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关于优化低风险建筑类项目规划调整阶段同步介入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关于优化低风险建筑类项目规划调整阶段同步介入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低风险建筑类项目规划调整和工程规划许可的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我局结合本县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1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优化低风险建筑类项目规划调整阶段同步介入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低风险建筑类项目规划调整和工程规划许可的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本县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项目已通过审批的总平图、设计方案需申请调整的,经业主单位提出申请,项目通过我局技术审查,调整内容低风险的项目,我局在规划总平图和设计方案调整公示阶段同步介入工程规划许可的审批。待项目总平图、设计方案调整公示结束没有收到群众提出意见和项目调整听证会结束没有群众提出意见的,可以同步核发通过审批调整后的项目总平图、设计方案、工程规划许可证。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试行两年,解释权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送: 各有关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2024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