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管办发〔2024〕8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办公时间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文件
融政管办发〔2024〕8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办公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分中心: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方便广大群众和企业办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自2024年10月8日起,将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对外办公时间调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各分中心可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
(此页无正文)
(此件公开发布)
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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