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政发〔2024〕14号关于印发《2024年安太乡洞安村上坎屯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
安太乡人民政府文件
安政发〔2024〕14号
安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安太乡洞安村上坎屯
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洞安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安太乡2024年洞安村上坎屯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贯彻落实。
安太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删减发布)
2024年安太乡洞安村上坎屯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自治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结合我乡洞安村上坎屯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概况
洞安村上坎屯有农户256户,人口966人,其中在临河、低洼及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农户有46户129人。本区属北部高寒山区,冬季寒冷,夏季温暖多雨,春秋季多风少雨,尤其是每年5至9月中旬强对流天气变化异常,暴雨或大暴雨频发,阴雨连绵周期长,洞安村上坎屯居民、农田都易遭到洪水袭击,泥石流滑坡现象较严重。
二、指挥机构
(一)成立山洪灾害应急指挥部,名单如下:
指挥长:孔凡松 党委书记
蒙月皎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长:戈云辉 人大主席
韦 岱 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韦宝成 党委副书记
韦永清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成谦 党委委员、副乡长
潘庆忠 党委委员、副乡长
何菊花 党委组织委员
路小青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何绍宏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潘亚鸿 人民政府副乡长
石建锋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贾立艾 一级主任科员
张玲红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邓丽君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何兆笛 专职消防救援队、应急救援队队长
石汉岳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韦嘉坤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梁立政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武装干事
黄崇勇 财政所所长
吕 超 安太派出所负责人
韦 勋 安太派出所副所长
赵 庆 安太司法所所长
韦 厂 洞头供电所安太台区负责人
蒋甲兴 安太乡卫生院院长
吴团辉 安太乡初级中学校长
贾通辉 安太乡中心小学校长
杨勤花 中国电信安太营业厅经理
王家念 中国移动安太营业厅经理
林永周 洞安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二)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抢险组、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治安保卫组。各工作组分工合作,保证必要时能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1.综合协调组:主要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财政所等单位人员组成,由分管水利的领导和党政办公室主任分别任正、副组长。工作职责是: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通知各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事项,及时为指挥部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协调全乡各防汛责任单位。及时了解水情、灾情,向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将水情、灾情、救灾办法和指挥部指令等通知各村及有关单位,做好抗汛抢险救灾的宣传。
2.应急抢险组:由乡武装部、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专职消防救援队、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洞头供电所安太台区、中国电信安太营业厅、中国移动安太营业厅等单位人员组成,分管乡村建设领导任组长、分管水利领导任副组长。工作职责是:掌握水情,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工作。加强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通讯、道路畅通。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配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急处理生活生产供水和农田灌溉,帮助灾区修复水毁工程和除险加固。
3.转移安置组:由乡武装部、社会事务办公室、专职消防救援队等单位人员组成,武装部部长任组长。工作职责是:做好受灾人员和财产的转移;组织对落水或受困人员的抢救转移;及时掌握各村安置灾民动态,指导灾区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行等问题;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及时了解各村地质灾情情况,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4.卫生救护组:由乡卫生院及洞安村村医组成,分管卫生领导和卫生院院长任正、副组长。工作职责是:及时抢救伤病员,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5.治安保卫组:由安太派出所、安太司法所和各村治安员组成,由派出所负责人任组长。工作职责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协助抢险和强制群众撤离工作。
三、不同历时、量级的暴雨、洪水防洪抢险救灾措施
根据可能发生的洪水及暴雨的量级,确定各种情况下有关部门、责任人等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处于山洪灾害易发地区的必须增加山洪灾害预防内容;要求范围、量级要明确,可操作性强。
(一)Ⅳ防御状态
根据河道现有的防洪能力,确定各级预警的雨量及水位。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Ⅳ防御状态
(1)预报辖区内将出现大到暴雨:即1小时30~40mm,3小时50~70mm,24小时140~160mm。
(2)在山洪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大到暴雨。
(3)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Ⅳ防御状态。
2.可能出现的灾情情况
洪涝灾害、易滑坡地、地质灾害等。
3.防御措施
(1)在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洪水或暴雨情况后,乡指挥部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及各村责任人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
(2)可能受淹地段的农作物如即将收成。应立即组织群众抢收,尽量减轻灾害损失。
(3)对山洪灾害易发点加强监制,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络,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和撤离准备。
(4)辖区内企业做好安全和防范工作。
(5)对危险的路、桥等地方派出人员值勤,禁止行人通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Ⅲ防御状态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Ⅲ防御状态
(1)预报辖区内将出现大暴雨:即1小时40~60mm,3小时70~90mm,24小时160~180mm。
(2)在山洪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大暴雨。
(3)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Ⅲ防御状态。
2.防御措施
除按Ⅳ防御状态部署外,还应做到:
(1)按照防汛工作分片包干责任表组织动员洞安村上坎屯居住在危险地段的46户129人,按洞安村转移方案就近转移至安全地点,上坎上屯沿小巷道往上撤离,转移至芦笙坪安置点,上坎下屯沿小巷道往上撤离,转移至上坎小学安置点(安太乡洞安村上坎屯防汛工作分片包干责任表详见附件)。
(2)加强对河流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3)根据山洪灾害预案和上级指令,组织山洪灾害易发点群众撤离。
(4)组织机关干部、民兵在重点地段站岗放哨,密切监视水情发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对被洪水冲毁的路段竖立警示标志,严禁行人过往,确保安全。
(5)抢险救灾组队伍就位,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随时待命出发。
(三)Ⅱ防御状态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Ⅱ防御状态
(1)在连续降雨多天的情况下,预报仍将出现特大暴雨,即1小时60mm以上,3小时90mm以上,24小时180mm以上。
(2)在山洪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特大暴雨。
(3)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Ⅱ防御状态。
2.防御措施
除按Ⅲ防御状态部署外。还应做到:
(1)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门指令发布紧急动员通告,动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组织灾区群众按制定好的转移撤退方案就近转移,上坎上屯转移至芦笙坪安置点,上坎下屯转移至上坎小学安置点。并做好相关安置工作。
(3)立即对薄弱处进行加固培厚,并严密监视观察。
(4)组织和指导群众进行抗洪自救活动。
四、工作要求
1.汛期各级防汛办公室实行昼夜值班制,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时处理日常事务。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及时通知乡、行政村主要领导上岗值班。
3.积极主动抓好信息搜集和整理工作,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全方位掌握汛情情况。
4.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随时落实和登记处理结果。
5.凡国家防总、自治区、市、县防汛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乡防汛指挥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和下达,不得推诿和拖延。
附件:2024年安太乡洞安村上坎屯防汛工作分片包保责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