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自然资规党组〔2024〕17号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关于潘燕瑜同志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4-07-02 16:30  
| 作者: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融自然资规党组〔2024〕17号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关于潘燕瑜同志工作安排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各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2024年6月28日第9次会议研究决定:
潘燕瑜同志安排到局财务股工作,时间从2024年7月1日算起;
其他股室(单位)工作人员按原工作岗位安排不变。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