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政发〔2020〕66号 安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太乡开展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
安太乡人民政府文件
安政发〔2020〕66号
安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太乡开展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现将《安太乡开展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安太乡人民政府
2020年5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安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印发
安太乡开展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工作方案
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防范中小学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2020年融水苗族自治县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融防溺联办〔2020〕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的
为切实做好我乡2020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学习传达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和市委书记郑俊康批示精神,我乡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全乡参与原则,全面开展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工作,营造全乡上下关爱中小学防溺水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土保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蒙月皎 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提名人选
潘庆忠 乡人大副主席
成 员:韦 岱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路小青 乡宣传、统战委员
黄 浺 乡副乡长
黄丽苏 乡党政办主任
唐春荣 乡党政办副主任
李 哲 乡综治专干
韦明琦 安太派出所副所长
蒙克珍 安太中学校长
贾通辉 安太中心校校长
邓丽君 乡妇联主席、民政办主任
何世平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防火站副站长
石汉岳 乡水利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站站长
许作洪 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站长
莫彦稼 安太卫生院院长
各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潘庆忠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我乡防范中小学溺水工作的指导、督查检查和日常协调工作。
工作时间
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底
四、工作职责
(一)乡人民政府:负责全面统筹部署全乡关于开展中小学校防范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及宣传教育,重点抓好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及其监护人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调各村委会在责任重点水域设立或者更新安全警示牌,在溺水事故的多发水域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者义务监督管理员,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和监管力度。
(二)乡团委:负责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三)乡综治办:负责组织网格员入户开展中小学防溺水宣传工作,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以及危险水域定点监管和流动巡查,建立健全中小学防溺水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
(四)乡民政办:负责健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协助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给予符合救助条件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的困难家庭相应的救助。
(五)乡派出所:负责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乡内零事故零伤亡。
(六)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负责协助乡党委宣传部门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宣传。播放中小学生防溺公益广告及相关自救知识,引导全乡人民关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对中小学生溺水事件作客观报道。
(七)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防火站:负责加强对闭坑矿山的监督管理,在矿山开采留下的深水坑等涉水危险隐患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做好防护措施。
(八)乡水利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站:负责指导各村做好重点水域、溺水事件多发区域的警示设置和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村委会加强对水利工程的日常安全巡查,落实防护工作。
(九)乡卫生院:负责配合乡政府及联合中小学校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等活动,及时做好中小学溺水医疗救护工作。
(十)乡中、小学校:负责持续开展防溺水宣传和风险预警,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深入开展防溺水“六不”纪律教育和“6个1行动”(即一封致家长的信、一次家访、一次家长会、一张家校联系卡、一次电话回访、一张责任书),落实放学前“三分钟安全教育”和汛期高温时段防溺水预警提示。
(十一)各村委会:负责对各村所辖的山塘、河流、积水坑等易溺水区域进行排查,并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加强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值守和巡察。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各村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防溺工作视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狠抓落实,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整改。乡政府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工作小组要加强对重点、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水域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防溺水工作能顺利地开展。对于不认真履行中小学生防溺水职责,不及时落实部署工作而导致出现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成员单位,将严肃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