重新整改,直至整改合格销号。
四是遏制新增非耕(长期坚持)。各村、各有关乡直部门要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引导用地单位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科学选址,不占或少占耕地,节约集约用地。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对各类耕地的占用落实补充耕地,在占补平衡改革前,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做好乡域内年度“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并实施,确保耕地不再减少。
五是严格后期管护(长期坚持)。各村要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监管,对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中标注“预调出”属性的非耕永久基本农田,仍按照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管理,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条件且确需占用的建设项目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的原则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并做好补划地块的备案和后期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田长办统筹耕地保护重点任务“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推动本方案落实落地,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向县田长办请示报告;各级田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协调推动耕地保护各项工作落实,定期分析调度,加强跟踪问效;乡党委政府要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将工作任务压实到对应业务中心;各级田长办要发挥组织、调度、督导、考核的作用,各级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协作,凝聚耕地保护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充分挖掘总结本辖区在推进耕地保护工作方面的有效做法,做好经验报送和相关信息发布;积极面向基层工作人员加强耕地保护田长制相关政策解读和具体业务培训,提升工作履职能力;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不断提升群众耕地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推进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落实奖惩机制。乡田长办将对各村落实耕地保护重点任务“百日攻坚”行动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对落实不到位、存在严重问题的进行通报,严重的转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对于工作进展好,并在耕地保护三个“一票否决”事项中除完成任务并对全乡任务完成有助力的,在落实我乡耕地保护激励机制中予以优先考虑,在考核中予以加分。
附件:1.安太乡2024年田长制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人员安排表
2.安太乡2024年田长制耕地流出优先整改图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