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政发〔2020〕65号安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太乡2020年精准防贫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集中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
安太乡人民政府文件
安政发〔2020〕65号
安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太乡2020年精准防贫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集中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现将《安太乡2020年精准防贫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集中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太乡人民政府
2020年5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安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印发
安太乡2020年精准防贫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集中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转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扶领发〔2020〕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精准防贫实施办法》(桂扶领发﹝2020﹞2号)、《融水苗族自治县2020年精准防贫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集中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融扶领办〔2020〕44号)及全区精准防贫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精神,结合融水苗族自治县出台的《融水苗族自治县巩固脱贫成果精准防贫实施办法》(融扶领发〔2020〕13号)内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为摸清我乡两类监测对象底数,着力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和新增致贫,现制定安太乡2020年精准防贫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集中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精准防贫工作的有关精神和新部署,摸清我乡两类监测对象底数,及时将存在返贫风险的贫困人口和边缘易贫人口排查出来并纳入帮扶范围,并推动我乡各部门落实防贫监测机制,防止返贫和脱贫质量不高,做到“应纳尽纳、不漏一人”。
工作内容
(一)工作总体安排
1.时间要求。从5月8日开始工作部署、方案制定,原则上,5月12日前完成乡级审定。5月16日零点后,国务院扶贫办将从全国扶贫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扶办系统”)中提取各地两类监测对象数据。
2.工作任务。在去年底摸排出两类监测对象的基础上,将因疫情、因病、因灾、因残等原因出现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排查出来,按照程序认定后在国扶办系统中进行标注和录入。
(二)认定标准
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的家庭,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且综合考虑教育、住房、医疗、饮水、产业、就业和其他方面确定。重点排查边缘户,兼顾脱贫监测户,在实际工作中,要以收入和住房为主要衡量标准,特别要把住危房的农户作为排查重点,防止漏排漏纳;疫情对农户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务工和产业方面,紧盯没有外出就业或外出务工后又回流、发展产业失败的农户。
三、工作流程
这次集中排查专项行动实行“县级为主体、乡级组织、村级实施”的工作机制,按照工作部署、数据比对、入户核查、乡镇级审核、县级审定、信息录入六个阶段开展工作(详见附件1),各阶段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5月7日—5月8日)
参加县级5月8日召开全县精准防贫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业务培训会。我乡根据部署会的工作要求,在5月8日召开推进会制定我乡工作方案,统筹组织所辖行政村按照规定流程开展排查认定,审核上报名单。我乡要统筹协调乡干部及村级干部、驻村工作员组成工作队,明确工作队的任务分工。
(二)数据比对(5月8日—5月9日)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住建、卫健、医保、民政、残联等部门,将建档立卡数据与部门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从中筛选出疑似农户名单。疑似农户名单确定后,连同2019年排查并录入国扶办系统中的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名单,及以上行业部门信息比对名单,梳理汇总后分发至各乡镇。
(三)入户核查(5月9日—5月11日)
1.乡级组织:组织所辖行政村按规定流程开展排查认定,将数据比对分析出的疑似农户名单和2019年底已确定的两类监测户名单,一并发给行政村。
2.村级实施:(1)确定入户名单。各村提前收集并掌握本村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和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名单,以村为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对本村掌握的农户名单,参考县级下发比对分析疑似农户名单进行讨论,研究确定进屯入户核实的农户名单。2019年底和2020年一季度已经排查并纳入监测的两类户不用再入户核查。(2)组织入户核实。由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等组成工作队,对照村级会议确定的农户名单,携带《农户申报书》(附件3)、《边缘户信息采集表》(附件4)和《脱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附件5)等,逐户入户核实情况,对符合两类户认定标准的农户,填写农户申报书,登记相关信息。入户结束后,要将农户申报书及信息采集表等一并上报村委。(3)村级审核。以行政村为单位,由乡镇挂点领导或驻村第一书记召集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屯长或屯干开会,对入户核实后的农户,逐户审核把关,并将审核确定的相关名单材料一并上报乡扶贫站工作站,联系电话:5866401,邮箱:atjzsb@163.com。
(四)镇级审核(5月12日)
1.乡级审核。审核所辖行政村排查并登记信息的农户名单,并将审核后的防贫重点人群动态监测统计表(附件6)及审定名单(附件7)、工作总结上报县综合协调专责小组扶贫大数据中心。
(五)县级审定(5月13日—5月14日)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各乡镇排查上报的边缘户及脱贫监测户统计表及花名册等相关材料进行审定,并及时将审定后的边缘户及脱贫监测户名单反馈至各乡镇。
(六)信息录入(5月15日)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馈审定的两类户名单后,各乡镇组织乡镇村级扶贫信息员在国扶办系统中标注并录入相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县为主体、各乡镇组织、村级实施”工作机制。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乡级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工作调度和统筹协调。加强对村级排查工作的监督和督促。村级要抓好工作落实,做好工作队组建、入户核查、信息登记、帮扶监测等具体工作。
(二)严格标准程序。严格坚持边缘户、脱贫监测户的认定标准,既不能擅自拔高标准,导致应纳未纳,也不能随意降低标准,扩大规模。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排查认定,做到一个流程不少,确保工作不走样、不跑偏。
(三)加强工作指导。乡级要加强对各村的业务指导、培训、信息录入等工作,及时研究答复各村级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县级解决不了的问题并及时反馈至各村级,形成上下合力。
附件:1.2020年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集中排查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
2.乡镇、村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集中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流程
3.农户申报书
4.边缘户信息采集表
5.脱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
6.2020年安太乡扶贫对象防贫重点人群动态监测统计表
7.边缘户审定名单
7-1.边缘户审定名单
8.脱贫监测户审定名单
8-1.脱贫监测户审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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