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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融水县房屋市政领域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11-20 16:25    |  作者:

2024年融水县房屋市政领域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通报

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并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柳政管发(2024)19 号),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入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规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投标人等市场主体行为,清查扫黑除恶、招标人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督促市场主体规范从业,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切实维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平竞争秩序,推动我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202492024年11月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督查。现将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按照抽查数量不低于监管项目总数10%的标准,共抽取房建市政项目2个,并随机抽取2名工作人员以集中查阅档案的方式进行督查。

二、检查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所有抽检项目均按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不存在应公开招标而不进行公开招标的行为。受检项目招标单位均在招投标全程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按要求签署廉政承诺。项目存在违反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问题(详见附件1)。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应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柳建管字〔2021〕64号),不断优化融水县房建市政领域营商环境。招标人要严格落实首要责任,在招标项目实施前,签署廉政承诺书,完成项目招标提交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时,要填写《违规插手干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为登记表》。招标代理机构要全面对照《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柳建管字〔2021 ]15号)要求,不断加强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内部管理,注重人员内部培训,提升全行业整体素质。评标专家要按照《关于印发<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考评办法>意见的通知》(柳建管字[2020]78号)要求,加强业务学习,客观公正履职,保持廉洁自律。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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