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科工贸通〔2024〕3号县科工贸、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融科工贸通〔2024〕3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融水苗族
自治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工贸和信息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高质量推动乡村振兴和消费提质拓容,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48号)和关于《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试行)》有关补充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融水苗族自治县 融水苗族自治县 融水苗族自治县科技化局国家财政部 财政局 乡村振兴局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融水苗族自治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