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卫〔2024〕32号 关于印发2024年融水苗族自治县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总工会 融水苗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 文件 |
融卫〔2024〕32号
关于印发2024年融水苗族自治县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女联合会,各乡(镇)卫生院、县级各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广西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桂卫人口发〔2024〕2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中医药局、自治区疾控局关于举办自治区卫生健康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柳州市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竞赛组织和实施工作,现将《2024年融水苗族自治县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岗位练兵,选拔优秀选手,推动妇幼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总工会 融水苗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融水苗族自治县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目的
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广西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桂卫人口发〔2024〕2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中医药局、自治区疾控局关于举办自治区卫生健康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柳州市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卫生健康崇高职业精神,广泛深入开展符合新时代特点的妇幼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妇幼健康技能竞赛,营造学知识、练本领、强技术、夯基础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妇幼健康服务战线工作人员钻研业务、岗位练兵,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展现妇幼健康服务系统勤奋学习、精通业务、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竞赛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 建设健康广西
三、主办单位
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县总工会、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四、组织机构
自治县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领导和竞赛监督,由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成立组委会(附件1),组委会下设专家委员会和监督仲裁组。
自治县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及宣传推广等工作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妇幼科牵头负责。
专家委员会由妇幼健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竞赛评判等工作。
监督仲裁组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县总工会、自治县妇女联合会相关科室组成,负责竞赛监督工作。
各单位可相应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选手选拔和参赛工作。
五、竞赛内容
竞赛设妇幼保健员(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和重症医学医师(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2个赛项4个子项目。竞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规范和专业知识。
(一)孕产保健
1.政策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贯彻2021-2030年广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孕前、孕期、分娩期、产褥期的卫生、营养、心理、咨询;定期产前检查、怀疑先天性或遗传性胎儿异常的产前诊断及高危孕妇和胎儿重点监护等。
3.操作技能。包括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孕前、孕期、分娩期、产后的保健操作,高龄孕妇的孕期保健等操作技能。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南》(第2版)、《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高龄妇女孕期管理专家共识(2024)》《围产期抑郁症筛查与诊治专家共识(2021)》《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政策)》《广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地中海贫血妊娠期管理专家共识(2020)》《中国孕产妇钙剂补充专家共识(2021)》《HIV阳性孕产妇全程管理专家共识(2024)》《乙型肝炎病毒孕期管理及母婴传播预防临床指南(2020)》《孕产妇心理健康管理专家共识(2019年)》《超声产前筛查指南(2022)》《妊娠期血压管理中国专家共识(2021)》《出生缺陷防控健康教育专家共识2022》《产后保健服务指南2021》等。
(二)儿童保健
1.政策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贯彻2021-2030年广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儿童健康检查服务技术规范》《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儿童耳及听力保健技术规范》《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儿童喂养与营养指导技术规范》《儿童口腔保健指导技术规范》《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高危儿规范化健康管理专家共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婴幼儿喂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妇幼卫生工作及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政策、儿童群体筛查服务相关政策及方案。
2.专业知识。包括儿童保健工作质量管理、各年龄期儿童保健、儿童心理保健、高危儿童保健、儿童五官保健、儿童中医保健、儿童体格生长监测、儿童营养与喂养、儿童常见病和伤害防治等专业知识。
3.操作技能。包括儿童体格测量与评价、母乳喂养指导、辅食添加指导、儿童营养评估与指导、视力听力筛查评估、儿童神经心理行为发育评估、早期发展促进指导、中医儿童保健指导、儿童保健知识宣教、儿童保健工作质控等操作。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儿童保健学第4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实用儿童保健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儿科学第10版》(人民卫生出版社)、《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高危儿规范化健康管理专家共识》《儿童发育行为诊疗规范》(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人民卫生出版社)、《儿童发育行为心理评定量表(第2版)》(杨玉凤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发育与行为儿科学(第2版)》(金星明,静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三)危重孕产妇救治
1.政策规范。包括《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贯彻2021-2030年广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妊娠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安全助产、孕产妇危重症救治等专业知识。
3.操作技能。包括妊娠风险筛查评估、产程中母婴监测、助产常规技术、孕产妇危重症救治技术等操作技能。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妇产科学(第9版)》(谢幸,孔北华,段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中华医学会产科指南手册第三版》(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2022)、《实用产科手术学(第2版)》(刘兴会,徐先明,段涛,杨慧霞.人民卫生出版社,2020)、《产科急危重症》(赵扬玉.人民卫生出版社,2021)、《产科医师能力提升培训教程》(陈敦金,漆洪波,赵扬玉.人民卫生出版社,2020)。
(四)危重新生儿救治
1.政策规范。包括《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中国新生儿复苏指南(2021年修订)》《中国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专家共识(2020)》、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贯彻2021-2030年广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高危新生儿识别、新生儿体格生长评估、新生儿神经发育评估、危重新生儿转诊、新生儿危重症救治、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等专业知识。
3.操作技能。包括新生儿体格检查、新生儿影像学及血气分析和电生理结果判读、新生儿常规诊疗操作、新生儿复苏、新生儿呼吸支持、新生儿神经重症监护、新生儿循环管理、新生儿液体和营养管理等操作技能。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实用新生儿学(第5版)》(邵肖梅,叶鸿瑁,丘小汕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9)、《实用早产儿学》(封志纯,毛健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22)、《新生儿保健学》(杨杰,陈超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
六、竞赛形式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本辖区开展初赛,采取综合笔试形式,笔试时间60分钟。选出参加“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4个项目的市级选拔赛的选手各一名。选拔赛由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联合组织,选拔参加决赛的选手。决赛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组织。决赛包括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和知识竞答3部分。
七、参赛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工作的妇幼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政治合格、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情况。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广西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大赛的竞赛项目。参赛人员要求具体如下:
(一)妇幼保健员:
1.参赛人员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年限至少为2年(截至2024年5月31日),取得医师、护士执业证书。
2.目前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机构聘用的工作人员,并至少在现机构工作2年以上。
(二)重症医学医师:
1.具有参赛项目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且在现机构执业1年以上(截至2024年5月31日)。
2.从事妇幼健康技术服务的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截至2024年5月31日)。
(三)各参赛人员不包含医联体、医共体、对口支援单位等下派医护人员。
(四)各乡镇卫生院、县中医医院至少选出参加“孕产保健”、“儿童保健”项目的参赛选手各一名,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至少选出参加“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4个项目的参赛选手各两名。请各机构积极开展院内选拔赛,并于10月10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3)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邮箱地址:rsfyjkg @163.com。
八、竞赛命题
竞赛题库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编写。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自治区下发的题库组织初赛的综合笔试。
九、竞赛计分
综合笔试总分100分,成绩出现并列时,现场通过知识抢答加赛题目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参赛人员。
十、奖项设置
4个竞赛项目的选拔赛个人成绩第1名为个人一等奖,第2名为个人二等奖,第3名为个人三等奖,结合报名情况酌情设立若干个人优秀奖。
十一、进度安排
(一)宣传动员(9月23日至9月25日)。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会同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县总工会、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按照柳州市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要求,制订自治县技能竞赛实施方案,于9月30日前将本县(区)实施方案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成立大赛筹备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积极组织动员,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
(二)初赛(10月8日至10月15日)。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并选拔优秀竞赛人员参加市级选拔赛。
十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本次技能竞赛既是对各级医疗机构妇幼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理论知识和临床操作水平的一次检阅,也是对基层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的一次锻炼和提高,对提升我县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技能竞赛活动,竭力倡导广大妇幼健康服务战线工作人员钻研业务、勤练技能,切实规范妇幼健康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树立妇幼健康服务队伍良好社会形象。
(二)紧密配合,全力协调竞赛活动如期完成。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与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女联合会沟通协调,就竞赛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广泛宣传动员。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女联合会于9月30日前确定一名联络员,填写联络员回执(附件2)并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
(三)营造氛围,全面提高竞赛活动工作成效。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和相关单位要将宣传报道工作贯穿竞赛始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全过程、多角度展现竞赛亮点,持续扩大竞赛影响,挖掘优秀人才给予表彰,营造良好竞赛氛围。注意竞赛活动的信息收集和经验总结,及时将竞赛过程中的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
(四)勤俭节约,确保竞赛活动依法依规顺利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结合实际建立回避机制,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着力提高竞赛质量,精心设计比赛环节,突出对从业人员工作理论和技能的考核,以赛促培、以赛促训。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依法依规组织进行,并落实预赛、选拔赛相关经费,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要认真制订卫生、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竞赛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十三、纪律要求
(一)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组织各级技能竞赛,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开展选拔,严禁一切舞弊行为,一旦发现则取消相关选手和单位的参赛资格。
(二)以赛促用,提高业务能力。要充分认识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以竞赛为抓手,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切实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和质量。如发现有未开展竞赛,直接组队参加选拔赛的情况,则取消该参赛队团体成绩和相关参赛人员参赛资格与成绩。
(三)严格把关,加强资格审查。对参赛人员资质审查,严格按照参赛人员要求选拔初赛、选拔赛参赛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
十四、其他
参加初赛的个人食宿自理,交通差旅回原单位报销。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恩萍 5122019
电子邮箱:rsfyjkg@163.com
附件:1.融水苗族自治县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
2.联络员回执
3.融水苗族自治县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印发
附件1
融水苗族自治县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组
委会成员
主 任:
廖凤意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蔡经言 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丽妮 自治县总工会经审委主任
戴佩鲜 自治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副主任:
覃恩萍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股长
梁 欢 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副股长
杨强勋 自治县总工会权益保障、社会联络和劳动经济部部长
韦玉君 自治县妇女联合会办公室主任
梁 彪 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委 员:
曾宪峰 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
卢福明 自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黄晓颖 自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吴秀芬 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杨淇棋 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财务科科长
二十个乡镇卫生院院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主任由覃恩萍同志兼任。
监督仲裁组成员:
组 长:覃恩萍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股长
组 员:梁 欢 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副股长
杨强勋 自治县总工会权益保障、社会联络和劳动经济部部长
韦玉君 自治县妇女联合会办公室主任
梁 彪 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附件2
联络员回执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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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融水苗族自治县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参赛
选手报名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4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职称 | 联系方式 | 参赛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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