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融水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融水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县安全应急委办研究起草了《融水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3月5日下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县安全应急委办公室,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联系人:周冰,联系电话:5130284,邮箱:rsxawb@126.com。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融水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融水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全面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彻底整治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坚持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进一步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的理念,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通过抓好一地一域一业的安全为全县整体安全创造条件,通过及时有效解决一个个安全问题为融水长治久安筑牢根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安排
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决定即日起至2025年6月底在全县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时间为2025年3月至6月底。
三、工作重点
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行业和季节特点,重点围绕消防、村寨防火、道路交通、城镇燃气、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水上交通、工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新兴行业等领域开展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各领域整治重点如下:
消防安全: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坚持“抓大防小、控新改旧”思路,紧盯“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养老院、医院、旅游景区、重点文博、酒店旅馆民宿单位等高风险场所,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等新兴业态,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老旧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控火灾风险隐患,全面整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电气焊、电路过载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高风险问题,分行业领域分批次细化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检查指引、手册,深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遏制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并制定实施方案,相关部门配合)
村寨防火:加强排查治理,消除村寨火灾隐患,督促乡村干部、村民小组长、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等人员开展村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积极深入村屯,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要以广播、巡寨、喊寨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督促、提醒。落实村寨防火联防户工作制度,强化群众自我管理的防火意识,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确保随时处于应急战备状态。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消防知识进校园活动,把消防宣传工作落实落细。(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并制定实施方案,乡镇自查,相关部门配合)
道路交通:重点排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整治、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整治、高风险运输企业隐患整治。梯次组织开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等安全管理,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失驾、“三超一疲劳”、大客车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含三马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持续打击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等行为,加强道路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县交通局、公安局交管大队牵头负责负责并制定实施方案,乡镇、相关部门配合)
城镇燃气: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瓶装液化石油气改管道天然气工程改造、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覆盖培训。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涉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强力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整治。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动将商用燃气灶、可燃气体探测器纳入CCC认证管理,推动将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并制定实施方案,乡镇、相关部门配合)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组织专业人员深入老旧小区、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为居民免费检查燃气设备、烟囱等,及时发现并整改潜在安全隐患。加强隐患排查,重点针对使用煤炉、燃气热水器的场所,逐户检查通风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燃气企业建立健全用户信息管理系统以及钢瓶溯源系统,整改燃气用户安全用气隐患,切实减少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并制定实施方案,乡镇、相关部门配合)
水上交通:重点排查“三无”船舶、新业态涉水项目、农(自)用船舶、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隐患、碍航养殖网箱、导助航标志以及渡运水域通航环境等情况,进一步抓好水上交通安全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治理;船舶现场监督检查。排查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船舶防污染设备配备、油污水及垃圾的处理情况,开展防污登轮检查和燃油质量监督检查,开展水上无线电监督检查,排查辖区非法采运砂船舶及长期停航船舶情况,查处船舶超载、配员不足及客渡船违规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违法行为;检查水上水下活动作业情况。重点检查水工项目、水上水下活动许可、通航安全保障措施、临水作业人员救生衣穿戴、施工水域防污染工作落实等情况。(融水海事处牵头负责并制定实施方案,相关乡镇、部门配合)
非煤矿山: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硬措施,落实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措施。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事故瞒报及隐蔽工作面、遮挡探头、拆除或破坏监测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灾害分区管理、区域治理、超前治理、工程治理措施。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治理跟踪督办、数据库管理和调查处理机制。推进矿山基层基础建设,督促矿山企业选强配齐矿山安全管理人员,规范矿山外包队伍管理,大力推进安全培训。强化矿山地面“三堂一舍”达标合规建设和消防设施设备、井下应急救援设备安全管理。(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并制定实施方案,相关乡镇、部门配合)
工贸行业:持续加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深化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点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县应急管理局和科工贸局牵头负责,相关乡镇、部门配合)
危险化学品:持续开展危化重点区专家指导服务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深化硝酸铵生产使用、硝化工艺、油气储存等重点企业专项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异常工况处置和人员聚集安全风险防控。压实各地和各部门责任,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隐患排渣整治,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并制定实施方案,乡镇、相关部门配合)
建筑施工:重点排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临时用电等建筑设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强化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转包分包,坚决杜绝复工复产关键期、抢进度施工行为情况。(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并制定实施方案,乡镇、相关部门配合)
特种设备:重点排查建材、化工、医疗、燃气等行业中涉及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深入开展电梯、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乡镇、相关部门配合)
文化旅游:重点排查旅游景区内玻璃栈道等特种设备和悬崖秋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旅游包车安全、旅游住宿安全、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和公共文化单位安全管理。在景区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告知游客禁止进入或需注意的事项。通过景区广播、宣传手册、电子屏幕等多种方式,向游客普及安全知识和应急常识,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县文体广旅局牵头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相关乡镇、部门配合)。针对自然保护区、未开发区域或无人区。强化人员管控,在关键入口设岗,禁止擅自闯入。构建监测预警体系,利用无人机、电子围栏、摄像头等设备,实时监控区域动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官网、媒体告知公众相关区域危险,劝阻贸然探险。与周边社区联动,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培训演练,确保面对突发状况能迅速响应。(元宝山管理中心、九万山管理中心、泗涧山管理中心负责,林业局,相关乡镇、部门配合)。
新兴行业及其他领域:按照《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乡镇、部门配合)。
四、组织机构
全县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依托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全应急委)组织机构,由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安全应急委办)负责组织机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机构设12个行业整治工作小组。
(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唐大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文立求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曼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唐鹏程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二)村寨防火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唐大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文立求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曼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唐鹏程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三)道路交通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覃建恩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罗凤宽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贲卫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若愚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
(四)城镇燃气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陈思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友滔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玉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五)非职业性“一氧化碳”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陈思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友滔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玉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六)水上交通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陈思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友滔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金 琪 融水海事处处长
贲卫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局长
蒋劲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七)非煤矿山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唐大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文立求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曼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叶林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八)工贸行业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唐大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文立求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曼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 勋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九)危险化学品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唐大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文立求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曼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十)建筑施工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陈思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友滔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玉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十一)特种设备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沙昱彤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莫子朝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 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十二)文化旅游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沙昱彤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莫子朝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卫军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各整治工作小组负责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推进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标准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各整治小组结合行业特点和全县督导检查总体安排,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落实效果。
各整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单位进行抽调组成,负责推动落实整治工作小组决策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县安全应急委办,落实县安全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整治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完善组织架构,可适时调整小组成员,组长调整应报县安全应急委批准,副组长及成员调整由各组长决定并报送县安全应急委办备案。各整治工作小组不作为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相关工作由对应的有关单位实行常态化管理。
五、工作步骤
结合工作实际,从2025年3月至6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分阶段在全县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3月8日前完成)。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本部门、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
(二)梳理排查阶段(2025年3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分析研判各行业安全风险隐患和各类事故特点规律,形成工作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开展各类隐患排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3月至6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进行集中整治,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全面强化工作合力,推进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形成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推动解决问题,做到挂账督办、整改销账。
(四)常态长效阶段。2025年7月至年底。全面总结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从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完善顶层设计,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确保整治成果不断巩固、长效保持。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要坚持“一盘棋”思想、上下齐发力,在工作中自觉把发展和安全统一起来,共同谋划、一体部署、相互促进。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结合同步推进,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
(三)强化监督问效。县安全应急委办要加强监管和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成当场整改,未能立即整改要求限时进行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会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
各整治工作组要明确专人负责情况信息的收集和汇总,于2025年7月4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工作图片等材料报送县安全应急委办邮箱,联系人:周冰,联系电话:0772—5130284,邮箱:rsxawb@126.com。
融水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